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比亞薩奇·穆克哈吉:印度前首席大法官
薩比亞薩奇·穆克哈吉法官於1927年6月1日出生。他是一位印度律師,後來成為法官。拉霍蒂法官在其在最高法院6年的任期內,撰寫了315個判決,並參與了597個法庭審判。穆克哈吉法官於1990年9月25日在倫敦因心臟病發作(加重了糖尿病)去世。他是第二位在任期間去世的首席大法官。在他之前是E. S. 文卡塔拉米亞法官,在他之後是蘭迦納特·米斯拉法官。
早年生活和教育
S·拉詹德拉·巴布法官出生於加爾各答(今科爾卡塔),西孟加拉邦。他的父親賴·巴哈杜爾·貝喬伊·比哈里·穆克哈吉是孟加拉省的第一位印度土地記錄總監。他的哥哥是著名的心臟病專家奧羅賓多·比哈里·穆克哈吉博士和加爾各答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普拉桑塔·比哈里·穆克哈吉法官。他完成了在科爾卡塔鮑瓦尼波爾米特拉學院的中學教育,之後獲得了總統學院的學位。1946年,他以優異的成績畢業於加爾各答大學經濟學專業。
職業生涯
薩比亞薩奇·穆克哈吉法官在以下時期開始了他的法律職業生涯:
1949年,他開始在加爾各答高等法院擔任律師,專門從事民事、稅務和憲法事務。
1968年7月,他被任命為加爾各答高等法院法官。
1982年,他擔任第八屆財政委員會委員。
1983年3月1日,他被任命為加爾各答高等法院臨時首席法官。
1983年3月15日,穆克哈吉被任命為印度最高法院法官。
1989年12月18日,他被任命為印度首席大法官。
事實 | 詳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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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薩比亞薩奇·穆克哈吉 |
出生日期 | 1927年6月1日 |
畢業院校 | 加爾各答大學 |
任職期間 | 1989年12月18日 – 1990年9月25日 |
總統 | 拉馬斯瓦米·文卡塔拉曼 |
前任 | E. S. 文卡塔拉米亞 |
繼任 | 蘭迦納特·米斯拉 |
法官職位 |
加爾各答高等法院法官 加爾各答高等法院代理首席法官 最高法院法官 印度首席大法官 |
著名判決
著名的判決包括:
查蘭·拉爾·薩胡訴印度聯邦
在本案中,由穆克哈吉法官擔任主席的五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團確認了1985年《博帕爾毒氣洩漏(索賠處理)法》。該法案賦予政府代表受害者發言的唯一權力。法庭指出,他們不能聲稱自己代表受這些公司事故影響的受害者發言,因為政府允許在沒有必要保護措施的情況下建造工廠。
法院維持了法律,並賦予政府代表受害者發言的唯一權力。他們得出結論,政府為那些無法為自己辯護的受害者挺身而出。
A.R. 安圖萊訴R.S. 納亞克
在本案中,最高法院五名法官組成的法庭審理了此案。但是,它並沒有使用特別審判法院,而是將涉及腐敗指控的多個案件移交到了孟買高等法院。由於審判不公正,安圖萊對這一裁決提出異議。他強調,如果高等法院主持他的審判,他只能向最高法院上訴一次。但是,如果審判在特別法庭進行,他有兩個上訴選擇: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
由穆克哈吉法官主持的七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團得出結論,透過在1984年將此案提交孟買高等法院,五名法官組成的陪審團限制了安圖萊利用上訴補救措施的能力。在他的多數意見中,他裁定,最高法院不能賦予法律或憲法未授予高等法院的管轄權。
P.N. 杜達訴P. 希夫·尚卡爾
在本案中,法律、司法和公司事務部長P·希夫·尚卡爾的一篇講話聲稱,罪犯和反社會分子在最高法院“找到了他們的天堂”,並從其裁決中獲益。他被指控違反了1971年的《蔑視法庭法》。
在穆克哈吉法官看來,藐視法庭的定義是有限的。這些言論需要干預“司法管理”才能構成藐視。他指出,如果罪犯和反社會團伙從法院的裁決中獲益,則應責怪立法缺陷。此外,從這個“正確的角度”來看,這些言論對司法管理沒有影響,因此沒有理由啟動藐視程式。
常見問題
Q1. 第一位在任期間去世的印度首席大法官是誰?
A1. 第一位在任期間去世的印度首席大法官是H·J·卡尼亞法官。
Q2. 印度最古老的高等法院是哪個?
A2. 印度最古老的高等法院是加爾各答高等法院。
Q3. 任職時間最長的印度首席大法官是誰?
A3. 任職時間最長的印度首席大法官是Y·V·錢德拉楚德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