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宣告
賠償責任人的責任範圍以及保證人向第三方提供的擔保將在賠償檔案中詳細說明。賠償責任人為擔保提供擔保,很可能以現金存款的形式提供給擔保人。
如果賠償責任人收到或預期收到第三方的索賠,將在契約中詳細說明。它還將指定擔保如何處理以及如何處理第三方對擔保人的索賠。
什麼是免責宣告?
免責宣告是公司與公司董事或高階職員之間的一項書面協議。雖然公司或公司董事不需要免責宣告,但強烈建議這樣做,因為它可以保護公司董事免受個人風險和責任。
契約的效力
根據印度法律,如果存在上述所有組成部分,免責宣告被視為合法且可以執行。當需要執行免責宣告時,程式如下:
法院確定免責宣告的合法性。
確定賠償持有人真誠的意圖。必須證明他行事誠實,並採取一切必要的預防措施來防止或消除遭受損失的危險。此外,還必須證明賠償持有人的損失或損害並非由其故意違反或疏忽遵守命令造成的。
在核實上述事實後,法院將根據免責宣告中預先確定和商定的條款和條款執行免責宣告。
因此,法院命令賠償責任人向賠償持有人支付承諾的賠償金,以及附帶費用、法院費用、仲裁費用以及賠償持有人為此支付的任何其他此類支出。尤其是在法院打官司或根據免責宣告造成的損害時。
免責宣告的關鍵要素
通常,免責宣告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定義——免責宣告應包含以下強制性合同條款:
檔案
索賠
責任
免責條款——本條款將規定公司對董事的賠償義務範圍。基本上,這指的是在董事或高階職員履行其職責並完成其任務時,公司願意支付多少董事的費用和罰款。
訪問檔案——雖然在某些情況下,董事目前只能有限地訪問法律檔案,但免責宣告應或多或少地為董事提供訪問公司記錄的許可權。
董監事險——免責宣告將涵蓋保險條款、誰負責維護保險以及董事和高階職員保險的範圍。
在無法使用免責宣告的情況下,董事和高階職員保險單可提供額外的保障。
執行條款——此條款出現在契約的結尾。契約當事人必須簽署此項要求。(即,董事和公司代表必須簽字)。
免責宣告的侷限性
但是,免責聲明確實有一些限制。《2001年公司法》還規定了免責宣告不能為公司董事或高階職員進行賠償的情況,儘管我們已經表明它通常涵蓋董事可能犯下的任何違規行為的費用。在以下情況下,公司董事不能獲得賠償:
結論
任何合同,無論是商業合同還是其他合同,都必須有賠償條款。這樣,即使是由於自身過錯之外的原因導致的潛在損失和損害,一方也能免受經濟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免責宣告透過允許遭受損失或損害的一方向另一方(也稱為賠償責任人)尋求賠償來保護該方。賠償責任人是指保證在賠償持有人因自身或他人行為而遭受損失時向其付款的人。
特別是第124條的《1872年印度合同法》概述了規範免責宣告的法律要求。在印度執行的免責宣告必須遵守當地的合同法。除此之外,它不應違反任何印度規則或法規,也不應危及國家安全。它不應以任何方式違反國家的公共政策。
常見問題
Q1. 免責保證金是否需要印花稅票?
A1. 是的,免責保證金需要印花稅票,價格取決於州的規定。
Q2. 誰撰寫免責宣告?
A2. 通常,此類函件由銀行或保險公司等第三方機構建立,他們承諾如果另一方未能履行其義務,則在經濟上補償其中一方。
Q3. 免責宣告的印花稅是多少?
A3. 如果賠償合同作為條款或條款包含在更廣泛的一般合同中,則需要額外的印花稅。根據1958年孟買印花稅法,賠償合同的印花稅為500盧比。(僅限五百盧比)。
Q4. 賠償義務是什麼?
A4. “賠償義務”是第二項義務的名稱。這項義務規定保險公司必須承擔對第三方作出的對被保險人有利的任何判決,或當事方代替判決達成的任何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