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衝突與談判


衝突無疑是國際政治中最普遍和最具破壞性的現象。每一種國際互動都包含衝突,它可以採取多種不同的形式,從貿易禁運到種族滅絕戰爭。在結束戰爭方面,有兩個趨勢需要考慮。第一個是衝突發生的明顯減少。第二個趨勢是談判,自國家關係開始以來,它就被用於衝突解決。

什麼是談判?

首先,必須承認,在解決暴力國際爭端時,對談判選擇的偏好是在一個背景下發生的,在這個背景下,人們越來越傾向於將國際談判作為解決各種國際問題爭端的首要方法。這部分歸因於對基於利益的談判流程的更好了解,這是一種將討論組織到“雙贏”解決方案的策略,在這種解決方案中,雙方就重要問題達成令人滿意的協議。

全球化程序也使各國政府及其所屬的社會更加接近,這種接近的特點是跨越政治、社會、文化、商業和經濟生存領域的互動次數增加。當這些互動變得更加頻繁和深入時,利益、觀點和價值觀的衝突更有可能出現。一般而言,“低政治”——即貿易、投資、自然資源、環境、經濟政策等的政治——中的衝突是透過非正式對話和談判過程解決的,其目的是確定將規範未來互動並降低交易成本的新規範、規則和程式。

國際談判的性質

各方之間權力失衡的存在也影響著國際談判的性質。如果各方之間的敵對程度過高,如果它們之間存在嚴重的權力失衡,如果一方不接受另一方的合法性,或者如果談判過程受到誤解或誤傳的影響,它可能會停滯不前,甚至無法進行。關係障礙,例如持續存在的競爭、過去的敵意或缺乏有效的溝通渠道,也可能使談判變得困難。國際談判也可能包含相互競爭的利益和目標。為了建立一個所有參與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必須考慮許多國家、組織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為此,談判者必須全面瞭解所涉及的問題和各種觀點。

談判:甘地的出路

甘地很快提醒他的非暴力抵抗者將不公正的法律與執行這些法律的人區分開來,當英國人確實受到傷害時,他對此感到非常苦惱。這是甘地將人民與問題分離的方法的一個例子。甘地對任何英國人都沒有惡意;相反,他對他的行為給英國人造成的痛苦表示真誠的同情。鹽非暴力抵抗的結果很好地說明了甘地如何優先考慮所有各方的利益,而不是捍衛自己的立場。雖然英國人同意改變鹽的規定,以便停止對窮人施加的大部分不公平待遇,這與最初宣告的廢除鹽法的目標有所不同,但他改變了自己的立場。他接受了他們的提議,因為它實現了非暴力抵抗的目標。

談判技巧

可以使用幾種策略來成功地談判國際衝突解決。

基於利益的討價還價 − 在這種方法中,談判者確定共同目標和雙贏的解決方案。當各方專注於捍衛自己的立場並無論如何都要實現自己的目標時,立場談判不如這種策略成功。談判者可以透過使用基於利益的討價還價來制定滿足雙方需求的解決方案,從而降低衝突升級的可能性。

基於利益的討價還價 − 在這種方法中,談判者確定共同目標和雙贏的解決方案。當各方專注於捍衛自己的立場並無論如何都要實現自己的目標時,立場談判不如這種策略成功。談判者可以透過使用基於利益的討價還價來制定滿足雙方需求的解決方案,從而降低衝突升級的可能性。

使用第三方調解人 − 公正的第三方可以緩和緊張局勢,併為談判各方提供公正的建議。中立調解人的好處是建立信任和促進各方之間的對話。當衝突複雜且情緒高漲時,此策略非常有用。

妥協 − 妥協的目標是達成所有各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雙方都必須願意適應並願意妥協,才能使用此策略來實現共同目標。當雙方的需求並不完全一致時,妥協可以解決衝突。

創造性解決問題 − 此方法包括集思廣益和創造獨特而有創意的解決方案。在複雜的國際局勢中,如果沒有有效的傳統解決方案,創造性解決問題尤其有用。談判者可以透過考慮不同尋常的選擇來制定解決分歧的創新策略。

積極傾聽 − 此方法包括仔細聆聽對方擔心的問題並理解他們的觀點。談判者可以透過積極傾聽對方的興趣來建立信任。這在國際衝突中尤其重要,因為文化差異和誤解很常見。談判者可以透過積極傾聽對方來更好地理解對方的問題並找到共同點,從而結束問題。

第三方談判

代表們無法透過談判或直接會談達成協議。“第三方談判”是可能達成協議和一致性的最終選擇。三個基本的第三方角色通常用於達成協議。它們如下:調解員、仲裁員和調停員。

調解員 − 這是一個與任何相關方都沒有關係的第三方,它透過勸說、建議、論證、替代性建議等來協助談判。調解員最常用於勞資談判和民事案件。它們在談判中非常有效和令人印象深刻,並且強烈推薦。它們的成功率約為60%,75%的談判者感到滿意。調解員之所以有幫助,是因為它們幫助雙方制定解決方案,解決重要問題,並且即使沒有找到解決方案,有時也能調解衝突。調解員有一些缺點,例如衝突強度在這裡可能更大。當爭端較小時,此策略有利於談判。同時,調解員的觀點對於確定解決方案至關重要。為了有效,調解員必須公正且非強制性。

仲裁員 − 仲裁員是能夠強加協議的第三方。仲裁員有兩種:當事人尋求的自願仲裁員;法律或法庭強加給相關當事人的強制仲裁員。仲裁員比調解員的效率和成功率更高。仲裁總是會導致解決方案。但是,它的成功可能會對任何一方產生負面影響。因為在這種情況下,裁決具有更大的約束力,所以如果任何一方不滿意,以後可能會產生分歧。調解之後經常進行仲裁。另一種選擇是仲裁之後進行調解。這種衝突解決技術的框架是讓雙方在仲裁員面前正式提出他們的主張。之後,仲裁員做出裁決並將其密封在一個密封的信封中。之後,雙方將進行調解。如果他們不能自己達成協議,仲裁的結論就具有約束力。使用這種方法的研究人員發現,它導致雙方自願達成協議。

調停員 − 可靠的第三方是談判者和對手之間的非正式溝通渠道。在電影《教父》中,羅伯特·杜瓦爾扮演了這個角色。由於調解和調停相互重疊,因此比較這兩種程式的效力具有挑戰性;調停員不僅僅充當溝通渠道。他們還收集資料,破譯訊號,尋求相關資訊,並試圖說服爭端雙方達成協議。

結論

談判的成功取決於各種因素,包括當事方進行談判的意願、當事方之間的信任程度、問題的複雜性以及當事方之間的文化差異。有效的談判對於維護全球和平與穩定至關重要,但應謹慎進行,並充分掌握情況。此外,必須瞭解並非所有國際爭端都可以透過談判解決。有些衝突可能過於複雜或根深蒂固,無法透過外交手段處理;相反,它們可能需要其他型別的干預,例如軍事行動或經濟制裁。

更新於: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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