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法律援助:憲法條款
法律援助是指向無力聘請律師在法庭、仲裁機構或政府部門代表他們進行訴訟的弱勢群體和貧困人口免費提供法律服務。透過提供法律援助,我們可以確保沒有人被剝奪正義。它被認為對於確保透過維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獲得律師的權利和公正審判等權利來獲得司法至關重要。它是福利國家的一個必要組成部分,如憲法所規定,因為它透過獲得法律顧問和法院來確保福利援助。
什麼是免費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一個政府專案,為無力負擔法律費用的人提供幫助、建議和法律諮詢。根據印度憲法,印度的每個人都享有獲得免費法律代表的基本人權。國家法律服務管理局負責法律服務的這一方面。它向 1987 年法律服務管理局法案第 12 條涵蓋的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幫助。
免費法律援助幫助向有需要且貧困的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這些人由於經濟困難而無法支付律師的費用,以進行法律程式或在法院、法庭、論壇或任何其他機構進行訴訟。
印度憲法建立了一個獨立且公正的司法機構,法院被賦予權力來維護憲法和保護個人的權利,無論其經濟狀況如何。憲法規定,司法機構有責任維護弱勢群體的權利以及整個社會的權利,因為憲法的目標是為每個人伸張正義,並且因為指導原則是的憲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法院施加了巨大的司法壓力,並指導立法機關制定適當的法律,將正義送到社會最脆弱成員的家門口。
憲法條款
**憲法第 39-A 條**保障平等司法和免費法律援助。因此,憲法的這一條款成為 1987 年法律服務管理局法實施的基礎。主要目標是向社會上的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服務。因此,政府成立了“法律援助計劃實施委員會”(CILAS)。該委員會由 P.N. 巴格瓦蒂法官領導,負責監督和執行可能在全國範圍內實施的任何法律援助計劃。在許多邦和地區建立了法律援助委員會。
免費法律援助是**第 21 條**下承認的一項權利,就像**獲得迅速司法和公正審判的權利**一樣。
克里希納·艾耶爾法官說:“獲得免費法律援助的權利是政府的義務,並且是第 21 條中確保公平合理性的一個隱含方面;這不能被視為政府的慈善行為。”
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判決**胡賽因娜·哈頓等人訴比哈爾邦內政部長(1980)1SCC98**中,尊敬的最高法院表示,第 39A 條強調,免費法律服務是合理、公平、公正程式的內在組成部分,並且獲得免費法律服務的權利是第 21 條中隱含的。
**在卡特里訴比哈爾邦(AIR 1981 SC 262)**中,最高法院裁定,國家有法律義務不僅在審判階段提供法律援助,而且在他們最初被提交給治安法官或在任何時候被拘留時提供法律援助。
**第 22 條**在某些情況下提供了免於逮捕和拘留的保護。因此,任何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送入監獄的人都有權諮詢並由他選擇的法律從業人員代表。
對免費法律援助的需求
在全國人民的心目中,法律援助已經從被告尋找律師並尋求幫助的責任演變為被告獲得免費法律諮詢的基本權利。儘管該法規努力在我國推廣法律援助的概念,但既定目標尚未實現。在我國獲得法律援助存在各種障礙。
法律援助運動未能實現其目標,因為人們仍然不知道自己的基本權利。由於缺乏法律意識,窮人被剝削並被剝奪了權利和利益。因此,向貧困文盲提供法律知識和教育,使其瞭解自己的基本權利至關重要,這應該從我國的基層開始。窮人處於社會和經濟劣勢,許多人不知道自己的法律權利或解決衝突的方法。他們要麼放棄自己的權利,要麼最終流落街頭,要麼利用自己的體力使情況變得更糟。這破壞了該國的法院系統,人們對法律體系的管理失去了信心。因此,向貧困和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對於維護法治至關重要,法治是社會生存的基礎。剝奪窮人和未受教育者獲得正義的法律和權利,與對所有人不公正的法律和權利相同。
如何獲得免費法律援助
**非政府組織** - 有幾個非政府組織試圖幫助經濟困難的人並提供免費法律援助。
**國立法學院的法律援助診所** - LSA 第 4(k) 條要求法律學院和大學建立免費法律援助診所。
**公益案件** - 公司責任擴充套件到提供免費法律援助,特別是對信譽良好的企業。
**法律援助診所** - 區政府根據其規模和人口在村莊建立這些診所。
結論
法律援助是印度法律體系中一個重要的概念,它向社會低收入和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法律援助。它得到聯邦、州和地區各級當局的支援。
每個人都有權獲得免費法律代表,特別是婦女、兒童和來自弱勢群體的成員,例如計劃種姓和計劃部落。該計劃支付訴訟費用、檔案費用和律師費用,確保弱勢群體獲得公正的審判。但是,它確實包括賄賂和交通費用。此外,個人必須瞭解法律援助的概念並進行自我教育,以便從這個政府專案中受益。
常見問題
Q1. 在免費法律援助下,有人可以選擇我選擇的律師嗎?
答:是的,您可以諮詢您選擇的任何律師。會員秘書將提交法律服務申請。如果法律援助申請人已表示偏好,可以對其進行評估並批准。
Q2. 有人可以申請哪些型別的案件獲得免費法律援助?
答:根據該法第 13(1) 條,任何符合第 12 條中任何條件的人都有權獲得法律援助,前提是主管法律服務管理局認為申請人有正當理由起訴或辯護。因此,對可以或不可以申請的案件型別沒有限制。只要個人符合該法第 12 條中規定的資格要求,所有型別的案件都涵蓋在內。
Q3. 免費法律援助是基本權利嗎?
答:不,事實上,該條款是透過 1977 年的第 42 次修正案新增到憲法第 39-A 條中的。本文規定透過適當的法律或計劃,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確保任何公民不會因經濟或其他限制而被剝奪獲得司法的權利。第 39A 條是國家政策指導原則的一部分,而不是基本權利。
Q4. 如何在印度獲得免費法律援助?
答:如果案件是在最高法院以外的法院審理,則規定如果此類個人的年收入低於相關州政府規定的金額或如果案件是在最高法院審理則低於 50 萬盧比,則他們有權獲得免費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