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輛車在早上開始行程,並在凌晨2:00結束行程,行程前後的里程錶讀數分別為:153375公里和153725公里。那麼請計算:
  1. 距離
  2. 總時間
  3. 平均速度


已知

車輛里程錶初始讀數 = 153375 公里

車輛里程錶最終讀數 = 153725 公里


求解:距離、總時間、平均速度。


解答

(a) 距離

汽車行駛距離 = (車輛里程錶最終讀數 $-$ 車輛里程錶初始讀數)

汽車行駛距離 = 153725 $-$ 153375 公里 = 350公里


(b) 總時間

汽車於上午10:30出發,凌晨2:50停止。

因此,從上午10:30凌晨2:50所用的時間 = 16小時20分鐘 = 16又1/3小時 = 49/3小時


(c) 平均速度

要計算速度,首先我們需要計算速度

我們知道:

平均速度 = 總行駛距離 / 總行駛時間

平均速度 = 350 / (49/3)

平均速度 = (350 * 3) / 49

平均速度 ≈ 21.43公里/小時

更新於: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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