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競走?



競走比賽通常以發令槍聲開始,運動員在起跑線上就位。比賽距離為 10 公里、20 公里和 50 公里。

準備就緒

當所有運動員在體育場的起跑線集合時,步行比賽開始。由於步行者不能在跑道上比賽,因此他們在聽到“各就各位”的指令後,在起跑線上站好。比賽的啟動員確保在發出指令後,沒有運動員站在起跑線上。

在比賽開始前,會向運動員發出五分鐘、三分鐘和一分鐘的警告訊號,然後鳴槍,示意所有參賽者開始比賽。

除了運動員之外,裁判在競走比賽中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每場比賽都安排了 6 到 9 名裁判,以及一名首席裁判,在整個比賽過程中,沿途不斷監控運動員的步行技術,直到運動員到達終點線結束比賽。如果運動員在任何情況下從 3 位不同的裁判那裡獲得 3 張紅牌,首席裁判將取消該運動員的比賽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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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概覽

競走是指步行者前進時雙腳的動作,步行者始終保持與地面的接觸,並且在任何時候對裁判來說都沒有明顯的失去接觸。理想情況下,這種步行技術俗稱為“腳跟著地”動作,保持手臂到肩膀的動作靠近地面。

競走的下一個重要技術是腿部向前伸展,在人眼可見的範圍內膝蓋不能彎曲,即“抬腿或彎膝”規則。從一隻腳離開地面那一刻起,另一隻腳應伸直,直到第一隻腳以垂直直立的姿勢回到地面。

在整個競走挑戰中,如果運動員違反了這兩條規則三次,並且三位不同的裁判注意到違反了技術規則,則該步行者將被出示紅牌,並被取消比賽資格。

在競走比賽中,沒有違反規則的運動員完成比賽,並走完規定的距離。與其他田徑專案不同,在競走比賽中,步行者需要在其他競爭對手之前觸碰終點線,才能宣佈為比賽的獲勝者。

競走規則

競走是一項非常嚴謹的紀律性運動,受到多名裁判的身體監控,但步行者越來越多地參加步行道路賽事和比賽。國際田聯 (IAAF) 為這項運動的參與者明確規定了以下規則:

  • 失去接觸規則 - 在快速行走過程中,步行者的腳絕不能失去與地面的接觸,人眼可見。一隻腳的腳後跟必須在另一隻腳的腳趾離開地面之前觸地。每一步都會有幾毫秒的時間,運動員的兩隻腳都會失去與地面的接觸,但不在人眼可見的範圍內,也無法探測到。

  • 彎膝規則 - 在運動員向前邁步的過程中,與地面接觸的向前伸展的腿應從髖部到腳伸直。在另一隻腳到達垂直直立位置之前,膝蓋的彎曲表明違反了此規則。在任何時候,裁判都應該能夠看到膝蓋。

  • 黃牌 - 當步行者非常接近違反上述兩條規則時,裁判可以向步行者出示黃牌作為警告。一位步行裁判只能對同一運動員出示兩次黃牌,一次是失去接觸,一次是彎膝。

  • 紅牌 - 如果任何一位指定的比賽裁判認為運動員違反了上述兩條規則中的任何一條,則該裁判會立即向該特定的步行者出示一張無聲的紅牌,並將紅牌傳送給首席裁判。運動員並不知道自己被出示了紅牌。每個裁判都可以向所有步行者出示紅牌,但在整個比賽中只能出示一次。

  • 取消運動員資格 - 只有首席裁判才能取消步行比賽的運動員資格。如果首席裁判從三位不同的裁判那裡收到三張這樣的單獨紅牌,他就會宣佈取消該特定運動員的比賽資格。向步行者出示的黃牌不作為取消資格的標準。即使在被宣佈取消資格後,運動員仍然繼續比賽並獲得第一名,他也不會贏得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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