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球 - 規則



在本章中,我們將討論每位球員都必須遵守的運動規則。

干擾和阻礙

由於兩名球員被限制在一個共享的空間內,所以在壁球運動中干擾和阻礙是不可避免的。通常,規則賦予球員直線接近球的權利,以便獲得合理的揮杆以及對前牆任何部位的無障礙擊球。當發生干擾時,球員可以申訴“讓分”(let),裁判或球員本人(如果沒有裁判)隨後會判斷干擾的程度。

根據干擾的程度,裁判可以選擇允許“讓分”(let),然後球員重賽該分,或者判給對方一個“罰分”(stroke),使對方成為贏家。干擾的程度取決於一些條件,例如干擾球員是否做出了充分的努力避免阻礙,以及如果未發生干擾,被幹擾的球員是否有可能擊出制勝球。

在另一種情況下,當干擾球員直接擋在另一名球員揮杆的路徑上,阻止其揮杆時,始終會判給對方一個“罰分”(stroke)。當干擾很少或沒有干擾,或者無法判斷是否為干擾時,根據規則,為了比賽的連續性和避免虛假申訴“讓分”(let),不會提供“讓分”(let)。

犯規

當球員的擊球在擊中前牆之前擊中對手時,就會發生“干擾”(interference)。如果球在擊中對手時正朝著側牆移動,或者如果它已經擊中側牆並正朝著前牆移動時被阻擋,則通常為“讓分”(let)。但是,如果球在擊中對手時正朝著前牆直線移動,甚至沒有擊中側牆,則判給擊球球員一個“罰分”(stroke)。

所有這些條件都有一個例外,即擊球球員已經轉身,也就是說,球員讓球從他一側過去,但在球從後牆彈回時,它又擊中了他的另一側。在這種情況下,判給被擊中球員一個“罰分”(stroke)。通常,在球員被球擊中後,兩名球員都站著不動,如果被擊中的球員正站在擊球球員的正前方,則判給擊球球員一個“罰分”(stroke),否則如果他沒有站在正前方,則進行“讓分”(let)。如果發現球員故意試圖擊中對方球員,則他輸掉“罰分”(stroke)。

轉身

當一名球員圍繞一個點旋轉 360 度,即旋轉一整圈時,稱為轉身。在壁球運動中,允許轉身,但如果在擊球者轉身後擊中對方球員,則判給對方一分。如果對方故意試圖攔截,則判給擊球者一分。

必須遵循以下做法以避免干擾:

  • 擊球者必須盡一切努力為對手提供無障礙的直線接近球的機會。

  • 擊球者必須在球被擊打之前和之後讓對手能夠清楚地看到球。

  • 對手必須給擊球者足夠的自由,讓他可以將球直接擊打到整個前牆。

雙打比賽

在雙打比賽中,兩支隊伍,每隊兩名球員進行比賽。球場的寬度比普通的單打比賽球場寬 4 英尺,而球場的長度保持不變。強烈建議使用護目鏡。採用 PARS 15 計分系統,獲勝隊伍必須至少獲得 15 分,同時領先 2 分。

發球時,任何一方的一名球員發球,並在他們一方輸掉“罰分”(stroke)之前保留髮球權。在下一次接發球後,另一名隊員必須發球,反之亦然。如果擊球者用球擊中了他的搭檔,則他們一方輸掉回合。雙方分別熱身,每方使用 5 分鐘的一半時間。

如果球員做出真誠的努力避開彼此,則會判給一些“罰分”(stroke)。輪到哪一方擊球的搭檔可以直線接近球。他有權擊球,但不一定有權將球回擊到牆上的任何部位。

裁判

裁判是管理這項運動的認證人員,由俱樂部或壁球聯盟任命。裁判在比賽中擁有最大的權力,由裁判處理衝突或干擾等問題。

如果球員違反任何規則或表現出不當的禮儀,裁判有權扣分。裁判可以決定比賽的計分方式。如今,在國際比賽中,三位裁判負責控制比賽,其中中央裁判負責記分並藉助兩名邊裁做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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