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強姦:含義及法律
根據第2款第2條的例外規定,印度實際上將婚內強姦排除在其犯罪清單之外,該條規定“男性伴侶與其妻子的性關係或性交,如果其妻子不是未成年人,即未滿十八歲,則可能不被視為強姦”。
婚內強姦與法律
此外,直到五年前,現行強姦法甚至沒有為十五至十八歲的女性提供保護。在《獨立思想訴印度聯盟》一案中,最高法院裁定,該條款應改為“妻子未滿十八歲”,將最初的年齡限制從十五歲提高到十八歲(2017年)。
雖然其他國家承認強姦就是強姦,無論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的關係如何都應受到懲罰,但印度是世界上32個妻子無法就婚外性行為對男性伴侶提出刑事指控的國家之一。那麼,是什麼阻止了印度這個崛起中的“超級大國”懲罰這種臭名昭著的例外情況呢?不需要太多的批判就能將原因簡化為最根本的因素:性別歧視和誤解。這兩個因素是印度將婚內強姦定為犯罪的最大障礙的基礎:一個僵化的父權制社會,剝奪了女性對其身體的自主權,並導致了一種統一的文化,在這種文化中,按照這個詞的古老含義,婚姻和家庭仍然是社會支柱的首要地位。
最重要的是,女性主要負責維護這種文化,因為她們應該為了保護“婚姻的神聖性”而做出“犧牲”。在一個像印度這樣世界上最大的民主國家之一的國家,政府行為成為輿論而非強權的函式,公眾的願望由公眾代表本身轉化為法律,公眾輿論在形成這些結構方面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何時將婚內強姦視為刑事犯罪或指控為強姦?
在正常情況下,婚內強姦並非犯罪;但是,某些行為是被禁止的,如果任何丈夫違背妻子的意願做出這些行為,則會被視為刑事犯罪;例如:
如果丈夫強迫妻子進行雞姦(或非自然性行為);他將根據《印度刑法典》第377條被指控。
如果丈夫為了尋求快感,在性關係中毆打或傷害妻子,他將被指控犯有虐待罪。
如果夫婦依法分居(根據1955年《印度教婚姻法》第10條),而丈夫與妻子發生強迫性關係,則丈夫將被指控犯有強姦罪。
對婚內強姦的批判性分析
因此,印度將婚內強姦定為犯罪的努力不僅僅是改變書面法律。目標是打擊根深蒂固的態度,這種態度仍然將妻子視為丈夫的財產,而不是具有自主權的獨特個體。這涉及挑戰婚姻神聖的觀念。
大多數古代社會將強姦歸類為針對父母或丈夫而非女性的盜竊罪。因此,根據定義,丈夫不可能強姦他的妻子,因為在婚姻期間,男人可以隨心所欲地對待他的妻子。強姦婦女曾被視為針對丈夫或父母的財產犯罪,而不是侵犯婦女自我決定權的行為。她的貞操或性純潔是應該向女孩隱瞞的特徵。因為男人實際上“擁有”他的妻子,所以他不可能被指控強姦她。
這是因為妻子的“純潔”不會被丈夫破壞。英國法學家馬修·黑爾爵士將婚姻定義為一種法律契約,其中婦女透過婚姻將自己“交付”給丈夫終生。隨著中產階級思想和維多利亞道德的興起,對婦女貞操的關注在18世紀和19世紀上升,強姦開始被認為是婦女在家庭之外面臨的危險,她們的男性家庭成員必須保護她們免受這種危險。
1860年在英國普通法體系下制定的《印度刑法典》受到了這些法律和理想的影響。許多條款,特別是第375條,明確將婚內強姦排除在懲罰性性犯罪的範圍之外,這些條款是由公眾對婚姻道德的大多數觀點塑造的。一個半世紀後,女權主義運動強調了同意的價值,並賦予婦女權力,無論誰是施暴者,都可以譴責性侵犯,即使在印度也是如此。由於這些激進主義運動,印度的反強姦立法在1983年(《刑法(第二次修正案)》)、2002年(《印度證據法修正案》)、2012年(《保護兒童免受性侵犯法》)以及2013年再次進行了改革。然而,印度仍然維護著男人強姦妻子的自由。為什麼?
2012年尼爾巴亞輪姦謀殺案發生一週後,UPA政府成立了一個委員會,就“可能修改刑法以加快審判並對對婦女實施嚴重性侵犯的個人處以更重刑罰”提出建議。該委員會在其644頁的報告中提出了重大修改建議,該報告在收到8萬條建議後29天內完成。其一些提案,包括關於婚內強姦的提案,在2013年《刑法(修正案)》獲得透過時被考慮在內。一個議會常設委員會認為,實施司法委員會關於起訴婚內強姦的建議,將嚴重影響整個家庭結構。
結論
婚內強姦受害者會遭受嚴重而持久的影響,因為她們被迫在一個沒有尊重、沒有愛、沒有尊嚴的不幸婚姻中繼續生活。一些社會群體認為婚姻是神聖的制度,制定這樣的法律會導致夫妻關係破裂。但是
當丈夫向妻子施壓時會發生什麼?
這種神聖性還能繼續存在嗎?
當妻子的生理完整性受到損害時,這種神聖性不就消失了?
第375條第2款例外規定直接違反了憲法保障,即每個印度公民都有權在法律面前受到平等保護,它根據婚姻狀況將婦女分為兩類,優先保護單身婦女免受強姦,而對已婚婦女視而不見。儘管印度憲法第14條保證平等,但婚姻法例外條款透過剝奪被丈夫強姦的婦女獲得平等保護免受強姦和性騷擾的權利,歧視這些婦女。第2款例外規定還違反了憲法第21條,該條規定“除非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任何個人不得被剝奪其生命或人身自由”。
最高法院經常解釋說,第21條的含義已超越了對生命和自由的字面保障,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變化的環境給公民的基本自由帶來了新的挑戰,其中包括隱私權、健康權、安全生活條件、尊嚴權和安全環境等權利。
常見問題
問1:強姦配偶仍然算強姦嗎?
答:視情況而定。婚內或家庭強姦仍然是強姦。強姦的定義是強迫或誘導他人從事不受歡迎的性行為。即使是約會物件或已婚人士所為,仍然屬於性侵犯。親密伴侶暴力在戀愛關係和婚姻中被定義為強姦。這包括強迫性行為和親密伴侶暴力。並非所有性侵犯都是公開的暴力行為。這證明這種侵犯以多種方式侵犯了某人的尊嚴,而不僅僅是使用武力。
問2:為什麼婚內強姦在印度不是犯罪?
答:人們認為,當雙方相互同意併合法舉行婚禮時,與配偶發生性關係的同意是預設給予的。其次,在印度教中,婚姻不僅僅是一份契約,而是一種聖禮,兩個人(丈夫和妻子)彼此奉獻,並承諾對彼此負責終生。第三,性關係是合法或有效婚姻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