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時事 - 法案及法律



1 - 資訊公開法凌駕於官方機密法

RTI Act

在陣風戰鬥機案件中發表單獨判決時,法官K.M.約瑟夫做出了以下觀察:

資訊公開法賦予普通公民“無價的權利”,即使在涉及國家安全和與外國關係的事務中,也能要求資訊。

約瑟夫法官的判決反駁了政府根據官方機密法(OSA)對陣風戰鬥機採購檔案享有特權的說法,稱這影響了國家安全和與法國的關係。

約瑟夫法官表示,資訊公開法(RTI)凌駕於OSA之上。

根據資訊公開法第8(2)條,如果公開資訊符合公共利益,超過某些“受保護的利益”,政府不得拒絕提供資訊。

約瑟夫法官在其判決中指出,透過資訊公開法第8(2)條,議會認識到,可能需要將一項利益與另一項利益進行比較,並比較相對的損害,然後決定是披露還是拒絕資訊。如果確立了更高的公共利益,議會的意願是更大的利益應該佔上風,即使是以仍然造成較小損害為代價。

2 - 反洗錢法凌駕於破產法和破產法典:德里高等法院

Delhi HC

德里高等法院裁定,在涉及沒收作為“犯罪所得”獲得的財產時,反洗錢法(PMLA)凌駕於破產法和破產法典。

執法局(ED)對反洗錢法上訴法庭關於各家銀行申訴的命令提出了質疑。反洗錢法法庭認為,第三方(在本案中為銀行)合法地建立了權利,例如抵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權利負擔,對這些財產擁有優先索償權。

德里高等法院的觀察結果

  • 反洗錢法、債務回收與破產法(RDBA)、金融資產擔保與重建及擔保權益執行法(SARFAESI)以及破產法典(IBC)必須共存並和諧執行。

  • 德里高等法院推翻了反洗錢法法庭的裁決,並認為反洗錢法的目標與RDBA、SARFAESI法和IBC的目的不同。

  • RDBA、SARFAESI法和IBC不凌駕於反洗錢法。

  • 根據反洗錢法發出的沒收令,僅僅因為受擔保債權人對財產擁有優先受擔保權益(抵押權),在RDBA和SARFAESI法所使用的表達的含義範圍內,該沒收令也不會是非法的。

  • 此外,僅僅發出根據反洗錢法發出的沒收令本身並不會使受擔保債權人的先前抵押權或權利負擔變得非法,後者要求解除(或恢復)反洗錢法沒收的申訴取決於其善意。德里高等法院指出,根據第71條,反洗錢法在處理“洗錢”和“犯罪所得”方面對其他現行法律具有優先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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