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印度獨立法案
簡介
1947年印度獨立法案是英國議會透過的一項法律,旨在實現印度獨立以及巴基斯坦和印度之間的分治。它是1935年《印度政府法案》的更新版本,由克萊門特·艾德禮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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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7年印度獨立法案:背景
背景 - 該法案經歷了一個漫長的過程,主要始於1935年的《印度政府法案》的制定。
克萊門特·艾德禮政府根據蒙巴頓方案起草了這項法律。印度國民大會(INC)和穆斯林聯盟的領導人也參與了該法案的制定。
蒙巴頓來到印度是為了將印度的權力移交給印度領導人,但INC和穆斯林聯盟最初並不贊同他們的分治提案。
蒙巴頓的最初計劃是允許英國官員加入制憲會議,但尼赫魯強烈反對這一計劃。
該計劃於6月3日提出,並得到所有人的接受。INC和穆斯林聯盟的領導人最初反對該計劃,但最終還是接受了。
旁遮普邦和孟加拉邦的立法議會投票反對基於宗教進行的分治。
該法案為印度和巴基斯坦分別於1947年8月15日和14日獲得完全獨立提供了機會。
兩國之間設立了新的邊界,完全由邊界委員會維護。
根據該法案,560多個邦合併為印度的一個省,英國官員將完全停止使用皇帝的榮譽稱號。
決定在兩國繼續保留總督的職位。根據該法案,穆罕默德·阿里·真納成為巴基斯坦的第一任總督,而印度的第一任總督則是蒙巴頓勳爵。
該法案的特點
該法案包含一些重要特徵,以指導印度領導人正確地統治這個國家。
該法案規定印度是一個獨立且主權的國家。
該法案還宣佈,各省將根據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間的宗教差異進行劃分。
印度的邦務秘書職位被完全廢除。該法案宣佈將為兩國任命兩名不同的總督(Noorani,2019)。
兩國的制憲會議將根據各自的憲法制定憲法,英國官員不會干預他們的活動。
英國君主將不再擁有否決權干預任何法案或條例。
該法案將允許為這兩個國家制定各自的憲法,並遵守憲法來正確地統治各省。
該法案頒佈後的發展
該法案發生了一些發展或修正,使其更強大,更適合各省人民。根據該法案,印度方面的制憲會議起草了該國的憲法,其中規定了人民和各省領導人應遵循的所有規則和條例(Noorani,2019)。
根據該法案,該國憲法於1950年1月26日生效,宣佈該國為共和國。巴基斯坦於1956年3月23日成為共和國。
許多土邦被合併成不同的邦,大多數邦根據加入協議簽署了官方檔案,從而導致了自治領的形成。大多數土邦根據其地理位置及其管轄區的選擇而被分開(Jakobsen 等人,2019)。大多數靠近印度領土的邦根據其決定併入了印度。
英國官員的主權在印度和巴基斯坦都完全解散。全部權力移交給了這兩個國家的領導人。根據該法案,國民選舉了各自獨立國家的領導人。潘迪特·賈瓦哈拉爾·尼赫魯被選為獨立印度的第一任總理(Jakobsen 等人,2019)。
利亞卡特·阿里·汗在獨立後成為巴基斯坦的第一任總理。
結論
印度獨立法案為印度和巴基斯坦這兩個國家的獨立程序鋪平了道路。英國王室將權力完全轉移給了這些新成立的國家。印度根據該法案獲得了獨立,但同時伴隨著暴力分治事件。在人口遷移期間出現了重大問題,這是世界歷史上的一場大屠殺,因為數百萬人在這兩個國家之間的人口遷移過程中喪生。
常見問題
問1. 利斯托韋爾勳爵在制定該法案方面做出了哪些貢獻?
答. 利斯托韋爾勳爵在獨立前是印度的邦務秘書之一,也是英國內閣委員會的成員。他首次在英國議會中提出了該法案,並在經過一些協商後獲得透過。根據宗教差異對印度和巴基斯坦進行暴力分治的內容被加入了條例中。
問2. 該法案的主要方面是什麼?
答. 該法案的主要方面是將印度和巴基斯坦的所有權力移交給這兩個國家的領導人。該法案的另一個方面是使這兩個國家獨立併成為主權國家。
問3. 該法案頒佈後,旁遮普邦和孟加拉邦發生了什麼?
答. 在該法案頒佈後,旁遮普邦和孟加拉邦被分治。旁遮普邦被劃分為西旁遮普和東旁遮普,孟加拉邦也發生了同樣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