擊劍 - 規則



比賽場地

擊劍比賽在劍道上進行。劍道的寬度應在1.2到2米之間,長度應為14米。中點兩側各兩米處有兩條線,稱為“預備線”,運動員在比賽開始前站在此處。劍道兩端各有兩米處的警戒線,提醒運動員後退時已超出場地,出界則對方得分。

參賽者

比賽包含三個人:兩位運動員和一位裁判。裁判站在劍道旁。比賽前,運動員必須互相行禮,拒絕行禮可能會導致運動員被取消資格。行禮後,裁判喊“預備”,運動員準備好將前腳放在預備線後,武器(如果是重劍)放在六點線(也稱為備戰姿勢)。然後裁判喊“準備?”,然後喊“開始”,比賽開始。

裁判可以在擊中、罰分或運動員進入被動狀態時喊“停!”來暫停比賽。擊中後得分確認後,運動員回到預備線後,裁判再次恢復比賽。

團體賽

團體賽中,一個隊由四名運動員組成,其中第四名運動員作為替補,但一旦加入比賽,就不能再次離開,對手必須在第一輪之前知道換人。他們之間總共進行九場比賽,每場比賽5分,每場比賽持續3分鐘。比賽中,比賽是一對一進行的,一個隊的運動員與另一個隊的運動員比賽。總分最高的隊伍獲勝。如果平局,則進行加賽。

處罰

擊劍中有三種不同的罰牌。運動員被黃牌警告,但不採取任何行動。如果運動員被紅牌,則對方得一分。如果被黑牌,則運動員將被逐出比賽或因嚴重違規行為而被暫停參加未來的比賽。

存在多種型別的違規行為。第一類違規行為包括延誤比賽或與對手發生肢體接觸。此類運動員將被給予黃牌。第二類違規行為包括暴力或攻擊性行為。此類運動員將被給予紅牌。第三類違規行為包括擾亂比賽秩序,例如故意偽造裝置上的檢查標記。此類運動員將被給予紅牌。其他第三類違規行為包括嚴重的違規行為,如興奮劑或作弊,或未能遵守規程。此類運動員將被給予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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