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味商標保護


在現代商業世界中,公司始終尋求透過開發具有某種獨特性商品的新方法來區別於競爭對手。創造具有獨特品質的商品,例如產品和品牌獨有的可識別氣味或聲音,可能是一種方法。當然還有其他方法。通常,企業努力開發散發特定氣味、味道、顏色或聲音的商品,以激發顧客生理感官的興趣。

氣味商標的含義是什麼?

人類體驗最基本方面之一是嗅覺和區分不同氣味的能力。因此,許多不同公司試圖製造具有品牌獨特氣味的商品。氣味能夠引發人的反應,並直接影響顧客購買商品的可能性。這意味著如果產品激發了他們某種感官的興趣,顧客更有可能購買該產品。

將此類特徵融入商品和服務中,催生了一種獨特的商標類別,稱為“非常規商標”。氣味商標是一種非常規商標,其中特定產品的香氣(被認為是該產品的區別特徵)在法律上註冊為商標。

這種型別的商標並不像其他型別的商標那樣常見。目前,許多公司已經認識到嵌入特定產品中的氣味是其產品的可區分和獨特品質。一些最著名的氣味商標示例包括曼哈頓石油公司的“燃料香氛”,其氣味為草莓、櫻桃和葡萄;孩之寶的橡皮泥氣味;住友輪胎的玫瑰香味;經常噴灑在威瑞森商店的芬芳麝香味;格林迪尼的泡泡糖味果凍涼鞋;以及拉克託娜的草莓味牙刷。

全球氣味商標的管轄法律

關於英國美國氣味商標的觀點

儘管許多國家已經將氣味商標註冊合法化,但管理氣味商標註冊的規則在很大程度上仍然不完善。在美國,蘭漢法案可作為註冊氣味商標的法律基礎。儘管蘭漢法案沒有專門討論嗅覺商標,但美國專利商標局 (USPTO) 承認氣味可以作為識別符號,並且是特定品牌或產品的區別特徵。

因此,法院和美國專利商標局做出的裁決一再允許註冊氣味商標。OSEWEZ 申請的稱為“雞蛋花香味線”的氣味商標是首批註冊的氣味商標之一。2019 年生效的歐盟商標法規最新版本明確指出,申請時不需要商標的圖形表示。這意味著只要該商標能夠以暗示該商標獨特且能夠受到保護的方式表示,就可以註冊氣味商標,前提是這種表示是可能的。

商標管理法律框架見證了非常規商標的發展,例如基於聲音、氣味和味道的商標。氣味商標比聲音商標(例如與諾基亞品牌相關的熟悉鈴聲)要少見得多。

總而言之,美國和英國對商標圖形表示的要求不如其他國家嚴格。

氣味/香味商標簡史

事實上,住友橡膠公司在英國為汽車輪胎申請了類似玫瑰的芬芳氣味商標。在美國專利商標局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提出異議後,第一個氣味商標於 1990 年最終在美國獲得註冊。該商標是一種強烈的、新鮮的花香,讓人聯想到雞蛋花。這種香味與刺繡線和縫紉線一起使用。

從那時起,註冊氣味作為商標的人數有所下降。此外,它還具有用於內燃機的草莓、櫻桃和葡萄潤滑劑的泡泡糖香味。其主要原因是它們的定義是武斷的,因此可以有多種不同的解釋。由於人類對氣味的感知所帶來的複雜性,有人認為主觀意見不足以決定該商標(氣味)是否作為商標發揮作用。此外,由於其複雜性,這些商標是最難直觀描繪的商標型別之一。

國際氣味商標的申請

在著名的 Ralf Sieckmann 對德國專利商標局的案件中,氣味商標的概念及其申請變得臭名昭著。歐洲法院做出的這一判決被譽為具有里程碑意義,因為它基於非常規商標必須具有圖形表示的要求。

在本例中,申請人申請了一種名為“肉桂酸甲酯”的香水,將其描述為“香脂水果味,帶一絲肉桂味”。需要回答的問題是,這種描述是否可以被認為是必須註冊的氣味的圖形描繪。據說以香脂方式進行的事情是用香脂方式完成的。

根據歐洲法院的裁決,僅此類描述不能被視為資料的圖形描繪。還確定,香味的書面描述、香水的物理樣本或表達香味的化學式並不構成其圖形描繪。這個特定的法律先例是一個典型的例子,說明了氣味商標及其註冊的困難。

住友橡膠公司是成功在英國註冊第一個氣味商標的公司。玫瑰及其濃郁的花香被注入其輪胎中。同樣,在美國也完成了許多進一步的註冊。

氣味商標註冊的例項

在外國已經註冊了類似商標的案例。例如,在英國,一家名為住友橡膠的輪胎公司已申請將玫瑰香味用於汽車輪胎。在本論文的前一部分中,我們已經討論了這個話題。

另一家公司註冊了帶有酸啤酒香味的飛鏢。另一個例子是一家荷蘭公司生產帶有新割草香味的網球。在較少重視資訊圖形顯示的國家,此類商標可能會被認可。

結論

非常規型別的商標分別包括嗅覺、味覺和味覺標記。這些在國際社會上並不常見,但仍然存在一些爭議。原因在於它非常複雜,並且沒有足夠的適當法規來充分處理它。

根據文章中提供的資訊,英國、美國和其他國家目前正在使用和接受非常規商標。將相同的原則應用於世界其他地區仍處於發展初期。

常見問題

Q1. 什麼是嗅覺商標?

Ans. 商標是區別性標誌,用於區分特定個人或企業生產或提供的特定產品或服務。因此,很明顯,為了作為所需商品或服務的標誌,一個標誌必須具有獨特性,以便將其識別為屬於特定個人或組織。這可以從定義中推斷出來。雖然在大多數情況下,這些標誌採用特定圖案排列的字母或符號的形式,但商標也可以是非傳統的、安靜的“非視覺”意義上的,除了這些之外,它還可以包括形狀、聲音或氣味。一般來說,這些標誌採用特定圖案排列的字母或符號的形式。

Q2. 將嗅覺標誌註冊為商標的挑戰有哪些?

Ans. 功能性理論是氣味標誌註冊的主要挑戰。因此,商標法不涵蓋產品功能。任何合法的商標註冊,例如氣味標誌,都保證其在商業領域無限期地獨家使用。功能性理論阻止實體壟斷對競爭對手產品線至關重要的產品特徵。這一概念鼓勵良性競爭。氣味標誌使這一概念複雜化。它引發了對該學說實質和影響的質疑。

更新於: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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