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過失:含義和型別
比較過失的概念在法律中用於評估事故或事件中每個參與者的責任程度。如果認定雙方都應承擔部分責任,則經常將其應用於人身傷害訴訟。比較過失允許在各方之間分攤責任,並確定各方有權獲得的賠償金額。
比較過失可能會影響您獲得人身傷害訴訟賠償的能力。當事故中的雙方都被認定至少負有一定責任時,被稱為比較過失的侵權法有助於分攤損害賠償。比較過失規定,各方應對事故負責的程度取決於他們個人對事故發生或嚴重程度的貢獻。
比較過失的含義是什麼?
比較過失,通常稱為比較責任,是一個法律概念,用於在侵權法中將事件的責任歸咎於一個或多個當事方,具體取決於認定各方對事件造成的過失程度。換句話說,如果受傷者和被告都因過失導致受傷,則陪審團、法官或保險公司將分配一部分責任給雙方。
比較過失的概念對於確定給予多少賠償非常重要。採用比較過失的州會對原告可以獲得的損害賠償設定上限,這取決於誰應承擔責任。例如,如果法官認定被告承擔30%的責任,而原告承擔70%的責任,則原告可能只有權獲得70%的損害賠償,而不是全部100%。由於存在各種型別的比較過失,我們將看到,所判賠的損害賠償金額將取決於各州的規定。
比較過失的例子
事故受害者未系安全帶加劇了其傷勢的嚴重程度。鑑於受害者未能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來保護自己,這有時可以被視為比較過失。
由於未遵守既定的安全程式或使用適當的安全裝置,一名員工在工作中受傷。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要求法院降低對員工的損害賠償。這一選擇是根據員工所謂的疏忽做出的。
一名行人未左右看就過馬路,結果被汽車撞倒。雖然法院也可能會考慮車輛避讓行人的時間,但在這種情況下,行人可能也負有責任。
比較過失的構成要素
如果原告提出人身傷害索賠,被告可以使用比較過失作為部分抗辯責任。被告必須提供以下證據來證明比較過失:
原告有義務採取措施防止受傷。
原告在當時的情況下沒有采取合理的謹慎行為。
導致本案的傷害部分或全部是由於原告的疏忽行為造成的。
比較過失的型別
以下是主要的比較過失型別:
純粹的比較過失
根據純粹的比較過失規則,損害賠償的數額將根據法院認定的過失程度來確定。即使原告被認定負有99%的責任,他們也可以就其未負有責任的1%的索賠尋求損害賠償。目前,有13個州接受純粹的比較過失規則。
修正的比較過失
大多數政府都遵循所謂的修正的比較過失原則。此外,修正的比較過失還有兩種變體。第一種是50%的限制規則,即如果原告被認定負有50%或更多的責任,則他們無權獲得損害賠償。第二種被稱為“51%的限制規則”,如果原告被認定負有至少51%的責任,則禁止其獲得損害賠償。
被告如何證明比較過失
在提出比較過失指控時,被告必須帶頭。被告通常需要證明以下幾點:
索賠人有義務對避免損害採取合理的謹慎。
索賠人未能履行其謹慎義務或未採取適當行動。
索賠人的受傷部分是由違反義務造成的。
即使被告成功地證明了比較過失,他們仍然需要根據其過失程度來承擔索賠人的損害賠償責任。此外,根據過失程度的不同,索賠人的損害賠償也將減少。
如果無法確定比較過失,則索賠人和被告都可能被認定負有責任。
人身傷害案件中的比較過失抗辯
人身傷害案件中的原告最初需要證明被告的責任。他們可以透過展示以下幾點來做到這一點:
被告有謹慎義務。
被告違反了這一義務。
損害賠償是違反義務直接造成的,並且是可以預見的。
原告遭受的損害是可賠償的。
如果在原告滿足這一負擔後,被告無法適當地提出抗辯,則被告被認為負有責任,必須支付損害賠償。
其中一種抗辯是比較過失。在修正的比較過失州,如果原告對事故負有超過50%或51%的責任,則可以減少被告必須支付的金額,甚至完全阻止原告獲得賠償。
人身傷害案件中的比較過失證明
那些希望使用比較過失作為抗辯的人必須證明:
索賠人有機會採取行動阻止事故發生。
原告的謹慎程度低於假設中的合理人在保護自己免受傷害時應有的謹慎程度。
確定原告應承擔的責任份額可能具有挑戰性。原告和被告都可以從專業的律師那裡獲得幫助,以提供證據來解決這一爭議。
結論
比較過失原則有各種變體。“純粹的”比較過失原則並沒有完全阻止有過失貢獻的人獲得賠償;相反,它將他的過失程度與其他有過失方的過失程度進行比較,並根據他的過失對傷害造成的貢獻程度來減少他的賠償。
常見問題
問1:比較過失的另一個詞是什麼?
答:比較過失是一種法律抗辯,它根據原告自身的過失對損害造成的程度來限制原告在基於過失的索賠中可以獲得的損害賠償金額。在美國以外,比較過失也被稱為非絕對的貢獻過失。
問2:比較過失是一個有效的抗辯嗎?
答:貢獻過失和比較過失是兩種最有效的抗辯。這些抗辯使陪審團或法官能夠權衡原告對事故應承擔的責任比例,而不僅僅是被告。
問3:在比較過失中,誰負有舉證責任?
答:被告有責任證明將一定比例的責任歸咎於原告是正確的,就像原告有責任證明被告的過失一樣。
問4:比較過失的判決是什麼?
答:無論原告對事故負有多大的直接責任,純粹的比較過失制度都確保有過失的原告將從有過失的被告那裡獲得損害賠償。純粹形式下原告的總損害賠償將根據其過失程度減少。
問5:比較過失中的50%規則是什麼?
答:修正的比較過失的50%規則。因為如果您對事故負有50%或更多的責任,則無法獲得您自己造成的損害賠償,所以這個概念也被稱為“50%限制規則”。如果您的責任比例小於50%,則有資格獲得少於該金額的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