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顆質量為 50 克的子彈從質量為 6 千克的槍中射出,子彈速度為 400 米/秒。計算槍的後坐速度。
已知:子彈質量 $m_{bullet}=50\ g=\frac{50}{1000}\ kg=0.05\ kg$
槍的質量 $m_{gun}=6\ kg$
子彈的最終速度 $=400\ m/s$
要求:求槍的後坐速度。
解答
設 $v$ 為槍的後坐速度。
根據動量守恆定律
發射前子彈和槍的總動量 = 發射後子彈和槍的總動量
或 $0.05\times 0+6\times0=0.05\times400+6\times v$
或 $0=20+6v$
或 $v=-\frac{20}{6}$
或 $v=-3.33\ m/s$ [-ve 符號表示相反方向]
因此,槍的後坐速度為 3.33 米/秒,方向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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