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化文化心理學


研究人員創造了口頭和數學理論模型,以幫助我們理解人類文化特徵(行為、概念和技術)中可以觀察到的複雜傳播和進化模式——這些特徵可以從其他人那裡習得。由於文化發展與遺傳進化有很多相似之處和明顯的差異,因此許多早期的文化進化定量模型都是從理論群體遺傳學中已經存在的思想發展而來的。

此外,文化和遺傳進化之間的相互作用會影響傳播和選擇。除了簡單的文化發展之外,這種相互作用還需要對基因-文化共同進化和雙重遺傳進行理論分析。此外,人口統計學、人類生態學和許多其他領域的研究所自然地納入了文化進化正規化。

進化心理學與文化心理學之間的關係

生物體的表型是基因型與發育過程中環境(表觀遺傳)事件相互作用的結果。正因為如此,跨文化心理學如果不具備發展的概念,就無法實現其識別人們跨文化行為的相似性和差異性的目標。如果不考慮發展(遺傳方法)和社會背景(社會學方法),任何心理功能都無法被理解。

然而,如果沒有指定這樣的界限,一個在生物學決定的範圍內變化的發生發展概念是毫無用處的。進化論提供了關於這些限制的假設。

讓我們首先思考文化規範。文化普遍性的主題並非無關緊要或僅僅是對文化相對主義的反駁;相反,它是相對主義硬幣的另一面。當不同的人自然希望創造不同的文化時,某些事物如何在任何地方都相同?換句話說,如果(即使是隱含的)沒有關於共同的人類“本質”的假設,那麼人類行為靈活性的“文化”主張就會失去所有意義。

文化之間存在一些驚人的相似之處,這暗示著人類心理具有與生物學相關的共同特徵。一個與性別差異有關(例如,普遍的交配策略),另一個與學習語言的傾向有關,第三個(我們現在將要討論的)與幼兒期的養育習慣有關。

傳播和創新在文化進化中的作用

像基因一樣,文化特徵或多或少適應環境,並可以透過這種方式傳播。以下問題很有趣:如果特定行為可以是先天性的(即,由基因決定的)或文化習得的(因此可能對環境做出反應),那麼哪些環境模式將有利於遺傳傳播?

模型表明,具有空間變化的環境將有利於文化傳播,而只有極其穩定的環境才會有利於由基因決定的行為。基因、文化特徵和環境都應該一起考慮,因為根據一項研究,“即使根本沒有遺傳變異,生物親屬之間的相關性也是預期的”。

誘發文化

儘管從理論上講,誘發文化和傳播文化是不同的過程,但這樣做卻異常困難。Gangestad 使用他們的框架將性別不平等的差異與寄生蟲流行率的差異進行比較,以解釋配偶偏好。即使寄生蟲流行率無疑是一個誘發變數(環境特徵),但性別不平等是否更好地理解為誘發或傳播的結果也並非完全清楚。正如 Gangestad 詳細闡述的那樣,文化之間存在性別不平等的多種相互衝突的原因。

當男性產生的剩餘卡路里多於女性(通常是透過狩獵)時,性別角色就會出現分歧。由於誘發(環境條件)或傳播(社會中對男孩和女孩的社會化和訓練),男性和女性可能會從事不同的活動。這很可能是兩者兼而有之。雖然誘發確實解釋了伴侶選擇方面的文化異質性,但 Gangestad 的研究並沒有允許對傳播是否也在這方面發揮作用進行直接檢驗。

傳播文化

傳播文化是另一種需要不同型別解釋的現象。傳播文化是指從一個人的頭腦開始,透過觀察或接觸傳播到其他人的頭腦中的表徵或想法。呼啦圈熱潮、服裝風格或時尚的變化、對外星實體的信仰以及代代相傳的笑話都是傳播文化。這些事件需要“接受者”中存在特定的推理機制,這些“接受者”會複製心理表徵。

從進化心理學的角度來看,在解釋遺傳文化方面,專門的推理過程的存在至關重要。因為來自一個人社會群體中其他成員的“輸入”是無限的,因此理論上無限數量的想法爭奪著人類有限的注意力。接受者進化的心理系統必須篩選掉這種思想轟炸,只選擇一小部分進行心理重建。個人對子集的選擇性採用和內部重建是基於發展的心理機制的基礎。因此,傳播文化與誘發文化一樣,建立在一套進化的心理機制之上。

我們還不知道這些機制,但我們知道它們的一些特徵。它們必須包含選擇性地關注特定思想而忽略其他思想的機制,選擇性地將某些思想記錄在記憶中而忘記其他思想,以及選擇性地傳達某些思想而未能傳達其他思想。假設這些過程在很大程度上充滿了決定相關性的材料,這些材料在祖先環境中會影響生存和繁殖。

誘發和傳播的文化變異

大多數社會科學家將文化定義為傳播或流行病學的。這指的是在相似環境中生活的基因相似個體可能持有截然不同的想法和實踐,這些想法和實踐是從社群成員那裡習得的。文化是在資訊透過模仿、模仿和教學以社會而非遺傳方式傳遞時發展起來的,以及透過謠言、對話和講故事等交流過程。人們在其他個體的幫助下接收和傳送大量資訊,這極大地改變了他們的行為。

由於文化傳播在人類中如此普遍且快速積累,許多進化科學家將其視為我們物種特有的與遺傳繼承相互作用的雙重遺傳系統。Richerson 和 Boyd 甚至進一步聲稱,孩子們天生就能夠快速掌握其社會群體的思想和習俗,因為傳播文化是一種適應。

在人類心理學首次出現的不穩定的生態祖先環境中,可能選擇了採用群體中最典型行為的學習偏差。無論傳播文化是否最好被視為自然選擇的適應,基於進化心理學的心理學研究都可以闡明這種強大但鮮為人知的文化引擎。這可以概括為:

  • 文化不是一個與生物學競爭解釋力的自主因果因素。

  • 文化多樣性——區域性群體內部的相似性和群體之間的差異——是需要解釋的現象,但本身並不能解釋文化現象。

  • 文化現象可以有效地分類為多種型別,例如誘發文化和傳播文化。

  • 誘發文化解釋需要進化心理機制的基礎,如果沒有這些機制,不同的啟用文化多樣性就無法發生。

  • 傳播文化也基於進化的心理機制,這些機制影響人們關注、編碼、從記憶中檢索以及傳播給其他人的想法。

正如 Pete Richardson 和 Rob Boyd 得出的結論,除非從進化的角度來看,否則文化中的任何事物都毫無意義。

結論

由於行為可塑性本身並不能說明任何問題,因此將生物學和文化對人類行為和發展的影響分開是無效的。行為沒有“純粹”的遺傳或“純粹”的環境原因,而且永遠不可能有。可以改變行為,但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必須首先描述行為與環境之間的功能關係,這些關係建立在自然選擇的進化原理之上。

與關於進化生物學的普遍誤解相反,進化論的科學和政治意義表明,雖然行為靈活性在進化上可能是高度適應性的,但變化是可能的,干預是有益的。

更新於: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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