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爾·錢德·馬哈詹:印度前首席大法官


梅爾·錢德·馬哈詹於 1889 年 12 月 23 日出生於印度喜馬偕爾邦。此前,他曾擔任查謨和克什米爾邦的首相,由哈里·辛格王公任命,並且在該邦併入印度的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他是印度國民大會黨在拉德克利夫委員會中的候選人,該委員會負責確定印度和巴基斯坦之間的邊界。馬哈詹法官確立了自己作為一位著名律師、受人尊敬的法學家和有影響力的政治家的地位。他是一位敏銳而坦率的法官,做出了許多具有開創性的判決。

他於 1967 年 12 月 11 日去世。在他之前是 M·帕坦賈利·沙斯特里法官,在他之後是比詹·庫馬爾·穆克吉法官。

早年生活和教育

他出生在喜馬偕爾邦的提卡納格羅塔。他的父親拉拉·布里吉·拉爾是一位律師,最終在達蘭薩拉建立了一家聲譽卓著的法律事務所。馬哈詹在完成中學學業後進入拉合爾政府學院,並於 1910 年在那裡獲得了文憑。在他父親說服他放棄攻讀理科碩士學位,轉而學習法律之後,他選擇了學習法律。1912 年,他獲得了法律學士學位。

職業生涯

梅爾·錢德·馬哈詹法官在以下時期開始了他的法律職業生涯:

  • 1913 年,馬哈詹在達蘭薩拉開始了他的法律職業生涯,在那裡執業了一年。

  • 接下來的四年(1914-1918 年)在古爾達斯普爾執業。

  • 之後,從 1918 年到 1943 年,他在拉合爾擔任律師。在拉合爾期間,他曾擔任拉合爾高等法院律師協會主席(1938 年至 1943 年)。

事實 詳情
姓名 梅爾·錢德·馬哈詹
出生日期 1889 年 12 月 23 日
母校 拉合爾政府學院
任期 1954 年 1 月 4 日 – 1954 年 12 月 22 日
總統 拉賈·普拉薩德
前任 M·帕坦賈利·沙斯特里
繼任 比詹·庫馬爾·穆克吉


擔任法官

拉合爾高等法院律師協會主席

旁遮普高等法院法官

印度首席大法官

著名判決

著名的判決包括:

德里巴拉特銀行有限公司訴德里巴拉特銀行有限公司僱員案

在本案中,一個由三位法官組成的法庭審理了工業法庭裁決是否根據憲法第 136 條可上訴的問題。大多數人認為沒有理由允許上訴,但馬哈詹法官認為該裁決有缺陷,應該被推翻。

布里吉布尚訴德里邦案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支援新聞自由,並裁定事先審查違反了第 19(1) 條關於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的基本權利。

德瓦卡達斯·什里尼瓦斯訴索拉普爾紡織和織造有限公司案

在本案中,1950 年的索拉普爾(緊急條款)條例第 2 號被 1950 年第 28 號法令廢止。其合法性根據第 31 條和第 19 條受到質疑。法院裁定該法令違憲,因為它在未提供任何形式的補償的情況下剝奪了政府對公司財產的所有權。

法院之外的生活

應女王的要求,馬哈詹首席大法官於 1947 年 9 月前往克什米爾。在那裡,他接受了擔任克什米爾首相的機會。他於 1947 年 10 月 15 日被任命為查謨和克什米爾邦的首相。他一直擔任這個職位,直到 1948 年 3 月 5 日。

擔任首相期間的協助

他對印度和查謨和克什米爾的合併做出了重大而持久的貢獻。1947 年 10 月,印度和查謨和克什米爾合併。這對印度來說在地理上是一項重大成就,對他個人而言也是一項職業成就。他一直確信查謨和克什米爾應該成為獨立印度的一部分。

常見問題

問 1. 誰任命印度首席大法官?

答. 印度總統任命印度首席大法官。

問 2. 在首席大法官缺席的情況下,誰任命總統?

答. 在總統缺席的情況下,最高法院資深法官任命首席大法官。

問 3. 首席大法官的任期是多久?

答. 根據印度憲法第 124(4) 條,最高法院法官可以被任命和解職。本文規定,首席大法官一旦被提名,將一直擔任該職位,直到退休年齡,即 65 歲。

更新日期: 2023 年 3 月 31 日

220 次瀏覽

開啟您的 職業生涯

透過完成課程獲得認證

開始學習
廣告

©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