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里米·邊沁及其對法律的貢獻


傑里米·邊沁是18世紀英國一位具有傳奇色彩的法學家。他是一位具有天賦的人,能夠深入研究、閱讀、批判、重塑和編纂法律,在當時的整個英國法律史上達到了極致。邊沁是一位傑出的英國政治法律改革家和法學家,他以其廣受好評的哲學思想和著名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論斷,開啟了英國法律思想史上的新紀元。

生平與職業生涯 (1748-1832)

傑里米·邊沁是一位傳奇的英國法律評論家,他從出生起就對英國法律的複雜性深感沮喪,因為他出生於18世紀英國最著名的律師家庭,並且他從三歲起就開始接觸法律。

雖然傑里米擁有多個法學學位,但他總是反對當時流行的法律觀念,因為他認為這些觀念存在著固有的謬誤。因此,邊沁決定改革英國法律體系,使其更加精細易懂,而不是在律師行業執業。

此外,邊沁不僅是一位法律改革家,還是一位社會改革家和哲學家,他廣泛研究和寫作,涉及經濟自由、性別平等、自然法、個人主義、言論自由、政教分離和功利主義學說等問題。

個人主義

邊沁是一位個人主義者,他認為個人的存在是人類、社會和國家的核心。他還認為,法律的功能是使個人擺脫束縛和限制,獲得自由。他支援自由放任的理念,這意味著國家對個人經濟活動進行最低限度的干預。

功利主義

邊沁是現代功利主義理論的奠基人,他從傳統的角度重新詮釋了這一概念,並將其建立在快樂和痛苦的原則之上。此外,他的功利主義理論最著名和最易理解的表達方式就是他那句名言“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

這意味著,根據邊沁的觀點,人類存在的根本目標是編纂那些旨在為最大多數人帶來最大幸福的法律,並促進那些旨在確保快樂和減少痛苦的人類行為。

法律編纂與改革

邊沁是一位才華橫溢的律師,他擁有法學家和邏輯學家分析法律的能力和敏銳性,能夠以理性批判的方式分析法律。在作為學生學習法律的過程中,邊沁發現英國法律並非一部經過適當編纂和發展、具有指導原則的法律;相反,它是由習俗和實踐發展而來的。

此外,邊沁認為,立法正確的目標是貫徹功利原則,這意味著透過實現公民的四個主要目標——生存、富裕、平等和安全——來增進整個社會的幸福。

因此,他成為了一位不知疲倦的改革家,他不僅透過分類和分析進行了結構性變革,而且還透過編纂和立法對法律進行了一些實質性修改,最終成為本世紀法律編纂和英國法律改革的倡導者。

此外,由於邊沁對法律哲學和立法的傑出貢獻,包括髮展法律實證主義和鼓勵透過實驗和推理的科學方法來研究法律理論作為一門科學,他的時代在英國法律史上被稱為“邊沁時代”。

分析法學

邊沁是18世紀第一位透過其著作成為自然法堅定批評家的理論家,在此之前,自然法被學者們廣泛接受並在國家邊界之外重複使用。然而,邊沁標誌著一種轉變,他將法律與主權和功利聯絡起來,而不是與自然法。

同樣,邊沁認為,法律應該被接受為它是什麼,而不是它應該是什麼或它應該是什麼,因此,他強調的是法律的推理和現實,而不是道德。此外,他拋棄了自然法的優越性,倡導由主權者為人民的普遍利益制定的法律的至高無上。他闡述了積極法的概念,即命令公民服從法律,否則將面臨不服從的法律制裁。

因此,許多學者認為,分析法學的鼻祖是邊沁,而不是奧斯丁。

邊沁的論文

邊沁的論文

  • 《道德與立法原理導論》

  • 《論政府片段》

結論

傑里米·邊沁是一位深刻的思想家、一位敏銳的社會批評家和一位堅定的法律改革家,他不僅處理了他那個時代英國流行的法律理論概念,而且還對法律進行了編纂,試圖改革整個英國法律體系。此外,邊沁在摒棄盛行的自然法觀念的同時,提出了他的功利主義原則,以及積極法和分析法學的觀點。最後,他是自然法學中一位傑出的代表人物,他廣泛地寫作和工作,致力於社會改革,同時推崇個人主義思想。

常見問題

問:傑里米·邊沁是誰?

答:傑里米·邊沁 (1748-1832) 是一位英國哲學家、法學家、社會改革家和功利主義的創始人。他以其對倫理學、政治哲學和法律理論的貢獻而聞名。

問:傑里米·邊沁最著名的是什麼?

答:傑里米·邊沁最著名的是他發展了功利主義,這是一種關注最大化幸福和最小化痛苦的道德理論。他還對法律實證主義和社會改革做出了重大貢獻。

問:傑里米·邊沁多方面聲名的原因是什麼?

答:傑里米·邊沁是一位多方面的人物,他不僅僅是一位撰寫論文的法律哲學家和理論家,也是一位為實現改革英國社會結構和法律體系的目標而不知疲倦地工作的時代人物。

問:邊沁對他的弟子來說是否是一個目標?

答:詹姆斯·穆勒、約翰·斯圖爾特·穆勒、約翰·奧斯丁和約翰·尼爾是最著名的邊沁派弟子,他們不僅向大師學習,而且還透過進一步發展邊沁的思想,如個人主義、經濟自由、個人自由、功利主義、分析法學等,將他們的學習成果傳承下去。

問:傑里米·邊沁是如何看待他的功利主義思想的?

答:根據邊沁的觀點,立法的首要目標是增進最大多數人的幸福,並確保快樂的持續和痛苦的避免。他認為法律是由人民選舉的主權者制定的,是為了他們的安全,因此,法律應該以整個社會的普遍福祉為目標,而不是少數人的福祉。

問:邊沁如何看待法律與道德之間的關係?

答:邊沁認為法律與道德之間是分離的。他認為,法律應該以功利原則為基礎,而不是以主觀的道德判斷為基礎,並且應該旨在促進最大的整體幸福。

問:什麼是邊沁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原則?

答:邊沁的這一原則指出,一個行動的道德性或效用應該根據其為最大多數人帶來最大快樂的能力來判斷。

問:邊沁對法律哲學有何貢獻?

答:邊沁是法律實證主義的倡導者,他強調法律應該清晰、可預測,並且以功利原則為基礎。他的工作為現代功利主義法律理論奠定了基礎。

問:什麼是邊沁的“快樂計算”概念?

答:邊沁提出了“快樂計算”的概念,這是一種透過評估行動對快樂和痛苦的影響(包括強度、持續時間、確定性、接近程度等)來計算行動道德價值的方法。

問:與邊沁相關的“全景監獄”概念是什麼?

答:全景監獄是邊沁提出的監獄或機構的建築設計方案,在這種設計中,囚犯可以被單一獄卒觀察,而不知道自己是否正在被監視。這種設計旨在改善監視和控制。

問:邊沁的持久遺產是什麼?

答:邊沁的遺產在於他對功利主義哲學、法律理論和社會改革的重大影響。他的思想激勵了幾代思想家,讓他們在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思考個人與集體福祉之間的平衡。

更新於: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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