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義務違反


為了確保對某個想法的保護,它必須滿足最低要求,即足夠完善和可行,能夠轉化為現實。一旦想法或概念達到這個階段,隱私法就規定,擁有相關知識或需要有關發明資訊的人員有義務保持保密,避免任何信任違反行為。

保密義務違反的含義

關於保密違規的立法旨在保護機密資訊,這反過來又使創作者能夠保護他們的想法和原則,並享受他們辛勤工作和洞察力的成果。值得注意的是,保密法保護的是概念、想法和設想,即使在它們尚未實現之前。資訊的接收者可能被禁止利用它並將其傳播給他人。

保密義務違反的基本必要條件

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 資料應具有可靠性的基本屬性;

  • 資料應該在暗示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披露;

  • 應該存在對該資料的不當利用,從而損害披露方。

保密義務違反的抗辯

根據每種案件的具體情況,被指控違反保密義務的人可能可以使用各種抗辯。

以下是一些:

  • 公共利益:被告可以證明,披露的細節是由於合法的公共利益問題而披露的(例如,如果資訊與即將發生的公共衛生或安全危險有關)。

  • 同意:被告可以證明,他們是在原告的授權下披露私人資訊的。

  • 非機密性:所涉資料被認為是非敏感性質的。

  • 公共領域:被告可以證明,披露的資料已向公眾公開。

保密義務違反的補救措施

以下是保密義務違反的主要補救措施:

  • 利潤賬戶:如果違反者從違反信任中獲利,或者預期違反者將從違反信任中獲利,則索賠人可以獲得這種公平的解決方案。

  • 禁令:索賠人可能可以獲得禁止令,以防止被告洩露敏感資料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使用它。

  • 建設性信託:在被告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原告喪失與其披露的敏感資訊相關的權利的情況下,原告可能會獲得這種公平的解決方案。在這種情況下,被告獲得的任何利潤將被信託用於原告的利益。

  • 損害賠償:索賠人可以獲得因資訊洩露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或傷害的賠償。

跳板原則

違反保密原則也禁止商家利用客戶提供的資料以自己的名義開發或提供服務。

示例:羅伯特與阿爾法公司簽訂合同,生產一種獨特的塑膠,這種塑膠已上市大約一年。即使這種塑膠已上市,跳板原則也禁止阿爾法公司在一段時間內利用羅伯特分享的知識來開發類似的塑膠產品。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阿爾法公司不會不正當地從羅伯特的機密製造流程中獲益。

僱傭合同

根據商業法,員工的僱傭合同直接或間接地對其施加保密義務。

  • 員工不需要對僱主的錯誤行為或非法行為保持沉默。

  • 只有商業秘密是員工的責任。

  • 任何員工都可以自由使用他們在為公司工作期間可能已經培養的能力、專業知識、訣竅和一般知識。這些能力和一般知識屬於員工。

非合同關係

信託關係,例如律師與客戶之間或醫生與病人之間的關係,以及丈夫與妻子、朋友之間,甚至病人與醫生之間的關係,都屬於保密義務的範疇。

機密資訊的類別

醫療記錄、員工檔案,甚至應該保密的個人身份資訊都可以被視為機密資訊。但是,機密資訊通常屬於以下三類之一:

  • 商業秘密

  • 政府機密

  • 私人個人資訊

重要的是,機密資訊已被分享,並且其他人以某種方式獲益,無論是經濟上的還是其他方面的。法院必須聽取所有事實才能確定保密義務違反行為中的責任,因為每個案件都是事實具體的。

保密與隱私的區別

隱私是個人事務。每個人都有權在自己的私人領域享有隱私。沒有公眾干預,這些私人事務不應該被披露。隱私是個人決定。對隱私最普遍和流行的理解傳達了退縮、隱居、保密或避免公眾關注的想法,但沒有任何負面含義。只有資訊是機密的,當兩個人知道它時,他們必須保密,直到知識的所有者允許你。資訊保密受法律和行業標準的要求。其他人需要維護保密性。

案例法

X先生訴Z醫院:在本案中,身份被隱瞞,因為法院在某些情況下必須這樣做,因為這樣做可能會使當事人受到社會譴責。根據2017年艾滋病毒和艾滋病(預防和控制)法第34條,當事人的姓名必須保密。根據案件的情況,上訴人X前往Z醫院進行輸血。

在他接受輸血並檢查後,醫生髮現他是艾滋病毒陽性,這導致他的婚姻告吹,他還不得不離開工作和家園,因為他受到了社會的譴責。醫院當局未經X的許可就做了這件事。X聲稱醫院管理人員有義務保守他的痛苦的秘密,但他們卻將其洩露給第三方,侵犯了他的隱私權。

然後他向國家消費者爭議調解委員會(NCDRC)尋求賠償。然而,NCDRC駁回了上訴,並建議X向民事法院起訴。因此,從判決中可以清楚地看出,艾滋病毒/艾滋病患者的結婚權並沒有被暫停。在另一方配偶的知情和同意下,他們可以結婚。

結論

在現代社會,保護你的資訊至關重要,法律可以幫助做到這一點。如果有人讓你訪問他們的資訊,你有義務將其保密,直到他們允許你。除了你的義務外,你的聲譽和道德也岌岌可危。因為醫療記錄會透露很多關於你的資訊,並且可以用來對付你。

常見問題

Q1. 你所說的虐待是什麼意思?

A1. 虐待是對某事物的錯誤處理或使用,通常是為了不正當地或不公平地從中獲益。虐待可以採取許多不同的形式,包括身體或言語傷害、傷害、襲擊、侵犯、強姦、不公平待遇、犯罪活動以及其他形式的暴力。

Q2. 性奴役是什麼?

A2. 在性奴役和性剝削中,對一個或多個人擁有所有權的主張是附帶的,其目的是強迫或以其他方式強迫受試者進行性活動。這包括兒童性販運、強迫勞動、淪為奴役地位(包括強迫婚姻)以及性販運受害者。

Q3. “侵略”一詞的定義是什麼?

A3. 侵略是一種憤怒的心理狀態,會嚴重影響一個人的身心健康。雖然它可以被引導到一些具有創造性和有益的渠道中,但侵略是以造成傷害或其他損害給他人的為目標的公開或隱蔽的社會互動。

更新於: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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