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與仲裁庭的區別
仲裁庭和法院都是裁決糾紛的法律機構,但兩者之間存在一些區別。通常,法院是由政府設立的,擁有廣泛的管轄權,可以審理各種案件。法院通常由法官組成,並有權做出具有約束力的裁決。
相比之下,仲裁庭通常是為處理特定型別的糾紛或法律領域而設立的,例如勞動糾紛、移民案件或稅務申訴。除了法官外,仲裁庭還由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其程式和證據規則可能比法院更不正式。但共同點是,仲裁庭和法院都在司法管理和維護法治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它們都是公平公正的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什麼是法院?
法院可以被認為是政府設立的司法機構,透過正式的法律程式解決各方之間的衝突。根據法治原則,它力求在民事、刑事和行政問題上伸張正義。簡而言之,法院是一個政府機構,法官、法官小組或治安法官在此決定法律問題。
什麼是仲裁庭?
仲裁庭是一個準司法機構,旨在處理諸如解決行政或稅務相關爭議等問題。它執行多項任務,包括裁決糾紛、決定爭議方的權利、做出行政決定、審查過去的行政決定等等。
法院與仲裁庭的區別
下表列出了法院和仲裁庭的區別:
法院 | 仲裁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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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是司法系統的主要機構 | 仲裁庭是一個準司法機構。 |
在民事案件中,法院釋出裁決、法令及命令;在刑事案件中,法院作出無罪或有罪的判決。 | 仲裁庭的設立是為了向相關各方提供裁決。 |
法院處理各種各樣的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和憲法案件。 | 仲裁庭專門設立來處理單一主題的案件;因此,不同主題有不同的仲裁庭。 |
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和證據法只是法院必須遵守的程式規則的一些法規。 | 仲裁庭在案件中做出決定時,無需遵守嚴格的程式規則。法院在做出裁決時遵守自然正義原則。 |
在司法體系中,最高法院是全國最高法院。印度司法體系是一個三級法律體系。 | 通常,仲裁庭是單一機構,受損害的人可以直接提交他們的問題。 |
法院高於仲裁庭,仲裁庭的裁決必須向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上訴。 | 如果受損害的一方對仲裁庭的裁決不滿意,他們可以向相應的高等法院,然後是最高法院上訴。 |
有資格執業的律師擔任法院的主審法官。 | 仲裁庭的主席不一定是接受過正規法律培訓的人。例如,在行政仲裁庭中,主席和成員可能是行政問題相關領域的專家。 |
法院是純粹的法律機構,根據印度憲法,它是三個治理機構之一。 | 雖然印度憲法第十四-A部分規定了設立仲裁庭的條款;因此,這些仲裁庭必須由具體法規設立,該法規規定其作用、責任和成員構成。 |
法院有權確定一項法規或法律是否符合憲法。 | 仲裁庭沒有這樣的權力。 |
法院是獨立於立法和行政部門的自治機構。在法院,法官也是獨立和公正的。他們必須遵守自己的規則。 | 行政部門在決定仲裁庭成員的任期和其他與服務相關的問題時,對仲裁庭有一定的控制權。 |
在法院,律師和辯護律師在辯論案件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爭議各方沒有多少機會發言。由於他們熟悉法律程式,律師在法庭上獲得發言的機會最多。 | 但在仲裁庭中,爭議各方直接參與衝突的解決。由於沒有嚴格的法律規則需要遵守,任何外行人都可以在法庭上成功地辯論他們的案子,律師在案件中的影響微乎其微。 |
結論
法院和仲裁庭都是我國司法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多年來,法院已經確立了許多先例,極大地促進了印度民主的發展。仲裁庭的設立使得能夠快速且廉價地解決問題。由於多年來司法機構案件積壓嚴重,法院的負擔越來越重。印度人口眾多,但與國家規模相比,司法系統中的法官數量卻非常少。
結果,法官的工作超負荷。仲裁庭的設立無疑減輕了部分法官的工作負擔。它們致力於維護正義、公平與良心的原則。法院和仲裁庭分別執行各自的任務。法院和仲裁庭都有責任維護憲法價值觀,維護國家和平與秩序。
法院和仲裁庭在許多重要方面存在顯著差異,儘管它們在司法方面具有相似性。當事方在法院和仲裁庭中都有平等的機會提交和辯論其主張。法院和仲裁庭都遵守“聽取另一方意見”(audi alterem partem,不經聽取意見不得定罪)的原則。總之,法院和仲裁庭相互合作。
常見問題
問1:仲裁庭審理哪些型別的案件?
答:仲裁庭通常審理與專門法律領域相關的案件,例如就業、移民、稅務、社會保障和住房。它們旨在為解決這些領域的糾紛提供一個不太正式且更容易獲得的平臺。
問2:法院審理哪些型別的案件?
答:法院處理各種各樣的法律事務,包括民事和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涉及私人當事人之間的糾紛,例如合同糾紛、人身傷害索賠和財產糾紛。刑事案件涉及對犯罪行為的指控,例如盜竊、襲擊和謀殺。
問3:仲裁庭和法院有哪些相似之處?
答:仲裁庭和法院都是為了聽取和決定當事方之間糾紛而設立的法律論壇。它們都有權做出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決定,並可以強制執行其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