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空間中的隱私問題


隨著越來越多的網際網路使用者上網併發布他們的個人資訊,例如學歷、婚姻狀況、私人自拍、影片、家庭照片、愛好和興趣,這些資訊很容易被公眾透過社交媒體網站訪問。這導致了個人資料丟失的騙局,例如KOOBFACE。KOOBFACE是一種惡意軟體,由各種元件組成,每個元件都有特定的功能。

什麼是網路犯罪?

網路犯罪是指任何以計算機或網路作為犯罪來源、目標、工具或場所的犯罪活動。

  • 根據《劍橋英語詞典》,網路犯罪是指使用計算機或與計算機相關的犯罪,特別是透過網際網路進行的犯罪。涉及使用資訊或使用電子手段協助犯罪的犯罪都屬於網路犯罪的範圍。網路空間犯罪可能針對個人、財產、政府和整個社會。

資訊和通訊技術為全球化、高度創新且依賴於“網際網路革命”的“數字社會”提供了廉價而豐富的燃料。

  • 高科技計算機科學技術的爆炸式增長及其收集、儲存和處理大量個人資訊的能力,對重要的國家基礎設施構成了嚴重的威脅。

  • 網際網路自由幾乎不受限制這一敏感且看似棘手的問題,迫使人們重新思考網路世界的隱私引數。

常見的網路威脅包括:

  • 駭客攻擊

  • 企業間諜活動

  • 網路色情

  • 垃圾郵件

  • 網路跟蹤

網路犯罪的類別

網路犯罪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侵犯人身罪

  • 透過電子郵件騷擾——透過傳送郵件、附件檔案和資料夾進行騷擾。目前,隨著Orkut、Hangout、Zapak、Facebook、Twitter等社交網站的使用日益增加,騷擾行為也越來越普遍。

  • 入侵——這是迄今為止最嚴重的網路犯罪之一。在這種情況下,網路罪犯未經您的許可和授權侵入您的計算機系統,並篡改您寶貴的機密資料和資訊。

  • 網路跟蹤——是指透過使用網際網路、電子郵件、電話、簡訊、網路攝像頭、網站或影片等計算機技術,明示或暗示的造成恐懼的肢體威脅。

  • 駭客攻擊——是指未經授權控制/訪問計算機系統,駭客行為會完全破壞所有資料以及計算機程式。駭客通常會攻擊電信和行動網路。

  • 威脅攻擊——是指透過使用計算機網路(例如電子郵件、影片或電話)威脅某人的生命或其家人的生命,從而使其產生恐懼。

侵犯財產罪

由於國際貿易的快速增長,企業和消費者越來越多地使用計算機來建立、傳輸和儲存電子形式的資訊,而不是傳統的紙質檔案,因此出現了一些影響個人財產的犯罪行為:

  • 智慧財產權犯罪——任何使所有者完全或部分喪失其權利的非法行為都是犯罪。常見的智慧財產權侵權形式包括軟體盜版、侵犯版權、商標、專利、設計和服務商標侵權、盜竊計算機原始碼等。

  • 網路蹲守——是指兩人聲稱擁有同一個域名,無論是聲稱他們首先註冊了該名稱,還是擁有在對方之前使用該名稱的權利,或者使用與之前類似的名稱。例如,兩個類似的名稱,即www.yahoo.com和www.yaahoo.com。

針對政府的網路犯罪

某些人故意使用網際網路設施,意圖威脅各國政府:

  • 網路恐怖主義——網路恐怖主義是國內和全球關注的一個主要問題。這些網際網路恐怖襲擊的常見形式包括分散式拒絕服務攻擊、仇恨網站和仇恨電子郵件、攻擊敏感計算機網路等。網路恐怖主義活動危害國家的主權和完整性。

  • 網路戰爭——是指出於政治動機進行的駭客活動,以進行破壞和間諜活動。這是一種資訊戰的形式,有時被認為類似於常規戰爭,儘管這種比喻在其準確性和政治動機方面都存在爭議。

針對整個社會的網路犯罪

任何出於傷害網路空間的意圖而進行的非法行為都會影響大量人員:

  • 兒童色情製品——涉及使用計算機網路建立、分發或訪問性剝削未成年兒童的材料。它還包括涉及猥褻暴露和淫穢的活動。

  • 網路販運——可能涉及毒品、人口、武器等販運,影響大量人員。網路空間販運也是一項極其嚴重的犯罪。

  • 線上賭博——線上欺詐和作弊是當今網路空間中發展最迅速的利潤豐厚的業務之一。許多已曝光的案例都與信用卡犯罪、合同犯罪、提供工作等有關。

網路犯罪的發展

《2000年資訊科技法》或《2008年資訊科技修正法》以及印度其他任何立法中都沒有對網路犯罪進行定義。簡單來說,“任何使用計算機的犯罪或違法行為都是網路犯罪”。有趣的是,即使是像盜竊或扒竊這樣的小罪行,如果犯罪的基本資料或輔助工具是計算機或儲存在計算機中被欺詐者使用(或濫用)的資訊,也可以納入網路犯罪的更廣泛範圍。

  • 網路犯罪還包括使用計算機進行的犯罪活動,這些活動進一步助長了其他犯罪行為,例如金融犯罪、非法物品銷售、色情製品、線上賭博、智慧財產權犯罪、電子郵件欺騙、偽造、網路誹謗、網路跟蹤、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系統、盜竊電子形式的資訊、電子郵件轟炸、物理損壞計算機系統等。

  • 在網路犯罪中,計算機或資料本身是犯罪的目標或物件,或者是在實施其他犯罪的工具,為該犯罪提供必要的輸入。所有這些犯罪行為都屬於網路犯罪的更廣泛定義。

對網路法的需求

資訊科技已遍及全球。隨著網路空間使用者日益多樣化以及線上互動範圍的擴大,網路犯罪也在增加,例如違反線上合同、實施線上侵權和犯罪等。

  • 由於其後果,網路空間主管部門需要制定一項嚴格的法律來規範與網路相關的犯罪活動,併為網路犯罪受害者提供更好的司法管理。在現代網路技術世界中,規範網路犯罪非常必要,最重要的是,對於網路恐怖主義和駭客行為,網路法律應該更加嚴格。

  • 網路法是一個術語,它概括了與使用網路資訊裝置和技術的通訊、交易和分發方面相關的法律問題。與其說是獨立的法律領域,不如說是財產法或合同法,因為它是一個涵蓋許多法律和法規領域的領域。資訊科技法是一套最近的法律法規,目前在許多國家存在,它管理數字資訊的處理和傳播過程。

結論

在過去十年中,隨著數字經濟的成熟,全球範圍內的網路安全都變得更加緊迫。此外,隨著構成“物聯網”的現代網路物理系統浪潮的出現,網路安全的重要性日益增強;這些系統包括可穿戴裝置、智慧家居裝置、自動駕駛汽車和無人機。

常見問題

問1:什麼是網路空間中的隱私問題?

答:當某人的私有財產被駭客入侵或某人的創意作品被盜竊時,其隱私權就會受到嚴重侵犯。儘管《印度刑法典》保護“隱私權”,但印度憲法並未明確將其列為賦予印度公民的基本權利之一。

問2:什麼是網路空間中的隱私權?

答: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第1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任意干涉其隱私、家庭、住宅或通訊,也不得侵犯其名譽和聲譽”,這也承認隱私權是一項基本人權。

問3:印度網路空間中的隱私權是什麼?

答:根據《資訊科技法》第72A條的規定,未經資訊獲取方授權,透過合法合同獲得個人資訊的人員非法共享該資訊是可罰的。此外,《資訊科技法》還包含資料安全條款。

Q4. 資料隱私在網路安全中的重要性是什麼?

答:資料隱私也很重要,因為為了讓個人願意參與線上活動,他們必須相信他們的個人資料會得到妥善處理。組織使用資料保護措施向客戶和使用者證明他們可以信賴他們的個人資料。

更新於: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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