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推定
根據無罪推定這一法律概念,每個被指控犯罪的人都推定無罪,除非並直到證明其有罪。法律要求檢方向事實認定者(法官或陪審團)提供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其主張。如果檢方無法證明其主張的真實性,則被告即被免除指控。

相反,一個推定有罪的制度是錯誤的。在各種法律制度和許多國家,無罪推定是刑事審判中被告的一項法律特權。根據《世界人權宣言》第11條,它也是一項普遍的人權。
無罪推定的含義是什麼?
無罪推定是一項法律原則,它強調舉證責任完全在於檢方,必須證明犯罪的每個方面排除合理懷疑。它體現在“推定無罪,直至證明有罪”這一說法中,該說法最早由英國律師威廉·加羅爵士於1791年在老貝利法庭的審判中使用。
基於大多數人並非罪犯的法律推定,讓·勒莫因用“item quilbet presumitur innocens nisi probetur nocens”這句話表達了這一思想,意思是“一個人推定無罪,直到證明有罪”。它要求事實認定者,無論是陪審員還是法官,都從這樣的假設開始:國家無法證實其主張。為了維護這項法律保護,刑事審判程式受一套相互關聯的規則的支配。
無罪推定的範圍
無罪推定是普通法的一塊基石。根據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的規定,無罪推定將舉證責任置於檢方,並確保在指控被證明排除合理懷疑之前,不得推定有罪。公共官員應避免在審判開始之前公開認定被告有罪,媒體也應避免報道質疑無罪推定的新聞。
反向舉證責任條款對被告推定事實或法律上的不當行為,或將舉證責任轉移給被告。如果法律在當時情況下是合理的,並且維護了被告的權利,那麼反向舉證責任條款不一定會在國際人權法下破壞無罪推定。
無罪推定的重要性
無罪推定的重要性如下:
無罪推定是政府行使強制權力時的一項權利和指導原則。當一個人被判犯有罪行時,他們通常會受到某種處罰,這會侵犯包括隱私權、人身自由權和擁有個人財產權在內的一些基本權利。
無罪推定為被告提供了行使沉默權和不受自證其罪保護的理由。檢方有責任證明犯罪的每個構成要件,而公正的審判意味著被告不會受到任何偏見或偏見。
不公正的定罪剝奪了一個人在社會中的尊嚴和尊重。無罪推定是公平審判權框架內的一項重要權利。
它保護某人免受錯誤定罪。透過將各方置於平等地位,刑事法律中的舉證責任有助於進行自由和公正的審判。顛倒舉證責任將被告變成一個被推定為罪犯的人,忽視了他的個人自由和尊嚴,侵犯了保證個人有權體面生活的第21條。
由於公眾的反應和監獄牢房的惡劣環境,有罪者會受到可能造成嚴重精神後果的身體折磨。在刑法中,無罪推定對於在國家更大的權力和資源與普通民眾之間取得平衡至關重要。
結論
在決定一項法律是否有益或有害之前,應該評估其影響。在快速審判和公共利益的幌子下,無罪推定已被削弱。印度法院經常忽視被告的權利。但這必須為了正義而為之。需要特別努力來提高刑事司法系統的效率,降低國家的犯罪率。法院必須堅持並重申無罪推定作為一項基本人權,而第21條應給予其更大的分量。
常見問題
無罪推定原則的本質是什麼?
根據無罪推定原則,除非並直到證明某人有罪,否則推定其無罪。在刑事審判中,檢方有責任證明被告有罪;在此之前,應推定被告無罪。其理由是為了保護被告免受錯誤定罪。
無罪推定原則的起源是什麼?
無罪的概念始於公元六世紀。拉丁格言“證明的責任在於斷言者,而不是否認者”意味著證明的責任在於斷言者,而不是否認者。它被安東尼·庇護皇帝納入羅馬法律框架。後來,這一概念傳播到歐洲和世界其他地區,並在此過程中進入了現代法律體系。
無罪推定是一項基本權利嗎?
無罪推定是保護被告免受錯誤定罪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基本思想是,除非證明有罪,否則應推定嫌疑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