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成立是為了維護企業道德規範並保護消費者權益。主管部門還會監控可能損害消費者的虛假和欺詐性廣告,以維護商品或服務的公共利益。根據“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宣告,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是政府機構根據《2019年消費者保護法》第10(1)條設立的。據說,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還負責監督銷售、儲存和分銷流程,其成立的主要目的是規範商品生產。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
根據“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說法,維護食品及其他商品和服務的質量是建立該機構的主要原因。該機構還負責對有害、危險或不健康的食品以及其他產品和服務採取具體行動。該機構在中央政府的指導下運作。“消費者事務部”最近宣佈,CCPA的權力將擴大,該機構現在可以向議會機構提出新的立法建議。根據《無線電報法》,銷售危險食品和使用欺騙性營銷手段欺騙消費者是非法的,“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可以對違反消費者權益的行為採取法律行動,例如罰款和監禁。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目標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主要目標包括:
作為整體來促進、保護和執行消費者權利。
調查並提出關於違反消費者權利的投訴。
強制召回危險的商品和服務,並停止不公平的商業行為和欺騙性廣告。
處罰欺騙性廣告的生產者、代言人和釋出者。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構成
CCPA由以下成員組成,由中央政府任命:
首席專員
兩位專員
一位專員將代表商品和服務。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權力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主要權力包括: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負責調查和投資產品生產和銷售流程。該機構還維護公平交易,並處理消費者問題。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權力強調該機構維護一種撤回危險、有害和不安全產品或服務的機制。
“國家消費者糾紛解決委員會”包括地區、州和地方部門,負責處理消費者權利侵犯和消費者與貿易商之間的投訴。
此外,“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還會告知消費者併發布頻繁的警報,以識別危險和有風險的商品或服務。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結構
據訊息人士透露,計劃中的機構將包括一位首席專員和另外兩位專員,其中一位負責處理與產品相關的事件,另一位負責處理與服務相關的事件。雖然其全國總部設在德里,但聯邦政府可以在全國各地自由設立區域辦事處。
一位總幹事將負責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CCPA)的調查部門。此外,地區專員將有權調查消費者權利侵犯、不公平商業行為以及虛假或欺騙性廣告投訴。
如果發現任何商品或服務不符合這些標準,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CCPA)將如何處理?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20條,擬議中的機構有權召回“危險或不安全”的商品或服務;向此類商品或服務的購買者退款;並停止對消費者利益不公平且有害的做法。
對於虛假或誤導性廣告,CCPA可以對製造商或代言人處以最高10萬盧比的罰款和/或最高兩年的監禁。再次犯規可能導致最高50萬盧比的罰款和最高五年的監禁。根據CCPA的規定,虛假廣告的代言人還可能被禁止在一段時間內(最長一年)推廣該特定商品或服務。對於每次連續犯規,限制期限可延長至三年。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代言人無需承擔此類罰款。
處罰
如果消費者沒有受到傷害,可處以最高10萬盧比的罰款和最高6個月的監禁。
造成傷害的處罰包括最高3萬盧比的罰款和一年監禁。
如果造成嚴重傷害,最高罰款為5萬盧比,最高刑期為7年。
如果造成死亡,將處以10萬盧比或以上的罰款,以及最低7年,最高終身監禁。
它將如何處理虛假或誤導性廣告?
新法的第21條解釋了賦予CCPA打擊虛假或誤導性廣告的權力。
如果任何廣告不真實或具有欺騙性,損害任何消費者的利益,或違反消費者權利,CCPA有權要求進行調查。
如果CCPA不滿意,可以要求貿易商、製造商、支持者、廣告商或出版商在一定期限內停止投放廣告或按照主管部門的要求修改廣告。
處罰
主管部門還可以對虛假和誤導性廣告的製造商或代言人處以最高10萬盧比的罰款,並將其監禁最長兩年。
對於任何後續違規行為,生產商或代言人可能面臨最高50萬盧比的罰款和五年監禁。
CCPA有權禁止虛假或欺騙性廣告的代言人在未來一年內代言任何商品或服務。
對於任何進一步的違規行為,禁令期限可延長至三年。
結論
根據“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說法,該機構負責處理消費者投訴和處理消費者權利侵犯問題。該機構的另一個作用是進出口機制。“關於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可以這樣說,該機構在某些情況下會設定處罰,例如,如果消費者沒有受到傷害,可以處以最高一萬盧比的罰款和最高六個月的監禁。如果消費者造成嚴重傷害,可處以最高50萬盧比的罰款和最高七年的監禁。
常見問題
Q1。“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主要目的是什麼?
A1。“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主要目的是監督貿易流程,確保在國內範圍內建立公平的貿易體系。除此之外,該機構還負責在國家和國際貿易活動的監督下,保持進出口體系的公平。該機構還負責維護與外國的公平經濟關係。
Q2. 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的負責人是誰?
A2. Nidhi Khare是現任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首席專員。
Q3. 2019年消費者保護法對“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有什麼影響?
A3。“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是在《2019年消費者保護法》的指導下成立的。這項法案的靈感來自於名為《1986年消費者保護法》的法案。“中央消費者保護機構”還負責維護《1973年刑事訴訟法》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