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散風險與不可分散風險的區別


將證券風險分類為“可分散風險”和“不可分散風險”源於資本投資的投資組合方法。它最終形成了著名的資本資產定價模型 (CAPM),由夏普、林特納等人開發。根據該框架,“可分散風險”是可以透過分散投資消除的風險,而“不可分散風險”是無法透過分散投資消除的風險。許多投資者將這兩種風險定義為證券收益率標準差 (SD) 的兩個互補組成部分。

可分散風險

可分散風險也稱為“非系統性風險”。這些風險是由於特定證券的獨特特徵而導致的價格變化風險。系統性風險與整體市場狀況無關。可分散風險可以透過投資組合的多元化來部分或完全消除。

不可分散風險

不可分散風險適用於整個資產或負債類別。由於影響市場大部分的任何其他變化(例如國家經濟狀況的變化),投資於不可分散風險的價值會在一段時間內下降。

不可分散風險也稱為“系統性風險”或“市場風險”,因為這些風險與市場狀況有關。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總風險、不可分散風險和可分散風險相互關聯,因為不可分散風險和可分散風險是“總風險”的一部分。

注意 − 系統性風險超出了投資者的控制範圍,因為它不依賴於決策或戰略構想。非系統性或可分散風險與決策相關。因此,僅僅說只有不可分散風險與投資者的決策過程相關是錯誤的。

導致不可分散風險的因素

不可分散風險是影響整個市場因素的結果,例如外國投資政策、投資政策、社會經濟引數的改變、稅收條款的變更、全球安全威脅和措施等。不可分散風險不受投資者控制,通常也很難減輕。

然而,可以透過分析和估計不同資產組合之間的統計關係來識別不可分散風險,例如使用“主成分分析”等技術。這就是為什麼沒有特定方法來處理不可分散風險的原因。

更新於:2021年10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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