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場地非法佔用驅逐


1994年印度機場管理局法案對印度機場管理局(AAI)進行了定義,並制定了機場開發、維護和管理的規則。此外,該法案還處理了AAI財產上的非法佔用者的問題以及驅逐他們的程式。

如果AAI懷疑存在非法佔用者,它可以向其發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時間內離開該財產。如果個人未在通知規定的時間內離開該財產,AAI可以採取行動將其驅逐。

務必記住,1994年印度機場管理局法案要求按照正當法律程式和自然正義原則移除非法佔用者。在啟動任何驅逐程式之前,AAI必須向非法佔用者提供陳述其意見和陳述其案件的機會。

非法佔用的定義

根據**第28A(f)條**,關於任何機場場地的非法佔用是指任何人在沒有必要授權的情況下佔用機場場地的人。它還包括在授權到期或終止後繼續這種佔用(無論是透過授予還是任何其他轉讓方式)的情況,在這種授權下,該人被允許佔用該場地。

驅逐官員的任命

**第28B條**規定了驅逐官員的任命,因此,管理局可以書面形式釋出一般或特別命令,任命其認為適當的儘可能多的官員擔任驅逐官員,並且它還可以指定驅逐官員行使授予他們的權力的地方限制以及他們必須履行其職責的機場場地的類別。

發出關於驅逐令的答辯通知

**第28C條**規定了發出關於驅逐令的答辯通知。

  • 如果驅逐官員認為任何人未經授權佔用機場財產,並且應該將其驅逐,則驅逐官員應按照下文規定的方式發出書面通知,要求任何相關方說明為什麼不應發出驅逐令。

  • 通知必須說明擬議驅逐令的理由。

  • 通知要求所有相關方,即那些正在或可能正在佔用機場場地或聲稱對其擁有權益的方,在通知中規定的日期或之前提交對擬議令的任何異議,該日期不得早於通知發出日期後的七天。

  • 通知將要求所有相關人員在通知中指定的日期之前出現在驅逐官員面前,並附上他們打算提供的支援所陳述理由的證據,以及如果需要聽證會則進行個人聽證會。

  • 然後,該通知被視為已妥善送達相關各方。驅逐官員將安排透過將其張貼在機場場地外部的門或其他顯眼位置等可能需要的方法來送達通知。

非法佔用者的驅逐

**第28D條**規定,驅逐官員可以發出驅逐令,理由應記錄在案,指示在命令中指定的日期,由命令中指明的當事方(如有)騰空機場場地,在考慮任何根據第28C條的通知由任何人提出的任何理由以及他為此提供的任何證據,以及在個人聽證會之後。

儘管已發出驅逐令,如果任何人(非法居住)在命令中指定的日期或第28D條第(1)款規定的公佈日期後的十五天內(以較早者為準)拒絕遵守驅逐令,則驅逐官員或任何其他為此目的由驅逐官員正式授權的官員可以在上述指定的日期或上述期限屆滿後(以較早者為準)將該人驅逐出機場場地並佔有機場場地。

驅逐官員的權力

**第28H條**規定了驅逐官員的權力,因此,驅逐官員在審理下列事項的訴訟時,應具有1908年民事訴訟法賦予民事法院的相同權力,即:

  • 傳喚任何人並迫使其在宣誓下出庭作證;

  • 要求披露和提供檔案;

  • 任何其他可能被規定的事項。

結論

1994年印度機場管理局法案詳細規定了驅逐機場場地非法佔用者的程式。該法案對非法佔用進行了定義,規定了驅逐程式,並規定了不遵守規定的後果。AAI必須遵守此程式,以確保其財產不被非法佔用,並且能夠有效地履行其職能。

常見問題

Q1. 什麼是非法佔用?

A1. 非法佔用是指個人或實體在未經合法權利人或主管部門授權或許可的情況下佔用土地或財產的情況。

Q2. AAI可以驅逐非法佔用者嗎?

A2. 可以,根據1994年印度機場管理局法案,AAI有權驅逐非法佔用者。

Q3. 根據AAI法案,驅逐非法佔用者的程式是什麼?

A3. AAI將首先向非法佔用者發出通知,要求其在一定時間內騰空財產。如果佔用者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騰空財產,AAI可以啟動法律驅逐程式。

Q4. 非法佔用AAI財產的後果是什麼?

A4. 非法佔用AAI財產是違法的,可能導致驅逐、法律訴訟和處罰。

更新於: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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