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與邦關係下的財政關係:詳細分析


引言

在印度憲法中,中心與邦關係下的財政關係在第268條到第293條中進行了詳細說明。這是中心與邦關係中的一個重要主題,因此,正在準備政府考試的學生希望增加他們對中心與邦關係下財政關係的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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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與邦關係下的財政關係

在印度,中心與邦之間的財政關係是中心與邦關係的一個重要方面。以下是關於中心與邦關係下財政關係的一些細節。

財政資源分配

印度憲法規定了中心與邦之間財政資源分配的機制或結構。中心和邦徵收的稅款將根據憲法的規定進行分配。

稅收權力

印度憲法賦予中心和邦徵稅的權力。聯邦清單包含中心可以徵收和收取的稅款,而邦清單包含邦可以徵收和收取的稅款。共有清單包含中心和邦都可以徵收和收取的稅款。

補助金

中心以補助金的形式向邦提供財政援助。這些補助金髮放給邦,以支援其發展專案並幫助其滿足支出需求。

財政委員會

財政委員會是一個憲法機構,負責建議中心與邦之間財政資源的分配。該委員會每五年任命一次,並根據國家的財政狀況提出建議。

規劃委員會

規劃委員會是一個非憲法機構,過去在中心與邦之間的財政關係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該委員會過去曾制定國家發展五年計劃,並據此向邦分配資源。然而,規劃委員會在2015年被尼蒂·阿約格取代。

財政聯邦制

財政聯邦制是指中心與邦之間財政資源分配的方式。財政聯邦制的目標是確保邦擁有足夠的財政資源來履行其職能,同時又不危及整個國家的財政穩定。

借貸權力

印度憲法賦予中心和邦借貸權力。然而,中心的借貸權力大於邦。中心可以從市場和國際機構借款,而邦只能從市場借款。

爭議解決

中心與邦之間關於財政問題的爭議可以由財政委員會或最高法院解決。財政委員會負責就財政資源分配提出建議,而最高法院可以裁決與財政相關的爭議。

稅收權力的分配

印度憲法規定了三級稅收制度,稅收權力在中央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機構之間分配。稅收權力的分配主要透過三個清單進行:聯邦清單、邦清單和共有清單。

聯邦清單列出了只有中央政府可以徵稅的專案,邦清單列出了只有州政府可以徵稅的專案,共有清單列出了中央政府和州政府都可以徵稅的專案。

稅收收入分配 [第268條、268-A條、269條、270條和271條]

印度憲法第268條規定了某些商品的稅收在中央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分配。這些包括對菸草、酒精和麻醉品的消費稅。同樣,第269條規定了州際貿易和商業中商品和服務的稅收分配。

第270條涉及所得稅和其他來源的稅收在中央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的分配。它包括所得稅、公司稅和關稅等稅收。中央政府徵收的稅收收入將根據財政委員會的建議在各邦之間分配。

第271條涉及中央政府對某些稅收徵收的附加費在各邦之間的分配。

非稅收收入的分配

除稅收外,中央政府還透過股息、利潤和貸款利息等各種非稅收來源獲得收入。非稅收收入的分配是根據財政委員會的建議進行的。

對各邦的補助金(第275條和285條)

印度憲法第275條授權中央政府為特定目的向各邦提供補助金。這些補助金髮放給人均收入低、人口密度高、財政資源不足的州。第285條規定,中央政府不得為任何州的目的而徵收或收取稅款,除非該州同意這種徵收。

財政委員會(第280條)

印度憲法第280條規定每五年任命一次財政委員會,以建議中央政府和州政府之間稅收收入的分配。該委員會還建議管理中央政府向各州提供補助金的原則。財政委員會的建議對中央政府和州政府具有約束力。

更新於: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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