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定義和含義
侵權法以道德為基礎,旨在對人們履行義務構成法律上的強制要求,當違反此類義務時,侵權法以賠償或損害賠償的形式為申訴人提供救濟。
侵權的含義是什麼?
侵權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意味著它是針對個人的違法行為。術語“侵權”源自拉丁語“tortum”,意為彎曲或扭曲。從這個意義上說,它類似於英語中的“錯誤”一詞。法律分為兩大部分:刑法和民法。侵權法和合同法是民法下的另外兩類。本質上,它是一種違反法律義務的行為。它是對他人的合法權利的侵犯。當某人故意或過失傷害他人時,即被視為侵權行為。
它與違反信託或合同不同。當一方的疏忽或粗心導致一方的行為損害另一方時,就會發生侵權行為。“原告”和“被告”分別指提起訴訟的一方和被起訴的一方。
侵權行為的型別
通常,以下三種是主要的侵權行為型別:
故意侵權行為 - 在這種情況下,某人故意傷害他人並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
過失侵權行為 - 當一個人忘記或忽視履行他應履行的義務,並且他的這種疏忽給他人造成傷害時,他將對這種錯誤承擔責任。
嚴格責任侵權行為 - 也稱為“無過錯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某人的僕人或動物傷害他人,則該人將承擔責任。例如,如果由於工人的錯誤,工廠洩漏了有害氣體並損壞了附近居民,那麼可能不知道此事發生的工廠所有者將承擔責任,並必須支付損害賠償。
定義
一些法學家將侵權行為定義為:
根據薩爾蒙德的說法 - “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侵權行為,普通法訴訟中尋求未確定金額的損害賠償是唯一可獲得的補救措施,並且該侵權行為並非僅僅源於違反合同、信託或其他純粹的衡平法義務。”
根據溫菲爾德的說法 - “侵權責任來自違反法律基本規定的義務 - 這種義務是對所有人而言的,其違反可以透過未確定金額的損害賠償訴訟獲得救濟,”
薩爾蒙德和溫菲爾德提出的定義相互矛盾。溫菲爾德的概念以理論為導向,而薩爾蒙德的定義以實踐為導向。雖然學生更傾向於溫菲爾德的觀點,但律師更傾向於薩爾蒙德的觀點。
在欺詐行為侵權行為的背景下,梵語詞 Jimha 在古代印度法律中被使用,它微妙地意味著“彎曲”。在 1066 年諾曼征服英格蘭之前,威廉征服者征服英格蘭之前,英國的法律體系有點支離破碎,或多或少地基於個案處理。在 1066 年之後,著名的法官被派往訪問某個地區,以便整合在兩個世紀裡發展起來的村莊規則。在瞭解了這些資訊後,這些法官記下了他們認為最公正的原則,並在自己法庭的判決中使用這些原則。當被充分引用時,這些案例最終演變成現在所說的“法律先例”。侵權法是從英國傳入印度的。
在現代用語中,這些法官的審判會議被稱為“評估”或“開庭”。“法官席”一詞至今仍指法官宣判和判刑的地方。“普通法”一詞指的是旨在平等適用於社會每個成員的一套先例,從貴族到僕人。
認識侵權法
它描述了:
侵權行為可能導致人身或精神傷害、財產損失或損壞、經濟損失等。損害賠償的一個例子是當前或未來收入的損失。
法院決定將授予多少損害賠償金。受損方將透過法院程式尋求賠償。侵權法下的責任可能源於疏忽、存在履行義務時故意不作為或違反法律。
因此,嚴格責任、故意和過失侵權行為是侵權法下的三種類型。事故被視為過失侵權行為。蓄意傷害他人的故意侵權行為或傷害的一個常見例子是盜竊。
缺陷產品的製造或銷售須對侵權損害承擔嚴格責任。嚴格責任侵權行為是指側重於違法者有罪心理狀態的侵權行為。
在涉及侵權行為的法律訴訟中,實施侵權行為的人被稱為“侵權人”,並將是被告。
在 2016 年 2 月的一起案件中,一輛位於加利福尼亞州山景城的谷歌自動駕駛汽車撞上了一輛公共汽車。該車輛注意到排水溝周圍有一堆沙袋,並轉向另一車道以避開它們,撞上了公共汽車側面。根據侵權法,駕駛員可以因汽車的缺陷部件而向製造商索取賠償。
侵權法的基本知識
侵權法的基本知識包括:
作為/不作為 - 為了構成這種不法行為,必須存在某種責任違反。換句話說,存在一種義務,要求以合理的人在特定情況下預期會採取的方式行事,無論該行為是否應該採取。如果一家公司維護一個帶有危險植物的兒童公園,但沒有安裝足夠的圍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其中一個孩子吃了樹上的水果並生病了,那麼該公司可能要對這種疾病負責。但是,在涉及不道德或社會行為的情況下,任何個人或公司都不承擔責任,而是如果這種行為損害了另一個人,那麼這將被視為刑事犯罪。
法律損害 - 侵權必須涉及違反法律義務。原告的合法權利必須受到侵犯,這意味著某些行為或不作為導致違反法律。如果合法權利受到侵犯,則可以採取行動。原告可以對遭受的損害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以下格言有助於更清楚地理解法律損害:
無損害不構成侵權 | “Injuria”指的是對原告權利的未經授權的侵犯。“Damnum”指的是在便利、財務、健康等方面遭受的損害或損失。當合法權利受到侵犯而未給原告造成任何損害時,原告可以提起訴訟。 |
有損害不構成侵權 | “原告遭受了一些損害,但沒有未經授權干涉其合法權利。儘管另一方正在行使其合法權利,但即使損害是由被告的故意行為造成的,個人也不能起訴索賠損害賠償。例如,被告在原告學校的正前方建造了一所學校。” |
結論
“侵權行為”僅僅描述了一種民事侵權行為,意味著對原告造成損害;因此,他或她遭受了傷害或損失。這種不法行為會使實施侵權行為的人承擔法律責任,並被追究責任支付損害賠償。侵權法可以與處理國家可懲罰的刑事犯罪的刑法進行比較。但區別在於,刑法旨在懲罰犯下罪行的罪犯;另一方面,侵權法旨在補償因他人故意或無意行為而遭受損害的個人。侵權法也可以與合同法進行比較,在懲罰方面存在一些相似之處。在違反合同的情況下,合同法以賠償的形式提供民事救濟。
常見問題
問:侵權法是什麼意思?
侵權法僅僅描述了侵權者必須給予申訴人的損害賠償條款。無論是否無意或有意,個人都對其不法行為負責。支付損害賠償是為了彌補受傷或受損的人。
問: 侵權行為的例子有哪些?
攻擊、毆打、財產損害、財產侵佔和故意造成精神痛苦是一些常見的侵權行為的例子。
問: 印度法律如何定義侵權行為?
在印度,侵權法是非成文法,因此侵權案件主要根據案件的事實和相關的判例法來判決。但是,已經採取了一些立法舉措來編纂管理侵權法的法規,例如 1923 年的工人賠償法和 1855 年的致命事故法。
問: 印度是否有任何專門的法律來處理民事侵權行為?
在印度,有一個被稱為“印度侵權法”的法律分支,處理非合同性的民事侵權行為。根據侵權法,遭受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人可以向負有責任或法律責任的人索取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