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的具體來源
衝突是指兩個或多個具有或認為具有不可調和的目標和需求的人或組織之間的一種聯絡。因此,衝突可以是真實的或感知到的,並且可以圍繞物質或象徵性資源展開。大多數人認為衝突是一個帶有負面含義的負面術語。然而,衝突既不是積極的也不是消極的。它的一些特徵可能是積極的或消極的。
衝突的具體來源是什麼?
大多數爭端都有可識別的起因。可能的來源與衝突的數量一樣多。但是,我們將在下面討論一些導致特定衝突(例如宗教、種族、民族或種姓衝突)出現的關鍵具體來源。
資訊
由於缺乏資訊、錯誤資訊或對事實的不同解讀,可能會產生衝突。爭端雙方可能需要更多甚至相同的資訊來了解某個特定問題。組織和個人可能會對相同的資料或資訊有不同的理解,或者對相同資料賦予不同的重要性等級。在衝突情況下,資訊控制和利用是強大的武器。
溝通不暢
另一個爭端來源是無效的溝通。即使在群體和個人之間沒有根本上的不相容性,溝通不暢和誤解也可能導致衝突。此外,利益相關者對某一情況中事實的解讀可能存在分歧,只有在界定清楚後才能解決。衝突利益相關者的觀點因以自我為中心、選擇性感知、情緒偏差和偏見而異。缺乏清晰而禮貌地表達自己觀點的技巧,常常會導致誤解、傷害和憤怒,所有這些都會加劇衝突。無論爭端是否有客觀原因,還是由感知或溝通問題導致,相關人員都會認為它是非常真實的。
資源
這指的是對物質資源(如土地、金錢或物品)的爭端,這些資源是可以識別和討價還價的。歷史上,對土地、材料、經濟和稀缺自然資源的獲取和控制權的爭端一直是衝突的重要來源。以地理術語界定的資源競爭和國家經濟利益的防禦,是19世紀和20世紀構建殖民帝國的關鍵組成部分。各方都希望儘可能多地獲取資源;其行為和情緒都圍繞著最大化收益展開。由於人口增長和消費,21世紀對土地、淡水和其他自然資源的需求正在迅速增加。
關係
關係是人類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甘地總是渴望與對方合作,建立關係,作為成功衝突後生活的基礎。我們都有個人(家庭)、社會(社群)和組織(商業)關係。在這些關係中,人們會在各種問題上發生爭論,這是非常自然的。但是,這些關係帶來的相互依存性會給這些差異帶來破壞性的一面。
結構
社會結構和組織結構界定了誰可以獲得權力和資源,誰擁有決策權,以及誰受到尊重。與結構相關的衝突通常涉及正義和競爭利益的問題。
權力
權力可以指合法性、權威、武力或強制力。它在衝突情況下至關重要;衝突要麼是由獲取更多權力的願望所驅使,要麼是由失去權力的恐懼所驅使。然而,權力是無形的;它無法衡量。但是,權力並非存在於真空中;它存在於關係之中,並依賴於關係。此外,應該將資源視為決定權力實際位置或電力需求的關鍵因素。當一方或雙方選擇對關係採取強硬態度,並旨在保持或最大化他們在關係和社會環境中所發揮的影響力時,個人、群體或國家之間可能會出現權力衝突。至少在對另一方的直接控制方面,一方不可能變得更強大,而另一方不會變得更弱。因此,權力鬥爭隨之而來,通常以一方獲勝、另一方失敗或僵持不下,並伴隨持續的緊張局勢而告終。
治理
治理是指設定期望、委派權力或評估績效的決策。它涉及社會如何被控制,權力和資源如何分配,以及這些權力和資源在社會成員眼中的合法性。治理是一個決策過程,以及決策如何(以及如何不)被實施。簡單地說,“治理”就是“政府”所做的事情。政治為治理過程的運作提供了手段。“善治”是發展文獻中使用的模糊概念,用於描述公共機構如何處理公共事務和管理公共資源,以確保實現人權。
有效的治理對於經濟增長、消除貧困和長期發展至關重要。它降低了暴力衝突的可能性。如果政府反映了其負責任的個人的價值觀並滿足了他們的需求,那麼它們將獲得合法性。
權利
許多爭端都集中在否認或侵犯權利以及結束這些不公正行為的努力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有時被稱為“第一代權利”,包括個人在社會中的生命權、自由權和思想和言論自由權。甘地一直強調個人重要性,並認為社會不能建立在剝奪個人自由的基礎上。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被稱為“第二代權利”,它們包括對食物、住所、醫療保健和教育等必需品的權利。第三代權利是集體權利,例如少數群體和邊緣化群體的權利。人權對於個人過上有尊嚴的生活是如此必要。
文化
文化在社會衝突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它是透過家庭、社群、學校和媒體獲得的;它不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文化影響著個人和群體如何行動、如何與他人互動以及如何思考和感知周圍的事件。因此,瞭解參與衝突的個人和組織的文化背景至關重要,尤其是在競爭雙方來自不同文化時。實際上,
意識形態
意識形態主要用於政治的公共領域。法西斯主義、納粹主義和馬克思主義等政治意識形態基於對經濟組織或社會控制的核心觀點。20世紀最突出的意識形態對抗之一是冷戰,它以發展經濟和軍事集團以及在區域和地方層面進行代理人戰爭等方式表現出來。冷戰隨著前蘇聯的解體和共產主義集團的消亡而結束。
宗教
一般而言,宗教是指精神的私人世界。它對沖突尤其重要,因為它可能涉及強烈的排他性主張;虔誠者被認為代表著獨特、排他的群體。然而,宗教信仰可能成為政治活動的動機,政治家可能會出於自私的政治目的或作為達到這些目的的手段來利用宗教。此外,縱觀歷史,聖經一直被曲解以支援奴隸制、偏見和婦女的服從。宗教之間的衝突貫穿於整個歷史,但在現代,世界上一些主要宗教都見證了原教旨主義因素的激增。原教旨主義者試圖將其影響範圍從禮拜場所擴充套件到國家和整個社會,加劇了宗教之間的緊張局勢,以及宗教內部溫和派和極端派之間的緊張局勢,以及國家與整個社會之間的緊張局勢。
身份
身份是指一個人對自己的感覺以及他們如何與世界其他部分相關聯。這是一種基本的人類慾望,它為特定社會環境中的個人和群體賦予目標、安全感和可預測性。除非我們對“我們是誰”以及我們如何“存在”並繼續生活並在周圍環境中感到安全有強烈的認識,否則我們與世界的關係就會受到損害。甘地高度重視個人身份和尊嚴。他強調必須避免失去自尊,因為如果沒有自尊和內心的穩定,一個人就無法達到自我實現的道路或走上非暴力的道路。
價值觀
個人和群體重視價值觀,因為價值觀是形成其身份認同和信仰觀念的思想,這些觀念賦予他們的生活意義。人們在生活方式和信仰方面(例如偏好、價值觀和行為)的不相容性可能導致價值衝突。當國家、群體和個人宣稱其生活方式和政治經濟制度相較於其他國家、群體和個人的合法性和優越性時,價值觀可能成為此類對抗的重要組成部分。價值觀通常被視為個人身份的一部分;因此,對價值觀的挑戰常常被視為對身份的威脅,導致個人和群體做出防禦性反應,因為他們認為解決爭端需要改變價值觀。
結論
甘地認為衝突是社會制度而非個人的產物。現代人類的政府、社會、經濟和文化生活中出現了各種衝突來源。大多數當前的爭端都非常複雜,因為它們包含多種來源,而不僅僅是一種。透過識別和分析衝突的個體根源,可以將複雜的衝突分解成易於管理的組成部分。此外,在分歧的各個主題之間可能存在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