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突的一般來源


人類衝突無處不在。它們存在於每個社會和地球的每個地區。衝突有無數的種類、階段和表現形式。並非每一起分歧都只有一個來源。衝突的形式和級別與衝突的來源一樣多。爭端可能有多個原因或來源。瞭解和理解衝突的根本來源和主要原因對於最大程度地減少其發生頻率和強度,並最終尋求解決至關重要。由於戰爭常常造成破壞,因此代價高昂,因此衝突的來源是旨在減少或消除衝突的改革和改進的自然焦點。

如果衝突的根源是一種稱為“緊張”的心理狀態,那麼減輕緊張就是一種合適的方法。如果衝突的根源是無知,如一些非現實主義的衝突,那麼教育將最大程度地減少或降低此類衝突的“原因”。只有在瞭解各種衝突的原因和起因後,才能制定出有意義且長期的衝突解決方案。只有在確定了衝突的核心原因並解決了對立方的不滿後,衝突解決的努力才會取得成果。因此,我們必須瞭解衝突的廣泛和具體原因。

衝突的一般來源

有一些具體的公共來源會導致衝突 -

侵略性的人性

許多社會心理學家和科學家認為,衝突主要是由人性造成的。他們聲稱,人類具有與生俱來的特徵,如侵略性、對權力、地位和權威的渴望、對戰爭的熱愛等。西格蒙德·弗洛伊德提出,在每個人的潛意識中,相互衝突的傾向和諧共存。當實現一種動機的公開、口頭、象徵性或情感反應與實現另一種動機所需的反應發生衝突時,就會產生衝突。當一個人被激勵參與兩種或多種相互排斥的活動時,就會出現衝突場景。因此,敵意、侵略衝動或對抗性態度等心理概念會影響衝突。一些研究人員認為,衝突既有無意識的根源,也有生物學的根源。他們質疑社群——以及人類——是否具有根本的、流行的特徵,或多或少地無意識地導致他們參與衝突。

社會經濟和政治不平等

自亞里士多德時代以來,經濟差距與戰爭之間的聯絡就已經確立。亞里士多德在《政治學》中論證說,“下等人[奴隸]起義是為了平等,而平等的人是為了優越。”他繼續說,“不平等是所有起義的根源。”在《聯邦黨人文集》中,詹姆斯·麥迪遜將財產分配中的差距描述為衝突的“最普遍和最持久”的根源。貧困既可能是侵犯人權的原因,也可能是其結果。換句話說,雖然侵犯人權的行為經常導致貧困,但貧困通常也是侵犯人權的原因。所有的人權和消除赤貧的努力是相互促進的。保障人權對於減少赤貧至關重要。人權必須成為所有消除貧困努力的基礎。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弱勢群體和貧窮/欠發達國家被邊緣化的程度更高。確實,全球經濟一體化為全世界的人們創造了機遇,但也擴大了最貧窮國家和最富裕國家之間的差距。必須將許多最貧窮的國家納入國際貿易、投資和新技術不斷增長的前景中。因此,在現代,全球化正在成為多個層級(國內和國際)衝突的重要來源。

否認人權

爭端可能源於對權利的爭論或對權利的否認。《世界人權宣言》中宣佈的人權可能會包含在國家或州憲法或法律中,或更精確地定義在其中。在這種情況下,問題(或因權利被剝奪而產生的衝突)不容易協商:人們需要就其宗教信仰進行協商或犧牲其基本權利。他們在為這些權利而戰。每一起爭端的根源都存在人權的角度/維度。

衝突的來源:理論視角

一些主要的理論是 -

挫折-侵略綜合徵

挫折-侵略 多拉德和他的同事在心理學中提出了人類衝突的思想。勒溫進一步擴充套件了這一概念。根據這一概念,挫折會產生攻擊性。城市化、大眾媒體,尤其是電視以及其他形式的資訊使個人能夠意識到發達工業化文明中人們享受的更高生活水平。當貧窮或欠發達國家的個人的希望和目標由於缺乏技術和資源而無法實現時,他們會感到沮喪。挫折-侵略綜合徵指的是由於這種挫折而產生的衝突或暴力。

相對剝奪理論

其次,如果一個社會中有影響力的群體獲得了社會資源和機會的更大份額,那麼該社會的其餘部分就會感到相對處於劣勢。這種不平衡在相對富裕或進步時期最為常見。如果在發展過程中,進步的成果沒有公平地分配到社會的所有組成部分,那麼那些被嚴重剝奪其正當權利的人就會訴諸暴力來解決他們的問題。隨著想象的期望與實際權利之間的差距擴大,衝突或暴力隨之而來。

現代化程序

爭端也與現代化程序密切相關。大多數新興國家都經歷了從傳統到現代的過渡時期。過渡時期政治、社會和經濟制度之間的不平衡會導致政治暴力或衝突。在過渡時期,新的工作倫理和價值觀有時會與悠久的傳統發生衝突,導致當代發達的經濟制度與傳統的政治和社會觀念並存。由於社會中多個機構之間或機構與一個領域(如政治)內的流程之間存在這種不一致性,因此會產生緊張局勢。例如,政治現代化意味著允許新的社會群體參與政治。

然而,反映政治現代化的機構有時會繼續根據原始的親和力運作。因此,轉型社會中的政治暴力/衝突源於未能建立能夠響應新群體參與需求的機構。人們普遍認為,衝突或暴力在現代化程序開始時增加,在發展中期的社會中達到頂峰,並在現代化勢頭增強時減少。

衝突作為社會變革的內在過程

路易斯·科塞爾和拉爾夫·達倫多夫在其衝突理論中強調利用衝突來解決社會衝突並維持人際關係。他們遵循卡爾·馬克思和格奧爾格·齊美爾的腳步。對他們來說,衝突是社會變革的自然表現,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一些群體比其他群體獲益更多。衝突解決在多元化、開放的社會中尤其引人注目,因為它允許公民表達自由並挑戰既定的規範和制度。其他人,如弗朗茨·法農和喬治·索雷爾,認為,衝突和暴力是受壓迫人民在反對壓迫和剝削的鬥爭中唯一可用的工具。

在非洲激進學者弗朗茨·法農的經典著作《地球上的苦難》(倫敦,1965 年)中,他指出,被殖民的人民訴諸暴力來擺脫殖民統治的枷鎖。他聲稱,被邊緣化和被忽視的人們的重生將取決於他們對不平等和殘酷社會的強加的“結構性暴力”的“暴力承諾”。法國激進分子索雷爾談到爭端如何具有再生作用。他認為,一個階級可以透過暴力和衝突來發現自己的身份並恢復活力。這與聖雄甘地關於“非暴力的治療後果”的宣告形成鮮明對比。甘地還指出,剝削是最嚴重形式的暴力。

結論

確定和理解衝突的來源和原因對於減少爭端的發生至關重要。如果解決了來源和根本原因,以及對立方的不滿,那麼衝突解決將更加簡單。衝突並非源於單一來源。衝突的來源有很多。在一般原因的標題下提到了三個主要來源。這些是侵略性的人性、社會經濟和政治不平等以及否認人權。

更新於: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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