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力賽 - 錦標賽



車手和領航員錦標賽

為了分類目的,考慮總拉力賽數量。在比賽結束時,積分最高的賽車手和領航員被宣佈為世界拉力賽冠軍車手或領航員。

製造商錦標賽

製造商可以參加比賽。製造商的規則與參加世界拉力錦標賽的車手和領航員的規則相同。

所有結果將在該項運動的最終分類中得到體現。在所有制造商中,年底積分最高的製造商將被宣佈為世界拉力賽冠軍制造商。

製造商的參與

  • 根據規定,將向製造商頒發積分。根據其位置,只有兩名車手(提名)將為製造商獲得積分。

  • 在註冊期間,他們有義務提供參賽者的姓名。汽車製造商必須包含在內。

  • 在截止日期之前,他們必須說明計分進入車手姓名的名稱。對於至少 10 場錦標賽,必須提名一名車手。

  • 如果未能參加錦標賽,必須向每個組織者支付罰款和報名費。

Participation of Manufacturer

WRC 車隊的參與

  • 必須參加七場提名拉力賽

  • 在第五場拉力賽結束前,想要獲得積分的隊伍可以進行註冊。登錄檔將在 FIA 全天候提供。

  • 希望獲得積分的人可以這樣做,前提是這些拉力賽在註冊時必須被提名。

  • 必須支付確切的汽車數量費用才能收集製造商的積分,並且該費用與參加的拉力賽數量無關。

  • 必須提供製造商的名稱,並且該名稱對於參加錦標賽的兩輛汽車必須相同。

支援錦標賽

在第一場拉力賽報名截止日期前,車隊和參賽者必須在 FIA 註冊才能有資格獲得積分。每場錦標賽的註冊都是固定的,並以車手或車隊名稱的名義進行。參加 WRC 2 和/或 WRC 3 的參賽者不允許使用超過兩輛汽車。考慮排名最佳的汽車。

Support Championship

參加 WRC 2 和/或 WRC 3 並希望獲得積分的參賽者必須使用支援錦標賽標準報名表單獨報名拉力賽。此表格必須傳送給組織者和 FIA。

拉力賽 - 計分

從符合資格的通用分類列表(用於計分)中,將選擇車隊車手和領航員的姓名以頒發積分。在支援錦標賽中獲得的積分始終以車隊、車手或領航員的名義命名。

WRC 2 錦標賽的稱號授予在七場拉力賽中的六場中獲得最高積分的相應車隊、車手和領航員。

參加 WRC 2 的 RC2 類別的合格 N 組汽車車手將從一般分類中提取其名單。根據類似的錦標賽規模,將為 FIA 量產車頒發積分。在結果中,積分最高的賽車手和領航員將是獲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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