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腳滑水 - 規則



世界赤腳滑水理事會制定了這項運動的所有規則,並在全球範圍內成功實施。赤腳滑水的新的規則自2010年1月1日起生效。

這項運動的一些重要規則如下:

  • 這項運動的轉向時間將由主裁判根據錦標賽總監的建議決定。

  • 在滑水運動員透過前,船上的通訊裁判可以允許最多1分鐘的時間更換齒輪或更換任何損壞的部件。

  • 在緊急一分鐘結束時,如果滑水運動員無法開始透過,他/她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 每個錦標賽都包含3個階段:

    • 淘汰賽

    • 半決賽

    • 決賽

    所有參加這項運動的人都有資格參加淘汰賽。

  • 如果出現平局,將使用附加賽,但透過附加賽獲得的分數不計入錦標賽的主要分數。

  • 如果兩支隊伍比賽,如果他們之間出現平局,則兩支隊伍都將進入半決賽,但如果平局的隊伍超過2支,則主裁判將決定是否將他們全部送入半決賽或都不送。

  • 要成為比賽決賽的獲勝者,滑水運動員必須在淘汰賽中保持正分。

  • 如果決賽出現平局,則:

    • 跳躍類別的每位滑水運動員將被允許跳3次以打破平局。

    • 屬於障礙技巧組的每位滑水運動員將進行兩輪比賽,直到平局打破。

    • 屬於技巧組的每位滑水運動員將進行兩輪比賽,直到平局打破。

  • 如果發現滑水運動員在比賽時沒有佩戴安全裝置,則可能會被警告,然後取消比賽資格。每個隊伍可以帶兩名替補隊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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