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藥品法


前者可在藥店和藥房自由獲取,無需處方,用於治療中度至重度疼痛;在醫生的處方下服用,並嚴格監控藥物。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在世界範圍內,藥物使用導致 50 萬人死亡。其中超過 30% 的死亡事件與阿片類藥物有關,超過 70% 的死亡事件主要是由過量服用引起的。”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估計,2017 年約有 115 000 例阿片類藥物過量致死事件,並且在藥物黑市上出現的效力越來越強的阿片類藥物的使用正在增加。

印度關於麻醉品的法律法規

NDPS 法案禁止持有、銷售、購買、運輸、儲存、使用或消費任何製造、生產或種植的麻醉藥品或精神藥物。根據該法案的要求之一,麻醉品管制局於 1986 年 3 月成立。違反 NDPSA 第 27 條(將吸毒定為犯罪)的行為,可能會導致 10,000 盧比的罰款、六個月的監禁或兩者兼施。關於保釋,該法案包含一些極其嚴格的規定。

在印度,大麻產品大麻合法。其其他形式,如大麻(大麻)和雜湊什(雜湊什),是被禁止的。除了處方阿片類藥物外,阿片類藥物還包括海洛因(紅糖、快感)、鴉片(多達、普基或罌粟殼)。

1985 年麻醉品、藥物和精神藥物法

該短語“創造、製造、種植、擁有、銷售、轉讓、購買或消費任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用於描述法律違法行為。法律對“麻醉品”一詞的使用與醫學定義存在很大差異,醫學定義將其用於描述導致睡眠的藥物。可卡因、大麻或阿片類藥物(真正的麻醉品)在法律上都被視為麻醉品(與麻醉品的本質完全相反,因為它是一種興奮劑)。精神藥物,如 LSD、苯環利定、安非他明、巴比妥類藥物、甲喹酮、苯二氮卓類藥物、麥斯卡林、裸蓋菇素和設計藥物,都是精神藥物的例子(MDMA、DMT 等)。

最初沒有專門法庭,但 1989 年的一項修訂允許政府設立專門法庭。NDPS 法案下的所有罪行都屬於一位法官的專屬管轄範圍,該法官有權這樣做。您的處罰將取決於此特定案件中吸毒的量。NDPS 法案將毒品數量分為兩類。這兩類分別是少量和商業數量。如果您持有少量毒品,處罰會較輕;如果您持有大量毒品,處罰會較重。NDPS 法案明確規定了每種物質的少量和商業數量。

毒品對全球社會的影響

除了吸毒者本身外,吸毒者的朋友和親屬以及不同的企業和政府資源都受到藥物濫用的負面影響。ONDCP 估計,儘管許多這些影響是難以言喻的,但藥物濫用在 2002 年給美國造成了 1809 億美元的經濟損失。

疾病、健康狀況不佳和最終死亡是藥物使用最明顯的負面後果。吸毒者會產生這些副作用。在使用注射藥物時,感染諸如肝炎和艾滋病毒/艾滋病等由針頭傳播的感染的危險極大地危害了吸毒者的健康。根據 NSDUH 資料,2004 年,超過 350 萬 18 歲及以上的成年人承認他們在生命中的某個時刻注射過非法物質。14% 或 498,000 人年齡在 25 歲以下。

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 (CDC) 估計,2003 年在美國與艾滋病病毒/艾滋病患者的 123,235 名成年人中,有 123,235 名成年人透過注射毒品感染了艾滋病。與透過其他方式感染艾滋病的人相比,透過這種方式感染艾滋病的人的存活率較低。

法律方面

儘管藥物濫用如今已成為一個社會問題,但文化和宗教觀念對其早期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幾乎每個社群,在世界的每個地方,都有他們的巫醫、巫醫……主要根據他們與靈魂溝通的傾向來選擇。巫醫通常使用藥物來誘導恍惚狀態,因為他們需要能夠這樣做才能進入精神領域。”

聖經和古代印度的《梨俱吠陀》都證明了在宗教儀式中使用藥物和/或其他成癮物質的必要性。實際上,“在世界許多地區,最初用於幫助進入精神領域的植物藥物開始被視為,隨後被崇拜為它們自身的精神或神靈”。

國際聯盟盟約第 23 條第 1 款規定,國際聯盟有責任對鴉片和其他有害物質的貿易進行普遍控制(c)。“盟約規定的國際聯盟活動應透過一個大會和一個理事會以及一個常設秘書處來執行”,盟約第 2 條規定。根據盟約第 3 條,國際聯盟大會被賦予了額外的權力,允許其“在會議上處理國際聯盟活動範圍內的任何議題或影響世界和平的任何議題”。

結論

海洛因和其他麻醉藥品既能延長生命,又能縮短生命。僅在醫生開具處方的情況下使用藥物,僅用於醫學上必要的目的。“成癮不會殺死吸毒者。家庭、孩子以及所有試圖提供幫助的人都被它殺死了!印度的毒品狀況比最初看起來要糟糕得多。在古代印度,大麻、雜湊什和其他精神藥物被用於心理治療、疼痛管理和其他醫療程式。在 1985 年之前,印度沒有任何法律禁止使用或持有毒品。重要的是要記住,NDPS 法案包含許多條款,概述了嚴厲的處罰。

例如,第 37 條規定不允許對更嚴重的罪行進行保釋。與 1976 年的《非法活動(預防)法》(UAPA)相比,由於該法律執行得更嚴格,因此法院往往不願對被告進行保釋。許多法律旨在解決社會問題,但如果使用不當,它們可能會很苛刻。隨著法律變得更加繁重,出現嚴酷法律的風險也隨之增加。由於 NDPS 的嚴格性,它有可能被進一步濫用。為了防止法律被用作武器並確保每個人都能獲得正義,這是法院的責任。

常見問題

Q1. 本規則旨在實現什麼目標?

答:受控藥物和物質法 (CDSA) 對麻醉品管制條例 (NCR) 具有管轄權。CDSA 及其規則為管理可能改變精神功能的化學品提供了一個框架,並且如果這些化學品被轉移到非法市場,可能會對個人或社會造成危害。CDSA 透過對某些物質進行分類,賦予執法機構權力打擊與毒品相關的非法活動。

Q2. 本法規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什麼?

答:根據麻醉品管制條例 (NCR),必須滿足某些條件,包括醫生、藥劑師和醫院,才能從事某些受監管的活動,包括持有、銷售、分銷、進出口和生產麻醉品。

更新時間: 202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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