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法:含義及型別


智慧財產權(“IP”)涵蓋廣泛的活動,對經濟和文化生活至關重要。許多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都考慮到了這一價值。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探討智慧財產權的各個類別以及法律如何保護它們。全球化的現狀強調了智慧財產權在國際貿易和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雖然缺乏對智慧財產權的認識及其無效的應用可能會阻礙一個國家的經濟、技術和社會進步,但這些權利透過為創作者或發明者提供認可和經濟獎勵,從而營造更有創造力的環境。

什麼是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IP)一詞指的是任何藝術作品、發明、計算機程式、商標和其他商業標誌,它們是人類思想的產物。支撐創新或創造的基本原則是,它是從事這項工作的人的非物質財產。因此,根據法律,發明者或創造者被授予法律權利或壟斷權利,以便從他們的發明或創作中獲得經濟利益。

為什麼智慧財產權法很重要?

我們創造創新思想和創意作品的潛力對人類的發展和福祉至關重要。必須創造和利用新的發明來促進技術進步,而蓬勃發展的文化將不斷尋求新的表達方式。智慧財產權也是必不可少的。發明者、藝術家、科學家和公司在創新和創作的發展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金錢、精力和思想。他們需要有機會獲得合理的投資回報,才能有動力去完成它。這意味著要給予他們智慧財產權的法律保護。

國際認可

不同的法律制度傳統上都承認智慧財產權。例如,早在15世紀,威尼斯就頒佈了專利來保護髮明。1883年的《保護工業產權巴黎公約》和1886年的《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標誌著透過國際法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現代努力的開始。

為了在全球範圍內保護智慧財產權,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於1967年在斯德哥爾摩成立;1974年,它加入了聯合國組織大家庭。WIPO在全球範圍內製定和實施智慧財產權法。為了保護生物多樣性和傳統知識,同時促進經濟、社會和可持續的文化發展,WIPO致力於建立一個公平有效的國際智慧財產權體系。目前,WIPO監管著超過25項國際智慧財產權條約。《世界人權宣言》第27條也保護智慧財產權。

智慧財產權法的目標

智慧財產權法的主要目標是:

  • 透過有效和充分地創造、利用、保護和執行智慧財產權來促進更深層次的經濟一體化和合作,同時認識到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目標是減少貿易和投資的扭曲和障礙。

  • 締約方不同的經濟發展水平和能力以及國家法律制度的差異;

  • 促進創新和創造的必要性;

  • 需要在智慧財產權權利持有人的權利與使用者的合法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間取得適當的平衡;

  • 促進資訊、知識、內容、文化和藝術傳播的重要性;以及

  • 建立和維護透明的知識產權制度,並促進和維護充分有效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執法,從而增強權利持有人和使用者的信心。

  •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執法應有助於促進技術創新以及技術的轉讓和傳播,以使技術知識的生產者和使用者互利,並以有利於社會和經濟福利的方式,以及權利和義務的平衡。

不同型別的智慧財產權類別

與物質財產權類似,智慧財產權(IPR)是地域性權利,允許所有者出售、購買或許可其智慧財產權(IP)。但是,為了獲得利益,必須以某種可見或有形的形式向相應的法律機構註冊智慧財產權。每種型別的智慧財產權都賦予其原創者或發明者獨特的權利來維護和獲得經濟回報,這進一步促進了技術和社會的進步。智慧財產權通常分為兩大類:

專利——專利是有關政府機構授予發明者對其新的技術創造的智慧財產權。就新產品或方法的創造而言,“發明”是指解決任何問題。專利被廣泛認為是最有價值的智慧財產權形式,這是有充分理由的。

專利是現代法律制度承認的最早的智慧財產權形式之一。從iPhone到電燈(愛迪生和斯旺都擁有專利),專利發明現在已經滲透到生活的方方面面(蘋果公司擁有的專利)。專利權人可以透過獲得專利來獲得對發明的獨佔權,從而可以阻止未經授權的使用、生產或銷售發明。專利有效期有限,通常為20年。

工業設計——工業設計權涵蓋產品的審美或裝飾性成分,包括其感覺和外觀。工業設計是指賦予批次生產的商品或物品裝飾性或審美吸引力的創造性過程。可以使用二維或三維形式來表達設計。

汽車、電話、電腦、包裝和容器、技術和醫療器械、手錶、珠寶、電器、紡織圖案以及各種其他製造和手工製品,都只是工業設計應用的一些例子。

商標——商標是可以區分一個企業的產品或服務與其他企業的產品或服務的標誌。商標已經存在多年了。在古代,工匠會簽署或標記他們的作品以證明他們製作了它。逐漸地,法律演變為保護此類標記。

法律保護允許商標所有者控制誰使用它。這意味著企業可以在不損害其聲譽的情況下開發和推廣其產品和服務,消費者可以依賴商標的真實性。

地理標誌——地理標誌是用於具有特定地理來源的產品上的標誌,並且其品質或聲譽是由於該來源造成的。將地理或產地應用於識別用於貿易目的的商品並非什麼新鮮事。某些農產品具有受地理氣候或土壤影響的特殊品質。

版權及相關權利

“版權”或“作者權利”是法律術語,用於描述創作者對其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擁有的權利。版權涵蓋範圍廣泛的作品——不僅包括書籍、音樂、繪畫、雕塑和電影,還包括計算機程式、資料庫、廣告、地圖和技術圖紙等。

版權受國家和國際法律的共同保護。這些法律承認創造性努力的文化和社會重要性及其相當大的經濟價值。以下文學和藝術作品受版權保護:

受版權保護的作品 示例
文學和科學作品 包括小說、詩歌、參考書、報紙、戲劇、書籍、小冊子、雜誌、期刊等。
音樂作品 音樂作品的例子包括歌曲、樂器、合唱、獨奏、樂隊、管絃樂隊等等。
藝術作品 繪畫、素描、雕塑、建築、廣告等。
攝影作品 包括肖像、風景、時尚或活動攝影等。
電影 電影的例子包括電影、戲劇、紀錄片、新聞片、戲劇展覽、電視廣播、卡通、錄影帶、DVD等等。
計算機程式 包括計算機程式、軟體及其相關的資料庫;地圖;和技術圖紙

結論

智慧財產權對於知識型社會的增長至關重要。智慧財產權是參與本地和國際競爭性貿易的基本要求,因為如果沒有智慧財產權知識和應用的傳播,幾乎不可能營造創造性的環境。智慧財產權必須在基礎教育體系中教授,政策制定者必須透過支援創造者和創新者來鼓勵智慧財產權註冊。

常見問題

問:誰控制智慧財產權?

一般來說,作品、想法或創新發明的版權被認為屬於最初創作它的人。但是,如果作品是在僱傭創作協議或僱主-僱員協議下創作的,則版權屬於僱主。

問: 誰會從智慧財產權中受益?

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對於創新的成功至關重要。它鼓勵創造力,並有可能直接造福社會、企業和工人。

問: 別人有可能竊取你的智慧財產權嗎?

當個人或組織的invention、創造性表達或想法被一些未經授權的人竊取時,就會發生智慧財產權盜竊。智慧財產權盜竊可能發生在任何東西上,包括商業秘密、版權、商標或專利、名稱、徽標、標記、發明、客戶名單等。

問: 什麼不屬於智慧財產權?

概念、技術或系統;商業實踐或程式;科學或技術方法或發現;數學原理、演算法和公式。

更新於: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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