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瓦內什瓦爾·普拉薩德·辛哈:印度前首席大法官


布瓦內什瓦爾·普拉薩德·辛哈法官於1899年2月1日出生於比哈爾邦沙哈巴德。他主要審理民事、刑事和憲法案件。他是一位非常虔誠的人,退休後過著平靜的生活,主要致力於精神活動,儘管他確實接受了一些私人仲裁案件。辛哈法官在最高法院的九年任期內撰寫了137份判決,並出庭685次。他於1986年去世,晚年失明。在他之前是蘇迪·蘭詹·達斯法官,在他之後是P·B·加延德拉加德卡法官。

早年生活和教育

辛哈先生在一個著名的印度教剎帝利家族中長大,該家族位於辛哈阿拉赫地區拉傑瓦達加濟亞普爾莊園。他的孫子B·P·辛格是印度最高法院的前法官。辛哈法官在比哈爾邦加濟普爾地區由地主撫養長大。儘管這個家庭透過他們微薄的封建地租積累了財富,但辛哈法官的父親對精神的追求逐漸侵蝕了家庭的大部分財富。他在帕特納學院、帕特納法學院和阿拉赫齊拉學校接受教育。在1919年的帕特納大學文學士(榮譽)和1921年的文學碩士中,辛哈都名列申請者之首。

職業生涯

布瓦內什瓦爾·普拉薩德·辛哈法官在以下時間段開始了他的法律職業生涯:

  • 1922年至1927年,他在帕特納高等法院擔任律師。1927年,他轉為律師。

  • 此外,他還擔任帕特納大學法律考試委員會和法學院參議院成員。

  • 在1935年至1939年擔任政府領導人後,他加入了貝納勒斯印度大學的法庭。

  • 1940年,他被任命為助理政府律師,1943年被任命為帕特納高等法院法官。

  • 1951年,他晉升為納格浦爾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隨後於1954年12月被任命為最高法院法官,直至1959年9月30日。

  • 1959年,他最終成為印度首席大法官,並一直擔任該職位至1964年退休。

著名判決

著名的判決包括:

卡西·卡盧·奧加德訴孟買邦(1961年AIR 1808,1962年SCR(3)10)

在本案中,一個由11名法官組成的最高法院法官席考慮了採集指紋、筆跡和DNA樣本是否違反了1950年印度憲法第20條第(3)款保證的自證其罪權。該條款規定,任何人不得被迫作證反對自己。首席大法官B·P·辛哈在他的多數意見中解釋說,向警方提供有形證據並沒有將嫌疑人變成反對自己的“證人”。在它的常用用法中,“證人”一詞指的是在法庭上作口頭證詞的人。因此,採集DNA、筆跡和指紋樣本並沒有違反第20條第(3)款。

賽義德納·塔赫爾·賽義夫丁薩達爾訴孟買邦(1962年AIR 853)

在本案中,辛哈首席大法官維持了授予達烏迪波拉社群大祭司的開除教籍權力。在確定1949年孟買防止開除教籍法案(禁止達烏迪波拉社群大祭司開除其成員)是否違反了第25條和第26條規定的宗教表達權和宗教派別的權利時,法院使用了“基本宗教實踐”測試。法院指出,必須從宗教的教義和教條中確定哪些是宗教實踐。立法機構不能透過改革廢除宗教。

凱達爾·納特·辛格訴比哈爾邦(1962年AIR 955,1962年SCR增刊(2)769)

在本案中,一個由7名法官組成的最高法院法官席確認了1860年印度刑法典第124A條的合法性,該條將煽動叛亂定為犯罪。辛哈首席大法官代表法院寫道,1950年印度憲法第19條第(1)款(a)項對煽動叛亂的禁止對言論自由權造成了限制。第124A條不能被推翻,因為它施加了第19條第(2)款(列出了可以對言論自由權施加的限制)中定義的“合理限制”。辛哈首席大法官明確表示,除非政府批評與暴力或其他煽動相結合,否則不構成煽動叛亂。

事實詳情
姓名布瓦內什瓦爾·普拉薩德·辛哈
出生日期1899年2月1日
母校帕特納法學院
任期1959年10月1日 – 1964年1月31日
總統拉賈戈帕拉查裡
前任蘇迪·蘭詹·達斯
繼任P·B·加延德拉加德卡
作為法官

帕特納高等法院附加法官

帕特納高等法院常任法官

納格浦爾高等法院首席大法官

最高法院法官

印度首席大法官

法庭生活之外

辛哈法官在從事法律職業的同時,積極參與教育事業。在1926年至1935年期間,他在帕特納的政府法學院講授法律,同時還在帕特納高等法院擔任律師。在1932年至1951年期間,他擔任帕特納大學法學院參議院和法律考試委員會成員,並在隨後的二十年中,他與帕特納高等法院的關係更加密切。除了擔任印度首席大法官外,他還是德里大學的校長。

令人驚訝的是,辛哈法官在退休後沒有追求許多政府職位。他會在印度最高法院或私人當事人的請求下啟動特定的仲裁程式。與他勤奮的繼任者P·B·加延德拉加德卡法官相反,他沒有參加任何調查委員會。

他的兒子和孫子幫助延續了辛哈法官在司法界的遺產。他的兒子拉梅什瓦爾·普拉薩德·辛哈從1973年到1982年擔任帕特納高等法院法官。辛哈法官的孫子比謝什瓦爾·普拉薩德·辛格於1987年加入高等法院法官席,並於2001年晉升為最高法院。

常見問題

Q1. 誰任命布瓦內什瓦爾·普拉薩德·辛哈為印度首席大法官?

A1. 印度首任總統拉賈戈帕拉查裡於1959年10月1日任命辛哈法官為印度首席大法官。

Q2. 在首席大法官缺席的情況下,誰任命總統?

A2. 在總統缺席的情況下,最高法院資深法官任命首席大法官。

Q3. 首席大法官的任期是多久?

A3. 根據印度憲法第124條第(4)款,最高法院法官可以被任命和解職。該條款規定,首席大法官一旦被任命,就擔任該職務,直到65歲。

更新於: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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