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敏捷宣言
2001年2月,在猶他州的雪鳥度假村,17位軟體開發者聚在一起討論輕量級開發方法。他們的會議成果是以下軟體開發敏捷宣言:
我們正在透過實踐和幫助他人實踐來發現更好的軟體開發方法。透過這項工作,我們對以下價值觀有了共識:
- 個體和互動 高於 流程和工具
- 可工作的軟體 高於 面面俱到的文件
- 客戶合作 高於 合同談判
- 響應變化 高於 遵循計劃
也就是說,雖然右項也具有價值,但我們更重視左項。
敏捷宣言的十二條原則
客戶滿意 − 透過儘早並持續交付有價值的軟體來滿足客戶的需求,是我們的首要目標。
歡迎變化 − 軟體開發過程中變化是不可避免的。即使在開發後期,也應該歡迎不斷變化的需求。敏捷流程應該致力於提升客戶的競爭優勢。
交付可工作的軟體 − 頻繁地交付可工作的軟體,時間跨度從幾周到幾個月不等,應考慮較短的時間範圍。
協作 − 業務人員和開發者必須在專案的整個生命週期中緊密合作。
積極性 − 專案應該圍繞積極主動的個人來構建。提供一個支援團隊成員的環境,並信任他們,讓他們感到對完成工作負責。
面對面溝通 − 面對面溝通是向開發團隊內部和外部傳遞資訊最有效的方法。
根據可工作的軟體衡量進度 − 可工作的軟體是關鍵,它應該是衡量進度的主要指標。
保持恆定速度 − 敏捷流程旨在實現可持續發展。業務人員、開發者和使用者都應該能夠保持專案進度的一致性。
持續改進 − 定期關注技術卓越和良好設計,以增強敏捷性。
簡潔 − 保持簡單,使用簡單的術語來衡量未完成的工作。
自組織團隊 − 敏捷團隊應該是自組織的,不應過度依賴其他團隊,因為最好的架構、需求和設計都來自自組織團隊。
定期回顧 − 定期回顧已完成的工作,以便團隊能夠反思如何提高效率並相應地調整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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