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車 - 規則



賽車摩托車系列規則由國際汽聯制定。這些規則說明了賽車手、賽道規格、邊界、安全預防措施以及所有其他事項的準則。賽車比賽規則如下 -

  • 每個團隊由四名戴不同顏色頭盔的賽車手代表。

  • 每輪 20 場比賽。每位賽車手註定在五場比賽中比賽,並在比賽期間與其他賽車手對抗。

  • 獲得三分的隊伍贏得一場預賽(比賽稱為預賽),獲得兩分的隊伍排名第二,獲得一分的三名隊伍排名第三。

  • 當一支隊伍落後領先者六分時,他們可以進行戰術替補。

  • 如果落後領跑者六分,每支隊伍都可以有一名小丑牌。在第 17-20 場預賽期間不允許使用小丑牌,但仍然會使用戰術替代方案。

  • 最後四場預賽由他們的領隊提名。

  • 如果出現平局,則由誰先獲得第一名來確定冠軍。如果平局持續存在,則確定獲得第二名次數最多的選手,再確定獲得第三名次數最多的選手,此過程一直持續到只有一名冠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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