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法:性質與範圍
法律,在最嚴格的定義下,僅指國家承認和維護的行為標準。薩爾蒙德認為,法院承認和遵循的規則構成了法律。一個國家的法典或法律體系總體上可以分為兩類:民事和刑事。
什麼是侵權法
“侵權”一詞是法語,源於羅馬法中的“錯誤”和“民事侵權”一詞。侵權一詞源於拉丁語 tortum,意為扭曲、彎曲或錯誤,與英語單詞 rectum(表示正直)形成對比。每個人都有義務誠實行事,當有人偏離正道,走錯路時,他們就犯了侵權行為。因此,侵權是指行為扭曲、彎曲或其他不規則的行為。
在英語中,“侵權”一詞作為一種民事錯誤或傷害的類別,具有獨特的含義。諾曼法學家將其納入英國法律。侵權現在指的是與合同無關的義務違反,導致民事索賠並可獲得賠償。儘管進行了多次嘗試,但關於侵權行為的真正令人滿意的定義仍然難以捉摸。侵權行為通常被理解為與合同無關的民事錯誤,而未確定損害賠償訴訟是解決此類錯誤的適當方法。以下是一些其他侵權定義 -
溫菲爾德和喬洛維茨:侵權責任源於違反對所有人應盡的法律義務,其違反行為可透過未確定損害賠償訴訟獲得救濟。
根據薩爾蒙德和休斯頓的說法,侵權行為是指在普通法中可以要求未確定損害賠償的民事錯誤,而不僅僅是違反合同、信託或其他純粹的衡平法義務。
在印度教和伊斯蘭教法中,侵權的概念比在英國法中受到更大的限制。在這些體系中,對犯罪的懲罰優先於對錯誤的補救。大多數印度侵權法源於英國侵權法,英國侵權法建立在英國普通法基礎之上。根據正義、公平與良知原則,並經立法法案修改,使其適合印度情況。它始於英國法院在印度的建立。
樞密院將正義、公平與良知定義為英國法律原則,在印度社會和環境下被認為是合適的。在實施任何英國法律原則之前,印度法院可以確定它是否適合印度社會和條件。因此,只有某些部分的英國法律已在印度適用。根據樞密院的說法,普通法能夠根據其紮根的各個國家的不同條件進行修改,這並非其弱點,而是其優勢之一。當將英國法律應用於特定問題時,印度法院也不受普通法的約束。
侵權法性質
它包括 -
侵權與犯罪
在過去,侵權起源於刑法。即使現在,關於損害賠償的法律的幾個組成部分也包含懲罰性成分。然而,侵權是一種民事錯誤或傷害。民事和刑事錯誤的區別在於提供的法律補救措施的型別。民事錯誤是指導致民事訴訟的錯誤。與旨在懲罰被告所犯的某些行為的刑事程式相反,民事程式處理原告對被告主張的某些權利的執行。同樣的錯誤有時可能是這兩種程式的焦點。
合同與侵權
P.H. 溫菲爾德的定義清楚地說明了合同與侵權之間的區別。據此,侵權責任源於違反對所有人應盡的法律義務,其違反行為可透過未確定損害賠償訴訟獲得救濟。合同是一種協議,其中各方在其中建立和創造法律義務。這是一種法律關係,其存在、本質和含義由各方的協議決定和界定。在薩爾蒙德看來,合同源於法律賦予個人的獨立立法權的行使,以便他們可以宣佈和具體說明各自權利和義務的性質。
準合同與侵權
準合同是指在沒有達成任何形式的協議的情況下,某人對另一個人承擔責任,以支付金錢或利益,而另一方更有權獲得該金錢或利益。根據正統觀點,法律暗示的假設合同是準合同下義務的司法依據。但是,根據激進的觀點,準合同中的責任是獨一無二的,其基礎是避免不當得利。
結論
侵權法是民法的一個分支,它與許多其他法律領域(包括刑法和合同法)共享一些特徵,但與它們存在很大差異。儘管許多法學家對侵權行為中的過錯存在不同的意見,但侵權法已經發展起來並在法律領域確立了自己的地位。在侵權法中,責任的要素和情況已明確闡述。
常見問題
Q1. 侵權法旨在保護什麼?
答:如前所述,侵權法的首要目標是補償因他人不法行為而遭受金錢或財產損失的人,並在任何情況下儘可能防止未來發生不法行為。
Q2. 侵權行為是什麼型別的?
答:它指的是臭名昭著或邪惡的行為。英語單詞的等價詞是錯誤的。因此,在普通法中,侵權行為是一種民事錯誤。因此,侵權法的核心關注點是支付因他人行為或不作為而遭受的民事錯誤的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