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實驗史


長期以來,人體實驗一直在進行,過去對人體進行不道德實驗的情況並不少見,這些實驗給受試者造成了嚴重的心理和生理傷害。人體實驗在心理學和醫學領域都有進行。人體實驗的歷史凸顯了臨床和醫學專業人員進行的實驗給人類帶來的暴行。

過去,每當對人體進行實驗時,它都與痛苦和折磨同義,與受試者的福利和福祉幾乎沒有關係。主要目標是得出研究結果並證明假設,即使這意味著對許多人造成傷害,從現在看來,這在道德和倫理上都是錯誤的。

人體實驗史

在古代亞歷山大,對死刑犯進行實驗被認為是一種常見做法,但慢慢地從羅馬以及中世紀消失了。文藝復興時期出現了零星的案例,隨後涉及到起訴前和起訴後的試驗。斷頭臺的出現引發了關於死刑執行後知識能否延續的問題,這促進了對最近被處決的頭部和屍體的重要的電生理學研究。在19世紀的歐洲,人們對斬首後立即的心臟功能感興趣。

在20世紀初,菲律賓的許多死刑犯被美國醫生用於他們對瘟疫和腳氣病的研究。簡要討論了在古希臘和瑪雅尤卡坦使用死刑的適用性,以及在美國對被奴役的黑人的試驗。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的納粹醫學罪行包含完全不同的道德觀,與本文討論的問題並不相同。然而,它們仍然激起了人們的情緒,以否定與死刑相關的普遍試驗概念。事實上,在司法制度的框架內,許多現在正在死囚牢房中苦苦掙扎的人的 人道主義請求正在被忽視。

過去,在測試任何新藥時,對人體進行不道德實驗是很常見的,醫學從業人員和心理學研究人員都進行了實驗性研究。另一方面,當今對人體進行的實驗考慮了受試者的福祉,但需要更加關注特殊類別的受試者。

在20世紀30年代和40年代,醫學試驗中的倫理問題是紐倫堡審判以及對德國醫生和公共衛生當局相關起訴的中心問題。那些參與令人髮指罪行的人試圖透過聲稱當時在德國沒有明確規範人體醫學研究,並且德國的研究方法與同盟國沒有不同來為他們的行為辯護。

在這種情況下,1947年的紐倫堡法通常被認為是第一部根據知情同意制訂致命試驗倫理準則的立法。然而,新的研究表明,早在18世紀就已認識到關於致命實驗指南中知情同意的倫理問題。這些原則闡明瞭關於自主性、知情同意以及補救性和非治療性探索的概念最初何時出現這一仍然有爭議的問題。這個問題在最近幾次嘗試追究責任和譴責多個國家在二戰後舉行的各種法庭上侵犯人權的行為時再次出現。

歷史上醫學實驗

過去,醫學從業人員選擇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如囚犯,來進行他們的實驗。參與者被迫參與研究,並未考慮他們的同意。此外,有時會欺騙參與者,承諾良好的健康狀況以誘使他們參與研究,或不披露所涉及的風險。以下是過去進行的一些違反人權尊嚴的實驗。

睪丸移植

一位研究人員對囚犯進行了輸精管切除術,承諾改善他們的活力,這是不道德的。他認為,將年輕男孩的睪丸注射到老年男性體內將有助於恢復他們的活力。在他的研究過程中,他用完了年輕男孩的睪丸,用鹿和山羊等動物的睪丸代替,並將它們注射到囚犯的腹部。囚犯對此毫不知情,並因此出現了嚴重的健康併發症。

注射癌細胞

過去進行的最令人震驚的實驗之一是關於個體免疫系統對癌細胞的反應。研究人員最初在免疫系統較弱的癌症患者身上進行了這項研究。後來,為了獲得更準確的結果,他轉向更健康的人群,並在未經他們知情的情況下向囚犯注射癌細胞。儘管他後來為他們安排了醫療護理,但這項研究在許多層面上都違反了參與者的福祉和權利。

“口吃”研究

一位熱衷於找出外部環境是否會影響個體口吃問題的研究人員聯絡了一家孤兒院的孩子們。她強化了一半孩子的語言能力,而另一半孩子則因他們的言語而受到嘲笑,這加劇了他們的口吃。為了確定她的假設是否正確,這位研究人員最終傷害了孩子們。

皮膚病學測試

一位皮膚科醫生向囚犯支付了少量費用,以換取他們參與他的研究。囚犯被告知研究中涉及的風險。他們接觸了來自除臭劑和化妝品的有害化學物質,並暴露在陽光下,以觀察它們對他們身體的影響以及他們的乳膏是否有用。這給囚犯留下了長期的副作用和燒傷/發炎的皮膚。

這些只是過去一些違反人權和尊嚴,並對他們造成傷害的實驗。JB沃森的“小艾伯特”實驗是另一個例子,它使一個年輕男孩對任何白色物體都感到恐懼。這表明,那些未經同意就被納入研究的個人要麼受到了脅迫,要麼被欺騙。

結論

正式當局和機構已經制定了政策,借鑑了人體實驗的歷史,考慮到其有害影響和侵犯基本人權的情況。歷史證據表明,那些未經同意就被納入研究的個人要麼受到了脅迫,要麼被欺騙。目前,已經制定了倫理準則以確保參與者的福祉。

更新於: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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