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健康研究與治療中的倫理問題


學齡兒童大部分時間都在教育機構度過,遠離家庭。任何政策、機構或組織的基本目標都是為兒童提供一個促進學習的健康課堂環境。我們教育體系中的一些學生被發現正在遭受各種心理社會挑戰,這可能導致負面學生行為或學業成績不佳。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學習障礙兒童以及其他情緒和行為問題兒童需要特殊照顧;他們應該得到一個支援性的環境,以實現最終目標,成為一個優秀和建設性的世代,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兒童治療中的倫理考量

需要考慮幾個倫理方面的因素,而這些倫理方面的因素在與兒童合作時變得更加關鍵。接受治療的兒童通常是由父母或學校當局建議而來的。他們可能不知道什麼對他們有益,也可能無法做出適當的同意,這就是為什麼父母/監護人和治療師應該設定治療目標,以服務於兒童的最大利益。

應用這些原則聽起來很容易,但在實踐中卻很複雜。決定什麼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並不總是直截了當的。需要考慮孩子的年齡——她或他的情緒成熟度和理解某些行為後果的能力。這就是兒童、成熟未成年人(可能在 14 至 16 歲之間)和青少年(年齡在 16 至 18 歲之間)之間的區別也可能很重要的地方。

在大多數情況下,父母都懷著對孩子最大的利益,並且可以依靠他們代表孩子做出明智的決定。當以下情況發生時,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更有可能遇到倫理困境:-

  • 父母之間對孩子的最佳利益存在分歧。

  • 父母與孩子或青少年對最佳行動方案存在分歧。

  • 醫療保健專業人員認為一個或兩個父母的行為是為了他們自己的利益,而不是為了孩子的利益。

當諮詢師或心理治療師感到夾在他們對兒童保密的義務以及向兒童的父母或當局報告在治療過程中透露的資訊之間時,也會出現倫理困境。

兒童治療中的倫理和法律問題

任何心理治療師的首要任務都是以符合倫理和法律的方式對兒童和家庭進行心理治療。由於兒童的特殊脆弱性和與多個家庭成員互動所涉及的複雜性,對兒童和家庭的治療需要在各個方面遵循最高的倫理行為標準。

由於倫理規則通常是為成人情況制定的,因此它們可能難以應用於兒童和家庭。需要進行具體考慮,以瞭解兒童形成治療意見的能力、兒童治療中涉及的相互衝突的法律和倫理規範、兒童及其家庭成員的不同需求以及兒童的特殊脆弱性。

此外,大多數兒童和家庭治療師認為,為兒童和家庭辯護是一項倫理義務。根據某些研究,兒童治療師無意中被要求充當他們兒童訪客的代言人。然而,這種倡導可能會使治療過程複雜化,導致兒童、治療師和父母之間就兒童或家庭的最大利益產生分歧。因此,治療師必須始終堅持最高的倫理和法律程式,同時應對挑戰治療師的思想和行動的問題。

青春期前兒童遊戲治療中的倫理問題

遊戲治療是一個多學科領域,由專業諮詢師、社會工作者、學校諮詢師、婚姻和家庭治療師以及心理學家組成。遊戲治療師遵循多項倫理準則,包括遊戲治療協會、主要學科和專業協會、州許可委員會以及州和地方法律規定的準則。在與兒童合作時,應秉持自主、行善、不傷害、忠誠和公正的倫理原則。

客戶有選擇權,遊戲治療師維護客戶的福利,保護客戶,信守對客戶的承諾,公平行事,並說實話。倫理決策包括考慮法律、專業和以客戶為中心的變數。以下是遊戲治療師在實踐中與青春期前兒童合作時遇到的倫理問題:遊戲治療師能力、保密及其侷限性以及自我保健。

隨著兒童進入青春期,保密和與父母分享資訊變得更加微妙。設定界限和尋求定期監督的自我保健必須是優先事項,才能繼續對青春期前的客戶進行有效的治療。

青少年心理治療中的倫理考量

這些是:-

保持界限

青春期是一個容易受影響的年齡,當青少年來尋求治療時,他們可能會開始用個人問題糾纏治療師,並與他們建立個人聯絡,例如透過社交媒體聯絡或試圖在治療聯盟之外建立關係。治療師必須有效地處理此類情況,與客戶設定明確的界限,並保持嚴格的專業關係。

保密性

青少年自願尋求治療的情況並不少見,但大多數人選擇在父母的堅持下接受治療。因此,父母可能會詢問治療師在治療過程中討論了什麼,以及他們的孩子與治療師分享了什麼,而孩子沒有與他們分享。在這種情況下,治療師必須確保維護嚴格的保密性,並且只分享必要的資訊,而不會洩露客戶和治療師之間對話的內容。

自主性

青少年主要是一個不喜歡被告知該做什麼的群體。因此,父母應該鼓勵孩子接受治療,但不要強迫他們。只有當青少年自願選擇接受治療時,治療才會有效。治療師應該注意,在設定治療目標時,應該考慮青少年的意見,讓他們選擇他們認為最適合自己的東西;這能讓青少年產生價值感,並感覺自己是聯盟的一部分。

反移情

反移情是治療師對客戶產生的積極和消極情緒。從倫理上講,治療師應該識別警告訊號並有效地處理這種情況,而不是讓他們的感受影響治療聯盟。

在公共場所相遇

當治療師在公共場所遇到他們的青少年客戶時,他們不應該承認該青少年是他們的客戶,尤其不應該開始瞭解他們的情況;否則,這可能會侵犯他們的隱私並讓他們感到不舒服。

與兒童進行研究的倫理指南

可以透過以下標題進行研究:-

隱私和保密

尊重參與研究的兒童和青少年的隱私和保密涉及仔細考慮幾個方面。瞭解兒童希望透露或分享的重要資訊以及與誰分享;如何與兒童討論研究保密性,包括說明其限制(例如,安全問題,如傷害、忽視或虐待),以一種不會引入新的、可能令人擔憂的想法的方式;在資訊收集/資料收集和儲存過程中保持保密性,使資訊交換對參與者以外的人員保密。兒童在研究結果和相關條件的出版和傳播中的匿名性和識別。

當研究人員對隱私和保密性的理解和期望與研究參與者的文化、社群或家庭慣例相沖突或與其他倫理考量(如兒童保護)相沖突時,可能會出現壓力。研究人員有義務報告安全問題,但始終準備好以敏感的方式這樣做,諮詢所涉及的兒童,並在存在的情況下遵循強制性報告指南。

知情同意

從兒童和青少年(以及他們的父母或監護人)那裡徵得知情同意是倫理的、以兒童權利為導向的研究方法的核心。知情同意表明尊重兒童的尊嚴、他們表達意見的能力以及在影響他們的問題上聽到這些意見的權利。

知情同意涉及幾個重要方面;兒童必須理解研究及其在研究中的參與;同意應是明確的協議(通常涉及研究人員、兒童、他們的父母/照顧者,有時還包括他們的機構/社群領導)。兒童的同意必須是自願的(且不受強迫),並且同意應該是可以重新協商的,以便兒童可以在研究過程的任何階段退出。

對兒童進行研究可以幫助研究人員瞭解他們對影響他們的問題的看法。但是,任何涉及兒童的研究都必須平衡研究目標與參與者的安全和福祉。透過提供正確的支援並知道何時採取適當的行動,研究人員可以確保兒童感到受尊重並且可以安全地分享。

劣勢和優勢

在進行涉及兒童的探索時,最基本的考慮因素是決定是否需要進行探索,是否需要讓兒童參與其中,以及以何種身份參與。因此,在探索過程的最初階段,實驗者需要處理關於探索目的以及參與探索可能對兒童造成的潛在損害和可能益處的關鍵問題。

倫理探索以公正、行善和不傷害的原則為基礎,基本上是為了確保探索工作帶來益處且不會造成損害。評估潛在損害和益處並非易事,因為這些因素在探索發生的多種環境中有所不同。

關於什麼是損害和益處以及類似於可敬的威脅情況的相關問題,也可能存在不同的意見。倫理探索需要反思這些問題並做出判斷,最大程度地減少陷阱,並最大程度地提高參與探索的兒童和其他人的潛在利益。

結論

與兒童和青少年一起工作可能具有挑戰性。治療師應確保兒童感到舒適,並以符合其客戶最大利益的方式工作。幼兒是脆弱的,這要求治療師格外小心,並且絕不以任何方式侵犯他們的尊嚴。

更新於: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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