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時事 - 委員會



1 - 高級別委員會批准向7個邦額外提供超過5908億盧比的中央援助

High Level Committee (HLC)

由聯邦內政部長阿米特·沙阿擔任主席的高級別委員會 (HLC) 從國家災害應急基金 (NDRF) 向七個邦額外提供了 5908.56 億盧比的中央援助——阿薩姆邦 616.63 億盧比,喜馬偕爾邦 284.93 億盧比,卡納塔克邦 1869.85 億盧比,中央邦 1749.73 億盧比,馬哈拉施特拉邦 956.93 億盧比,特里普拉邦 63.32 億盧比,以及北方邦 367.17 億盧比,用於支付2019年西南季風期間的洪水/山體滑坡/暴雨造成的損失。

此前,中央政府已向4個邦發放了3200億盧比的臨時財政援助——卡納塔克邦1200億盧比,中央邦1000億盧比,馬哈拉施特拉邦600億盧比,比哈爾邦400億盧比。

2 - 根據第340條設立的委員會任期延長

Article 340

聯邦內閣批准將審查其他落後階級細分問題的委員會任期延長六個月,即至2020年7月31日。該委員會是根據憲法第340條於2017年10月2日成立的。

該委員會由羅希尼法官(退休)領導。該委員會可能會提出建議,以使中央OBC名單中的邊緣化社群受益。

3 - 中央政府公佈國家創業諮詢委員會

National Startup

中央政府公佈了國家創業諮詢委員會的結構,以就國家建設強大的創新和創業生態系統所需的措施向政府提供諮詢,以推動可持續經濟增長並創造大規模就業機會。

國家創業諮詢委員會將由商務和工業部長擔任主席。委員會將建議措施,以促進公民特別是學生中的創新文化,促進全國所有經濟部門的創新,並營造產業吸收創新的環境。

4 - 印度最高法院成立起草調解立法委員會

Supreme Court

印度最高法院成立了一個小組,以制定一項關於賦予透過調解解決的爭議法律效力的立法草案,該草案隨後將作為最高法院的建議提交給政府。該小組將負責推薦調解員的行為準則。

該委員會將由調解員尼蘭詹·巴特領導。該小組的其他成員包括卡南法官、前總檢察長A.S.錢多克和P.S.納爾西瑪、資深律師斯里拉姆·潘丘和J.P.辛格,以及資深調解員蘇希拉·S、薩德納·拉姆錢德蘭、萊拉·奧拉帕利和阿尼爾·澤維爾。

5 - 中央政府成立3個高階指導委員會處理敵產

聯邦政府成立了3個高階指導委員會,負責處理國內的敵產處置並從中籌集資金。

委員會名稱 主席 目的
部長小組 聯邦內政部長阿米特·沙阿 監督印度9400多處敵產的處置。
部際小組 聯邦內政部秘書阿賈伊·巴拉和DIPAM秘書圖欣·坎塔·潘迪 處置根據1968年敵產法歸屬於印度敵產保管人的不動產敵產
資產貨幣化核心秘書小組 內閣秘書拉吉夫·高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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