後驗:定義和含義
後驗是指經驗之後或事實分析之後,指的是一個人透過觀察、經驗或實證證據獲得的知識。這種知識僅僅基於可以透過科學經驗驗證的事實。
根據法律,後驗是指法官在審查所有提交給他的事實或基於過去事件和證據之後作出的法律決定或判決。
法院判決所依據的事實已經發生,可以透過證據和證詞進行驗證。
什麼是後驗?
後驗簡單來說就是“後來”,是一種從經驗中獲得的知識。一個人先獲得經驗,然後獲得知識。例如,如果有人說這項技術應該被拋棄,原因是由於這項技術,他經歷了三個專案的連續失敗。這裡,三個專案的連續失敗是經驗,並以此經驗為基礎,得出這項技術應該被拋棄的結論。這與先驗不同,先驗是指透過邏輯獲得知識。
後驗有一些侷限性,其中之一是主觀性。根據後驗,每個人對事件的解釋或感知都不同,導致知識和結論的差異。因此,在透過觀察和經驗獲取知識時,必須仔細考慮和批判性思考。
舉例說明
在刑事審判中,法官或陪審團可能會根據審判期間提供的證據和事實作出後驗決定。判決是基於審判期間提供的證據和事實,而不是基於對被告的任何先有假設或信念。
在合同法中,後驗決定可能是基於合同當事人的履行情況,而不是基於對其行為的任何假設。
考慮到他在一週內就有三起違規案件,從後驗來看,他請求撤銷此案的請求應該被駁回。
結論
後驗推理是法律決策中非常重要的工具之一,因為它允許法官和司法人員將他們的決定基於客觀證據和事實,而不是主觀意見或信念。
常見問題
問:你如何理解後驗知識?
答:它是基於觀察或先前資訊而獲得的經驗和信念的知識。
問:後驗的一個例子是什麼?
答:植物在光合作用時釋放氧氣,這些事實是在觀察或實驗後斷定的。
問:後驗和先驗的區別是什麼?
答:先驗知識是獨立於實驗獲得的,它只基於邏輯,例如三角形有三條邊,這是一個無需任何觀察或科學實驗即可斷定的事實,它基於邏輯。
而後驗則不同於先驗,後驗的決定是基於觀察和實驗。
問:後驗是由誰提出的?
答:薩克森的阿爾伯特是14世紀的邏輯學家,他寫過關於先驗和後驗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