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責任


租賃或租房協議是指將不動產使用權授予第三方,並在預定期間內以預先確定的特定價值交換,該價值由受讓人定期或在特定場合支付給轉讓人。在簽署租賃協議後,即建立了租賃關係,轉讓人或出租人充當房東,受讓人或承租人充當租戶。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責任是如何產生的?

租賃協議包含若干權利和義務。出租人和承租人的關係在雙方簽署合同後產生。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權利和義務主要由合同條款和《財產轉讓法》中相關的規定決定。

出租人的責任

出租人的責任如下:

  • 交付佔有權的義務 - 由於租賃協議是轉讓財產佔有權的協議,因此出租人有義務將財產的佔有權交付給承租人,以便承租人使用。

  • 披露瑕疵的義務 - 如果財產存在任何潛在的重大瑕疵,出租人必須將其披露給承租人。根據具體情況,佔有權的移交可以是實際的或建設性的。

  • 保證和平享有的義務 - 無干擾或反對被稱為和平享有。由於租賃協議是轉讓財產享用權的協議,因此出租人負有隱含的義務,確保承租人能夠和平行使這一權利。

  • 維修義務 - 房東有責任對房產進行所有必要的維修。如果房東未能進行必要的維修,租戶可以自己進行維修,並從租金中扣除維修費用,或者要求房產所有者進行賠償。

  • 房東有義務支付某些款項,並且必須按時支付。即使房東沒有支付,仍然可以從租戶處或從房產中追回。

承租人的責任

承租人的責任如下:

  • 租戶不得將租賃財產用於與租賃目的不符的任何其他用途。

  • 未經房東許可,不得永久移除財產上的任何物品,農業用途除外。

  • 租賃期滿時,承租人有責任將財產返還給出租人,並處於可佔有的狀態。

  • 承租人有義務披露任何提高財產價值的重要資訊。例如,如果承租人在租賃財產上發現了金礦,則有義務告知房東,因為這從實質上提高了財產的價值。

  • 承租人只能以謹慎人使用自己財產的方式使用該財產。他必須避免採取任何可能永久損壞或損害財產的行動。承租人可以進行輕微的維修和保養,但不得進行任何重大改動。

  • 未經房東同意,承租人不得在租賃財產上建造任何永久性建築物。房東有權拆除承租人建造的任何永久性建築物,而不會對租賃財產造成任何損害。

  • 承租人有義務在租賃期屆滿或租賃提前終止時將財產返還給出租人。租賃期滿後,承租人有責任將財產返還給出租人。

  • 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屆滿後繼續佔用,法院可能會命令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損害賠償以及中間利潤(承租人在非法佔有期間獲得的財產收入,出租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時追回)。

結論

當財產的使用權或佔有權被轉讓時,就會產生租賃協議。租賃物件被稱為租戶,租賃財產的人被稱為房東。房東和租戶的稱號與雙方相關的多項義務相關聯。在沒有當地法令、傳統或相反的書面協議的情況下,雙方都遵守這些權利和義務,以保護彼此的利益。

常見問題

Q1. 租金是否包含在負債中?

Ans. 在正常情況下,答案是“是”,租金通常包含在公司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中。大多數家庭的負債將包括應繳納的稅款、必須支付的賬單、租金或抵押貸款支付、貸款利息和本金的欠款等。

Q2. 租賃是資產還是負債?

Ans. 在資產負債表上,出租人將租賃列為租賃資產,並在損益表上將每筆租賃付款列為收入。由於其作為資產潛在所有者以及所需付款的利益,承租人將其在資產負債表上記錄為資產和負債。

Q3. 什麼是長期租賃負債?

Ans. 長期負債是租賃付款的現值,其持續時間超過一年。遞延所得稅負債通常會延伸到以後的納稅年度,因此被視為長期負債。

Q4. 租賃的兩種型別是什麼?

Ans. 租賃的兩種型別是 - 經營租賃和融資租賃,它們對公司的稅務和會計都有獨特的影響。

更新日期: 2023年4月6日

432 次瀏覽

開啟您的 職業生涯

透過完成課程獲得認證

立即開始
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