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下列說法是否正確:資料的平均值總是來自給定資料。


平均數

平均數或算術平均數定義為給定觀測值/數字之和與觀測值/數字總數之比。

平均數 = $\frac{數字之和}{數字總數}$。

例如:

3、5、7、12和13的平均數是:

$\frac{(3+5+7+12+13)}{5}=\frac{40}{5}=8$。

資料的平均數並不總是來自給定資料。

因此,該說法是錯誤的。


更新於: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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