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工和停工
研究的範圍受到將罷工和停工合併為爭議的限制。當兩種不同型別的衝突合併為一類時,存在對罷工的偏見。停工並不常見,因此當出現多次罷工時,它們往往會被掩蓋。事實上,作者本人和其他學者發表了許多關於爭議的定量研究,將其作為罷工研究。將罷工和停工捆綁在一起有效地掩蓋了僱主的一項關鍵武器。

這表明,罷工和停工不僅在概念上獨一無二,而且在現實世界中的頻率、持續時間、參與度和規模方面也存在差異。此外,罷工和停工在經濟週期中似乎表現不同,微觀層面的觀點顯示,這兩種衝突形式對參與者的心理健康產生不同的影響。
此外,研究表明,停工的範圍、方法和目標因國家而異。與整體衝突活動相比,停工活動也並非微不足道。在某些發生勞資糾紛的日子裡,停工甚至可能是主要原因。
罷工的含義
罷工是勞工在爭取經濟正義反對資本主義鬥爭中最傳統、最有力的工具之一。罷工的主要好處是工人有權休假,這迫使就業條件進行調整。它起源於古英語單詞Striken to go。它是俚語,指因貿易糾紛而打擊、留下深刻印象、發生和辭職。
1947年《產業糾紛法》第2條(g)款對“罷工”的定義是:“一組在特定行業工作的員工共同採取行動停止工作,或任何數量的員工(目前或曾經受僱於此)共同拒絕或根據共同理解拒絕繼續工作或接受工作。”
罷工的先決條件
需要停止工作。
任何企業的一組員工必須停止工作。
罷工者必須共同行動。
罷工者必須在任何可以被認為是產業的地方工作。
一組目前或曾經受僱於此的人拒絕工作或繼續工作。
由於與就業、失業、就業條件或工人工作條件相關的要求,他們被迫停止工作。
罷工的構成要素
罷工有以下構成要素:
工作停止
這是罷工概念最重要的特徵。它以多種方式表達,包括放棄、停止、遺漏崗位職責、阻礙或減少正常工作、阻礙工作或停工、停止就業或違反服務合同、拒絕或未能返回或恢復工作,或拒絕或未能接受通常受僱的工作。因此,為了罷工,必須停止工作,或任何數量受僱於此工作的人必須拒絕工作,但拒絕必須是協調的或根據共同的想法進行的。
協調努力
團結一致的行動是罷工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需要員工之間的共同理解。罷工是任何行業的一組員工集體停止工作。因此,有必要在罷工中證明工作已停止或在共同理解下停止,工人採取了協調一致的行動,或人們一致停止工作。個體工人的工作停止並不構成罷工。當多人共同拒絕工作、拒絕接受新工作或恢復以前的工作時,就會發生罷工。
罷工的禁止
未在罷工前至少提前六週通知僱主。
在通知中規定的罷工到期日之前,以及獲得此類資訊後的14天內。
在任何調解程式進行期間。
調解員作出決定後的七天內。
停工的含義
為了獲得員工的讓步,停工被定義為僱主拒絕提供工作並關閉其全部或部分商業場所。這是僱主暫時關閉其業務或完全拒絕僱用任何人的行為,因為他們這樣做是為了迫使員工遵守他們或其他僱主提出的要求。
1947年《產業糾紛法》第2條(l)款將“停工”定義為:“僱主暫時關閉其營業場所、停止運營,或僱主不願繼續僱用任何數量的員工。”
停工的先決條件
需要一項規定,禁止工業企業滿足要求。
企業或工作場所的短暫關閉。停工與永久關閉不同。
如果他們同意請求,則必須有重新開業或再次僱用該人的意圖。
必須在符合行業定義的設施中由僱主和員工進行一項工業流程。
停工的禁止
停工前未向工人發出六週的通知。
在通知發出後的14天內。
在通知中提到的停工期限結束之前。
在任何仲裁程式期間。
非法罷工和停工
第24條禁止違反第22條和第23條的罷工或停工。第23條禁止在行業中員工進行的罷工,這與合同中規定的條款相違背。此外,此類工人的任何僱主都不能開始停工。如果罷工影響公共事業,那也是非法的。
根據該法案,任何進行違法罷工或停工的人均可能面臨制裁和處罰。發起罷工的員工可能會被處以最高五十盧比的罰款或一個月監禁。
結論
在印度,罷工權並非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只有在滿足一些先決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行使這項有條件的權利。如果憲法起草者打算將這項權利確認為一項基本權利,他們本來會明確說明這一點。罷工是工人用來從僱主那裡獲得他們想要的東西的一種策略,而停工是僱主用來從員工那裡獲得他們想要的東西的一種策略。
因此,罷工或停工可能是合法或非法的,這取決於某些引數和環境。非法罷工和停工會導致處罰、罰款或兩者兼而有之。
常見問題
Q1. “離職”是什麼意思?
A1. 在勞資衝突中,“離職”是指員工集體放棄其工作場所並拒絕執行任何工作的行為。離職也可以指辭職離開公司、組織、會議或工作場所的行為,尤其是在這樣做是為了表達異議或不滿時。
Q2. “抵制”是什麼意思?
A2. 抵制是出於反對而自願避免使用某種產品、個人、組織或國家的一種非暴力行為。通常,這是出於道德、社會、政治或生態原因。抵制旨在對目標造成一些經濟損失,或表達道德憤怒,同時試圖說服他們改變其不可接受的行為。
Q3. “罷工行動”是什麼意思?
A3. 罷工行動,也稱為勞工罷工、勞工罷工或僅罷工,是指由員工普遍拒絕履行其職責而引起的停工。通常,透過罷工來解決員工的抱怨。在工業革命期間,隨著礦山和工廠對大量勞工需求的增加,罷工變得更加普遍。