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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印度 - 災害
介紹
災害是由人類難以控制的力量造成的不可預知的災難,發生迅速,預警時間短或根本沒有預警,並造成或威脅到生命和財產的嚴重破壞。例如,地震、海嘯、旋風、洪水等。
災害通常由自然原因造成(超出人類控制);然而,也有許多人為造成的災害。例如,博帕爾毒氣悲劇、切爾諾貝利核災難、戰爭、排放氯氟烴(CFCs)、釋放溫室氣體等。
此外,一些災害是自然發生的,但這些災害是由人類活動間接造成的。例如,山區滑坡、由於森林砍伐和其他環境破壞造成的乾旱和洪水。
另一方面,自然災害是指自然環境中可能對人和財產或兩者造成損害的因素或環境。
災害是全球性的;因此,為應對災害,聯合國在**1994年5月**於**日本橫濱**舉行的世界災害管理會議上制定了一項系統性戰略。
然而,橫濱會議因其**《更安全世界橫濱戰略和行動計劃》**而聞名。
自然災害的類別
自然災害大致可分為:
大氣災害
陸地災害
水生災害
生物災害
**大氣災害**包括暴風雪、雷暴、閃電、熱帶氣旋、龍捲風、乾旱、冰雹、霜凍、熱浪、寒潮等。
**陸地災害**包括地震、火山爆發、山崩、雪崩、地陷等。
**水生災害**包括洪水、潮汐波、風暴潮、海嘯等。
**生物災害**包括真菌、細菌和病毒性疾病(例如禽流感、登革熱等)。
災害區
印度**極高地震破壞風險區**包括東北地區,比哈爾邦達爾邦加和阿拉里亞北部沿印尼邊境地區,以及喜馬拉雅地區(包括北阿坎德邦、喜馬偕爾邦西部(達蘭薩拉附近)和克什米爾山谷)和卡奇(古吉拉特邦)。
印度**高地震破壞風險區**包括查謨和克什米爾邦部分地區、喜馬偕爾邦、旁遮普邦北部、哈里亞納邦東部、德里、北方邦西部和比哈爾邦北部。
**地震**和**火山爆發**通常會導致海底突然移動,從而導致海水以高垂直波的形式突然位移,這些波被稱為**海嘯**(見下圖)。
在太平洋火山帶,尤其是在阿拉斯加、日本、菲律賓和東南亞其他島嶼、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緬甸、斯里蘭卡和印度等沿海地區,經常可以觀測到**海嘯**。
**熱帶氣旋**是位於北緯30度和南緯30度之間的強烈低壓區。
氣旋中心通常是溫暖的低壓無雲核心,稱為**風暴眼**(見下圖):
印度熱帶氣旋的理想位置是孟加拉灣。
孟加拉灣的**氣旋**通常在10月和11月形成。
《拉什特里亞巴爾阿約格》(國家防洪委員會)確定印度有4000萬公頃的土地易受洪水影響。
阿薩姆邦、西孟加拉邦和比哈爾邦是印度易受洪水影響的重災區。
印度約**30%**的土地屬於乾旱地區,影響約5000萬人。
拉賈斯坦邦西部被列為極端乾旱災區。
拉賈斯坦邦東部部分地區;馬哈拉施特拉邦許多地區;馬哈拉施特拉邦東部;安得拉邦和卡納塔克邦高原內部地區;泰米爾納德邦北部內部地區;賈坎德邦南部;奧里薩邦內部地區被列為**嚴重乾旱易發區**。
印度北部和東北部(喜馬拉雅地區)的年輕山區、安達曼和尼科巴群島;西高止山脈和尼爾吉里山脈坡度陡峭的高降雨地區;以及經常發生地震的地區等被列為**極高滑坡脆弱帶**。
災害管理
**2005年災害管理法案**將災害定義為:“影響任何地區的一種災難、事故、災難或嚴重事件,其原因是自然或人為造成的,或是意外或疏忽造成的,導致大量人員傷亡或人類痛苦,或對環境造成損害和破壞,其性質或規模超出了受災地區社群的應對能力。”
長期缺乏降雨的情況稱為**氣象乾旱**。
當支援作物所需的土壤水分不足或不足以支援作物種植時,稱為**農業乾旱**。
當由於缺水以及由此造成的生態壓力導致自然生態系統的生產力下降,從而對生態系統造成損害時,稱為**生態乾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