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行為與處罰
全球互聯速度的加快催生了大量的網路犯罪,這些犯罪的增多使得制定保護法律成為必要。為了與不斷變化的時代同步,印度議會通過了2000年資訊科技法,該法以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UNCITRAL)示範法為基礎。
該法詳細定義了各種違法行為以及每類違法行為的處罰。
違法行為
網路犯罪是指以巧妙方式進行的非法行為,其中計算機要麼是工具,要麼是目標,或者兩者都是。
網路犯罪通常包括以下內容:
- 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
- 資料篡改
- 病毒/蠕蟲攻擊
- 計算機系統盜竊
- 駭客攻擊
- 拒絕服務攻擊
- 邏輯炸彈
- 特洛伊木馬攻擊
- 網際網路時間盜竊
- 網站劫持
- 郵件轟炸
- 薩拉米攻擊
- 物理損壞計算機系統。
2000年IT法中包含的違法行為如下:
- 篡改計算機原始碼文件。
- 駭客攻擊計算機系統。
- 以電子形式釋出淫穢資訊。
- 控制者釋出指令的權力。
- 控制者指示使用者提供解密資訊的設施。
- 受保護系統。
- 虛假陳述的處罰。
- 違反保密和隱私的處罰。
- 對某些細節虛假的數字簽名證書進行釋出的處罰。
- 出於欺詐目的的出版物。
- 對在印度境外犯下的罪行或違規行為適用本法,沒收。
- 處罰或沒收不得干擾其他處罰。
- 調查犯罪的權力。
示例
2000年IT法下的違法行為
第65條。篡改計算機原始碼文件
明知或故意隱瞞、銷燬或更改,或故意或明知地導致他人隱瞞、銷燬或更改任何用於計算機、計算機程式、計算機系統或計算機網路的計算機原始碼,而該計算機原始碼根據當時有效的法律規定需要保留或維護,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處二萬盧比以下罰款,或二者並罰。
說明:本條所稱“計算機原始碼”是指以任何形式列出的程式、計算機命令、設計和佈局以及計算機資源的程式分析。
目的:本條的目的是保護對計算機投入的“智慧財產權”。它試圖保護計算機原始碼文件(程式碼),超出了版權法中的規定。
本條的基本構成要素
明知或故意隱瞞
明知或故意銷燬
明知或故意更改
明知或故意導致他人隱瞞
明知或故意導致他人銷燬
明知或故意導致他人更改。
本條擴充套件到版權法,幫助公司保護其程式的原始碼。
處罰:第65條由任何治安法官審理。
這是可逮捕的、非保釋的罪行。
處罰: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或
罰款:二萬盧比。
下表顯示了IT法中所有提到的條款的違法行為和處罰:
| 條款 | 違法行為 | 處罰 | 可保釋性和可認知性 |
|---|---|---|---|
| 65 | 篡改計算機原始碼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最高2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6 | 與計算機相關的犯罪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或最高5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並且 |
| 66-A | 透過通訊服務等傳送攻擊性資訊……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6-B | 不誠實地接收被盜的計算機資源或通訊裝置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6-C | 身份盜竊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6-D | 使用計算機資源冒充他人進行欺詐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6-E | 侵犯隱私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2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6-F | 網路恐怖主義 | 可判處無期徒刑 | 該罪行不可保釋、可認知,由地方法院審理 |
| 67 | 以電子形式釋出或傳播淫穢材料 | 初犯: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5萬盧比罰款;累犯: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0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7-A | 以電子形式釋出或傳播包含性行為等材料…… | 初犯: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0萬盧比罰款;累犯: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0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不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7-B | 以電子形式釋出或傳播描繪兒童從事性行為等的材料 | 初犯:最高五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0萬盧比罰款;累犯: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0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不可保釋、可認知,由JMFC法院審理 |
| 67-C | 中介機構故意或明知地違反關於資訊儲存和保留的指示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 |
| 68 | 未遵守控制者釋出的指示 | 最高二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不可認知。 |
| 69 | 未協助第(3)款所指機構進行任何計算機資源資訊的攔截、監控或解密 | 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和罰款 | 該罪行不可保釋,可認知。 |
| 69-A | 中介機構未遵守為阻止公眾透過任何計算機資源訪問任何資訊而釋出的指示 | 最高七年有期徒刑和罰款 | 該罪行不可保釋,可認知。 |
| 69-B | 中介機構故意或明知地違反第(2)款關於透過任何計算機資源監控和收集網路安全流量資料或資訊的規定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可認知。 |
| 70 | 任何違反第70條規定獲得或試圖獲得受保護系統訪問許可權的人員 | 最高十年有期徒刑和罰款 | 該罪行不可保釋,可認知。 |
| 70-B | 印度計算機應急響應小組作為國家事件響應機構。任何服務提供商、中介機構、資料中心等未能提供所需資訊或未遵守ICERT釋出的指示。 | 最高一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不可認知 |
| 71 | 向控制者或認證機構進行虛假陳述 | 最高二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不可認知。 |
| 72 | 違反保密和隱私 | 最高二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不可認知。 |
| 72-A | 違反合法合同洩露資訊 | 最高三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5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認知,可保釋 |
| 73 | 對某些細節虛假的電子簽名證書進行釋出 | 最高二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不可認知。 |
| 74 | 出於欺詐目的的出版物 | 最高二年有期徒刑和/或最高1萬盧比罰款 | 該罪行可保釋,不可認知。 |
罪行的和解
根據IT法的第77-A條,任何有管轄權的法院都可以對罪行進行和解,但對本法規定處以無期徒刑或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行除外。
如果以下情況,則不得對任何罪行進行和解:
被告因其之前的定罪,應處以加重的刑罰或不同種類的刑罰;或
罪行影響國家的社會經濟狀況;或
罪行針對的是未滿18歲的兒童;或
罪行針對的是婦女。
根據本法指控犯有罪行的人員,可以向法院提交和解申請。然後,該罪行將等待審判,並將適用刑事訴訟法第265-B條和265-C條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