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施密特及其對法律的貢獻


卡爾·施密特是20世紀德國的法律學家、保守派法律學者、憲法專家和政治學者,以其對議會民主、自由主義和世界主義的現代批判而聞名。他廣為流傳的論文和著作對政治和法律理論、哲學和神學產生了顯著的影響。

出生與早年生活(1888年7月11日 - 1985年4月7日)

卡爾出生於一個普通的德國天主教家庭。他在柏林大學和慕尼黑大學接受了早期教育並獲得了法律學位。他開始擔任法學教授(特別是憲法學),在當時的一些著名大學任教,包括柏林大學、波恩大學和科隆大學。在教學和授課的同時,他撰寫了一些最有影響力的論文,為他贏得了全國的聲譽和名望。

儘管他也曾擔任政府的一些案件的法律顧問,為希特勒野蠻的殺戮辯護,並擔任各種報紙和雜誌組織的負責人,但他一直渴望加入德國納粹黨,並在1933年實現了這一目標。

卡爾在納粹黨中的作用

卡爾是獨裁和保守主義的堅定支持者,因此他始終與納粹黨的主流意識形態產生共鳴。因此,他加入了該黨,並在短時間內,他致力於實現該黨的目標,包括殺害非德國人和焚燒非德國人或猶太人的書籍。

此外,他的論文和理論被用來建立納粹主義的意識形態基礎,併為阿道夫·希特勒的獨裁統治辯護。此外,他經常在報紙和雜誌上撰寫文章和社論,為希特勒的殘酷和不人道的行為提供解釋和辯護,將其視為國家最高權威行使權力。

此外,他還要求為德國建立一個純粹的羅馬法律結構和法典,沒有任何猶太人的影響,這是希特勒和納粹的主要目標之一。

施密特關於獨裁的思想

卡爾撰寫了他的論文“論獨裁”,以解釋和討論魏瑪共和國的基礎,該共和國建立了總統職位,賦予其最大的立法權和緊急權力。他發現這種權力具有獨裁性質,是政府機構中必要的行政權力,使政府能夠在特定情況下(尤其是在緊急情況下)為公眾利益採取果斷行動。

因此,他利用公共利益的概念來證明阿道夫·希特勒的專斷統治和獨裁統治是正當的,因為他聲稱政府根據國家法律行事,因為憲法承認其處理當時特殊情況的權力,憲法僅僅是被暫停而不是被廢除。

施密特關於例外狀態的思想

根據卡爾的說法,例外狀態基本上是一個國家進入緊急狀態的階段,在這種情況下,環境要求主權權力為公眾的普遍利益採取立即行動,以避免任何損害。他認為,每個國家的憲法都必須賦予主權者這種權力,以處理不可預見和關鍵的局勢,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必須超越法治以確保國家的法律和秩序,同時暫停個人自由、法律和道德權利,甚至暫停法律以確保安全和公共秩序。

施密特的論文

以下是主要的論文:

  • 論獨裁

  • 政治神學

  • 例外狀態

  • 議會民主的危機

結論

儘管卡爾是一位嚴厲的保守派和獨裁統治的支持者,他為現代歷史上最大暴君的專斷行為辯護,併為暫停個人自由辯護,但他對此也遭到批評。然而,他對現代民主、憲政政府和法治思想的批判性評價,提供了分析性的理解,這對於解決一些當代最受珍視的法律政治制度的一些主要缺陷至關重要。

常見問題

問:卡爾·施密特是誰?

答:卡爾·施密特是一位德國政治哲學家、法學家和法律理論家,以其對政治理論、憲法法以及與納粹意識形態的爭議性聯絡而聞名。

問:卡爾·施密特最著名的是什麼?

答:施密特以其關於政治理論、主權和例外狀態的著作而聞名。他發展了“政治神學”、“例外狀態”和“決定論”等概念,這些概念對政治哲學產生了持久的影響。

問:卡爾是如何幫助希特勒統治和納粹獨裁統治從其內部黨派衝突中倖存下來的?

答:當德國的執政政府落入納粹黨的獨裁統治時,其領導人之一威脅希特勒,如果希特勒不放棄其絕對統治,就讓他離開內閣,使內閣政府垮臺。然而,卡爾作為一位憲法專家,對授權法進行了有影響力的解釋,併為納粹接管政府作為新政府(而不是僅僅是內閣)提供了理由,因此,他的解釋將全部權力賦予了總統,使內閣部長們失去了權力。

問:描述卡爾·施密特的意識形態著作。

答:卡爾是一位保守主義者,因為他支援由擁有絕對權力統治者進行的獨裁統治的理念,並批評憲政和自由政府的議會形式。此外,他是一位非常尖銳的民主批評家,因為他記下了憲政體制的所有缺點和弊端。

此外,他贊成獨裁統治,儘管其具有專斷性,因為他發現與緩慢的民主和官僚政治相比,獨裁統治更有力且更有影響力,因為最高權力持有者可以做出決定,並由下屬輕鬆執行。

問:卡爾如何在“政治神學”中確立其關於極權主權的理論?

答:卡爾關於“政治神學”的論文因證實其威權理論而臭名昭著,在該理論中,他賦予主權者無限的權力來決定例外狀態。雖然學者們普遍接受了他關於最高權力處理危機的觀點,但他的關於賦予主權者極權權力的信念因其對國家整個法律政治社會結構以及公民生活和自由的不利後果而受到嚴厲批評。

問:根據施密特,“政治神學”是什麼?

答:施密特關於“政治神學”的概念探討了宗教和政治權威的交集。他認為,政治概念和決策通常反映神學思想,主權者類似於上帝的權威。

問:什麼是施密特的“例外狀態”理論?

答:施密特的“例外狀態”理論認為,在極端危機時期,主權權力可以暫停正常的法律規則,並聲稱擁有非常規權力來維護國家。這一概念因其對威權主義的影響而備受爭議。

問:在施密特的哲學中,“決定論”是什麼?

答:正如施密特所提出的,決定論強調了做出主權決定的決定性權威的重要性,即使這些決定是基於主觀判斷而不是客觀規則。

問:施密特的思想如何影響納粹意識形態?

答:施密特與納粹意識形態的聯絡以及他對阿道夫·希特勒政權的支援仍然存在爭議。他加入了納粹黨,併為元首的獨裁權力辯護。他的著作被用來使納粹的法律和政治行動合法化。

問:施密特對自由民主的立場是什麼?

答:施米特對自由民主持批評態度,認為它缺乏有效應對危機的能力。他認為,強大的主權權威對於維持秩序和穩定是必要的。

問:施米特如何看待法律的作用?

答:施米特認為,法律最終是由政治權力和權威決定的。他質疑法律可以獨立於政治決策而存在的想法,並強調主權意志的重要性。

問:施米特對國際法的貢獻是什麼?

答:施米特還撰寫了關於國際法的著作,批判了普遍國際法的概念,並主張國家權力和利益在塑造全球事務中的重要性。

更新於: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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