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接受和風險規避的區別是什麼?
風險接受
風險接受也稱為風險保留。它只是接受已識別的風險,而不採取任何措施來避免損失或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它包括管理層決定接受既定風險,在一段時間內不再進行緩解或轉移。
這出現在兩種情況中。對於風險太低以至於不值得采取保護措施,或者保險和盡職調查足以應對的風險,風險會被接受。對於需要緩解但無法立即完成緩解或快速緩解成本過高的風險,在進行緩解期間,風險會被接受。
這種方法對於那些發生時不會造成大量損失的風險來說是概念性的。事實上,處理這些風險的成本將高於允許其發生。
風險接受表示組織願意接受與特定活動或流程相關的風險水平。通常,但並非總是如此,這表明風險評估的結果在容忍範圍內。
有時,風險水平可能不在容忍範圍內,但組織仍會選擇接受該風險,因為其他一些替代方案是不可接受的。異常情況應始終提請管理層注意,並由高層管理人員或董事會授權。
風險規避
風險規避是一種風險應對方法,其中組織要麼選擇不參與某項操作,要麼由於其中包含的風險而選擇關閉某項操作。例如,一家公司可以選擇關閉或不在高風險地區運營分支機構,以防止相關風險。
風險緩解的一個例子是,一家公司認為網路可能會發生故障或過度使用,並部署基於雲的解決方案,該解決方案將支援冗餘和可擴充套件性。
風險規避是企業透過不參與某些高風險活動來降低風險水平的一種方法。風險規避定義為以一種消除某些危害和風險的方式運營公司,這些危害和風險可能導致昂貴的訴訟或財務損失。
風險規避正如其字面意思。這是一種業務方法,其中不承擔特定類別的活動或業務流程,因為風險過高而無法證明投資回報合理。
可以透過不接受或不參與具有危害的事件來避免風險。這種方法具有嚴重的缺點,因為這種選擇並不總是可能的,或者如果可能,它可能需要放棄一些重要的優勢。但是,在某些情況下,風險規避既可行又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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