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赫特-辛格情緒理論
蒂拉在晚上足球比賽結束後回家,當她沿著一條昏暗的小路行駛時,注意到兩輛汽車從相反的方向駛來。其中一輛汽車突然轉向她的車道,並且在令人恐懼的幾秒鐘內,這兩輛車看起來即將迎面相撞。她的心跳開始加速,手掌開始出汗。她知道如果這兩輛汽車發生碰撞,她將遭受嚴重的傷害。蒂拉開始感到極度的恐懼。那輛駛來的汽車突然轉向回自己的車道,險些錯過蒂拉。那麼我們如何解釋蒂拉的經歷呢?
沙赫特-辛格情緒理論解釋了什麼?
根據沙赫特的雙因素情緒理論,生理輸入和認知過程共同產生情緒體驗。該理論將生物學和心理學結合起來解釋情緒。斯坦利·沙赫特和傑羅姆·辛格在20世紀60年代提出了沙赫特-辛格理論,該理論也被廣泛稱為雙因素情緒理論。沙赫特和辛格認為,我們的想法和身體喚醒產生情緒,而情緒是生物和認知過程的最終結果。
在經歷了令人興奮的事件後,我們試圖理解我們剛剛經歷了什麼。例如,為了幫助我們從認知上理解,我們對身體喚醒進行分類,並在我們的周圍環境和過去的經歷中尋找線索。刺激性事件總是會導致一些身體感覺,例如出汗、心率加快、呼吸急促以及其他相關的症狀。認知標籤的重要性可以透過以下事實來說明:我們對不同情緒的生理喚醒可能是相同的。僅有喚醒是不夠的;我們還需要認識到喚醒。
概述
沙赫特調和了詹姆士認為軀體反應先於情緒體驗的觀點,以及坎農批評這些反應缺乏特異性,因此無法引發特定情緒的觀點。沙赫特的理論有兩個因素或步驟。第一步涉及刺激輸入,導致未分化的生理喚醒狀態。在第二步中,根據輸入的特徵來解釋這種喚醒。將喚醒歸因於喚醒的推定原因的這種認知過程導致了特定的喚醒。沙赫特,就像詹姆士一樣,將情緒與情緒體驗(即感覺成分)聯絡起來。情緒的強度(Q2)由喚醒的程度(即軀體成分)決定。
相反,情緒的質量是由歸因的額外因素(即認知成分)決定的(Q3)。將喚醒歸因於不同的引發事件會導致不同的情緒。與危險的狗相遇和與心愛的人團聚最初會引起類似的身體喚醒。只有在將這種喚醒歸因於危險或團聚之後,才會出現恐懼或喜悅的情緒。
在當時的環境下,沙赫特(1964)的認知歸因過程被認為是一個有意識的過程,就好像身體喚醒可以被有意識的想法任意著色一樣。儘管沙赫特包含了用於情緒區分的認知成分,但他沒有包含用於確定哪些刺激首先引起喚醒的成分。由於認知成分先於喚醒,因此它無法區分哪些刺激會引發喚醒(從而引發情緒),哪些刺激不會引發喚醒。換句話說,該理論沒有解決引發問題(Q1)。
沙赫特-辛格的研究
沙赫特和辛格的實驗旨在檢驗該理論。該研究使用184名白人男性大學生招募參與者,這招致了批評,因為它暴露出種族和性別偏見。該研究的方法包括實驗室實驗、自我報告、透過單向鏡進行的行為觀察以及問卷調查。這是一種獨立組設計,有兩個自變數(IV),我們將更詳細地描述它們,因為了解它們將有助於您識別正在檢驗的理論的因素和假設(前提)。
這兩個IV具有生理和心理成分。實驗中的參與者被注射了腎上腺素(Epi)或生理鹽水(安慰劑)。但是,他們被告知這是一種名為(Suproxine)的藥物,用於測試他們的視力(生理方面)。心理方面包括將這些參與者置於欣快或憤怒的教室中。一位同夥(托兒)加入了參與者,並進行了指令碼化的欣快或憤怒行為展示,以觀察參與者是否會屈服於托兒。該研究在倫理上存在問題,因為參與者在很大程度上被欺騙了,儘管在研究之前接受了簡報和健康檢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欺騙是計劃的一部分。
在欣快教室中,那些沒有被告知症狀的參與者報告的欣快感高於那些被告知的參與者。在憤怒條件下,不知情的組最憤怒,其次是安慰劑組。知情組的憤怒程度最低,這表明參與者更容易受到托兒的的影響,因為他們無法解釋PA。由於結果中存在大量資料,沙赫特和辛格認為所有三個前提都得到了支援。
研究結果
根據沙赫特-辛格理論,如果參與者不知道藥物的作用,他們會感到高興(或憤怒)。他們會認為社會環境是他們疾病的原因,因為他們沒有其他解釋。
沙赫特和辛格的理論在研究的改編版本中得到了證實,在該版本中,受訪者被有意地讓其感到欣快:那些沒有被告知藥物真實作用的人表現出更高的欣快率(即更高的快樂百分比和更低的憤怒率)比那些被告知的人。儘管讓參與者感到憤怒的研究結果不太確定(無論同夥的行為如何,參與者都沒有特別生氣),但研究人員確實發現,那些不知道藥物潛在副作用的參與者更有可能表現出同夥的攻擊性行為(例如,接受他關於問卷令人惱火的觀點)。換句話說,當參與者體驗到無法解釋的身體感覺(例如心跳加速和顫抖)時,他們會參考同夥的行為來確定自己的感受。
批評
批評者質疑沙赫特理論的經驗證據以及該理論本身。扎瓊克認為,認知不是情緒的必要原因,正如沙赫特所聲稱的那樣。昆斯特-威爾遜和扎瓊克證明,僅僅(重複)接觸刺激就會增加對這些刺激的喜愛程度,即使這些刺激以潛意識的方式呈現,也阻止了有意識的識別。這和其他論點導致扎瓊克得出結論,認知對於效果不是必需的。
結論
根據沙赫特-辛格理論,生理和認知過程都會影響情緒。沙赫特和辛格在1962年以著名的方式測試了受試者是否會根據自己的情況對腎上腺素劑量做出不同的反應。即使隨後的研究僅偶爾證實了沙赫特和辛格的結論,但他們的想法產生了重大影響,並啟發了眾多其他研究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