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娜得到一塊蛋糕的1½,納吉瑪得到一塊蛋糕的1⅓。求她們兩人一共得到多少蛋糕。
已知
給奈娜的蛋糕部分 = $1\frac{1}{2}$
給納吉瑪的蛋糕部分 = $1\frac{1}{3}$
要求:在這裡我們找到給奈娜和納吉瑪的蛋糕的總部分。
解答:
給奈娜和納吉瑪的蛋糕的總部分是:
給奈娜的蛋糕部分 $+$ 給納吉瑪的蛋糕部分
= $1\frac{1}{2} \ +\ 1\frac{1}{3}$
= $\frac{3}{2} \ +\ \frac{4}{3}$
求 3 和 2 的最小公倍數是 6:
= $\frac{( 3\ \times\ 3)\ +\ (4\ \times\ 2)}{6}$
= $\frac{9\ +\ 8}{6}$
= $\frac{17}{6}$
= $\mathbf{2\frac{5}{6}}$
因此,給奈娜和納吉瑪兩人蛋糕的總部分是 $2\frac{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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