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勞秀斯:國際法的奠基人


雨果·格勞秀斯是一位荷蘭學者,傑出的法律人物,才華橫溢的政治家和外交家。他不僅因其對正義戰爭與和平研究的傑出貢獻而成為現代國際法的奠基人,而且還因重新詮釋自然法和正義與人性和積極道德的關係的概念而被稱為哲學法理學的奠基人。

生平與職業生涯 (1583 − 1645)

格勞秀斯出生在一個富裕、受過良好教育且雄心勃勃的荷蘭家庭,是幸運的孩子。他從小就展現出非凡的才能,八歲時就能熟練地用拉丁文寫作,十五歲時就開始陪同政治家出訪,並因此贏得了當時世界各國主要王國的讚譽和聲望。

他還獲得了法學學位,並開設了自己的律師事務所,代理過幾位名人的案件;然而,在他被任命為檢察長後,由於對法律實踐失去了興趣,他關閉了事務所。後來,他被任命為鹿特丹市議員(市長),並在領導代表團前往英國解決船隻和海上通行權糾紛期間,發展了他著名的國際關係理論:現實政治。

現代國際法的奠基人

格勞秀斯制定了國際法的基本原則,這些原則在戰爭和和平時期對所有國家都同樣適用。格勞秀斯將這些原則稱為“萬國法”,因為他認為所有國家都是平等的,擁有絕對的自由,可以根據自身的國家利益決定其內政和外交關係。

格勞秀斯的首要關注點是政治秩序的穩定和國際和平的維護,因為他發現國際法起源於自然法,自然法是熱愛和平的人類的理性準則,因此,各國應該努力維護和平與秩序,儘管戰爭應該是維護國家利益的一種手段。

他還提出了他的“正義戰爭學說”,該學說基於這樣一個原則:當與和平相比,戰爭是必要的時,戰爭必須為了正義和正當的事業而進行,因為很多時候戰爭比和平本身帶來更多的和平。

因此,他成為現代國際法的奠基人,因為他的原則背離了托馬斯經院哲學中關於理性與戰爭相互關聯的概念,為16世紀國際法的增長鋪平了道路。

自然法與人性的

格勞秀斯因其改變時代的自然法理論,並強調人性與理性而被稱為當時哲學法理學的奠基人。

格勞秀斯是第一位研究和闡述功能性自然法理論的法學家,在他的著名著作《戰爭與和平法》中,他主張自然法是基於人的社會屬性及其渴望生活在和平社會中的願望。他進一步解釋說,人天生熱愛和平,並渴望按照理性的準則生活。

同樣,自然法是由人類行為規則構成的,這些規則源於人的理性,這些規則成為國家的法律,不是因為國家的認可,而是因為個人之間的協議,因為人類天生就是社會動物。

格勞秀斯的著作

以下是主要的著作:

  • 《戰爭與和平法》

  • 《論戰爭與和平的權利》

  • 《羅馬教皇》

  • 《現象》

  • 《論海洋自由》

結論

雨果·格勞秀斯本身就是一個多方面的人物,他曾越獄並經歷了海難,儘管他是荷蘭一位知名外交家和律師。他是一位在著作和實踐中都具有國際影響力的人物,他不僅撰寫了關於現代國際法的論文,改變了國家在戰爭中的行為的整個程序,而且還解決了與各國海上權利相關的許多國際爭端,同時作為其國家的州長、多產的作家和哲學家,他以規範性的特徵補充了他關於自然法和國際法的論點。

常見問題

問:雨果·格勞秀斯是誰?

答:雨果·格勞秀斯是一位荷蘭哲學家、法學家、政治家和神學家,以其對國際法、自然法理論和現代法律思想發展的重要貢獻而聞名。

問:雨果·格勞秀斯最著名的作品是什麼?

答:雨果·格勞秀斯最著名的作品是1625年出版的《論戰爭與和平法》(De jure belli ac pacis)。這部開創性的論文為現代國際法和外交奠定了基礎。

問:為什麼雨果·格勞秀斯被稱為國際法的奠基人?

答:格勞秀斯是第一個提出國際法基本原則的人,這些原則旨在規範國家在國際領域的活動,同時賦予它們彼此平等的地位以及保護國家利益的權利。

問:格勞秀斯“萬國法”六大原則的創立依據是什麼?

答:格勞秀斯認為,人類天生是熱愛和平的社會動物,他們受理性指導的一般行為是自然法的來源,自然法進一步構成國際法基本原則,其中各國必須彼此保持和平與和諧,除非戰爭是必要的,無論是為了保護國家利益還是為了實現和平。

問:當時的時代背景如何影響格勞秀斯的思想?

答:格勞秀斯出生並生活在文藝復興和宗教改革時期,因此,他發展了自己的理論,以改變傳統的自然法和積極道德理論,同時促進國家間的自由與和諧,並最終促成了結束西班牙、德國和荷蘭之間長達三十年的戰爭的威斯特伐利亞條約。

問:格勞秀斯的自然法概念是什麼?

答:格勞秀斯相信自然法的存在——基於理性與道德的、支配人類行為的普遍原則。他認為,自然法高於成文法(人為法),是公正和倫理行為的基礎。

問:格勞秀斯如何看待宗教與法律的關係?

答:格勞秀斯認為,自然法的原則可以透過理性獲得,並不一定依賴於宗教啟示。他試圖建立一個能夠被普遍理解和應用的法律體系,而不管宗教信仰如何。

問:格勞秀斯的思想如何影響條約和外交的發展?

答:格勞秀斯的思想為現代國際條約和外交奠定了基礎。他強調國家間的同意、相互協議和戰爭的正當理由,影響了條約的談判和解釋。

問:格勞秀斯的著作如何影響主權概念?

答:格勞秀斯的著作促進了國家主權概念的發展。他認為,各國擁有固有的權利和責任,其他國家應該尊重這些權利和責任,而不管它們的相對實力如何。

問:格勞秀斯的著作對“萬國法”概念有何影響?

答:格勞秀斯的著作將“萬國法”的概念從單純的習俗擴充套件到一套基於自然法的、普遍適用的原則。他的思想影響了國際法系統框架的發展。

問:格勞秀斯的遺產是什麼?

答:雨果·格勞秀斯的遺產在於他對國際法的開創性貢獻,以及將自然法確立為國內和國際背景下法律和倫理原則的基礎。他的著作在國際關係、外交和法治的討論中仍然具有影響力。

更新於: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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